从小,她的目光就离不开邻家大哥的他,虽然他总是冷冷的、换女友比换衣服快,她仍然甘愿当个“狗仔”跟在他身后,美其名是为了挖新闻,但事实上──是为了“刺探敌情兼捍卫疆土”。
然而他却以主动送上绯闻的协定打发她,更规定若非他同意,她不准出现他面前,要是再赖下去,连她都忍不住讨厌自己,That"s
ok,没了爱情她还有工作,当她终于强迫自己别再追寻他背影,决定远赴中东战线打拚在报社的地位时,他却主动找上她,还莫名其妙说关心她,像忘了他的名模未婚妻似的整天跟著她,甚至还答应她七十二小时的贴身采访……
序
神秘的虫虫大餐老王
我是老王,一个既有气质又有格调的书店老板娘我很成功,所以子纹叫我写序是对的,而我本人也相信这本书将会因为我这篇序而大卖,
话说今年过年,你们心目中那个气质美女作家子纹,跟着我们一同到嘉义鹿草乡大啖了一顿豪华难忘的虫虫大餐!我们的气质美女不停的说好好吃啊!但是最后老王发现,每一道菜,她都只吃一口!但她都能面不改色的直说好吃!后来还跟我女儿说要去吃面,还问我,隔壁有没有面摊?最后甚至编了一个说要洗头发的超烂理由,挟持了我的女儿逃离现场,插翅飞去的她,真是不够义气!
其实虫虫大餐并没有想象中的恐怖。
第一道菜咸酥蟋蟀地瓜酥,炸得酥脆的蟋蟀屁股里塞了一小块地瓜,好一道创意料理,子纹很有冒险精神的率先吃了一口
她立刻转身告诉隔壁的友人,「嗯!好吃!」
友人喜孜孜的问说:「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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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同学气急败坏的说,找我很难!当时只能哈哈几声,其实自己也很清楚自己是个大怪人!我出门看心情,买东西看心情,接电话看心情,做任何事都端看心情决定,突然想要去哪里,管他三更半夜,开着车就去,不管是中部或南部,要开三个小时或七个小时,我都不认为是问题!最后发现,我有一项绝活,就是整理行李超快!不用一个小时,我就可以出发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发现行动电话这种东西把人跟人之间的距离给拉近,但有时,我却又讨厌这个文明产物,因为有时,电话的存在让我少了很多我想独处的时间。
我常忘了带手机出门也或许是下意识根本不想带在身上,对我而言,这不过就是一件小事,但却发现,我的父母、兄弟姊妹、同学、好友、出版社似乎都不认为这是件小事,不过我实在觉得电话铃声吵得要死经过几年的沉淀,发现自己想要像个活在古时候的山顶洞人。
人是群居的动物,这点我承认,毕竟我也很享受便利的生活,至少在我半夜肚子饿时,我还可以走到巷口那家hi-life,但对于群居的定义我的解读却仅止于此!或许是因为习惯了一个人的来去,所以我很享受现在这种独自飞行的人生,就算只是握着汽车方向盘也会觉得一种世界被握在自己手里的快感!
过年的时候,我也是一人开着车,跟着老王一家人去嘉义,住了几天,其实也没有去哪里,但我却觉得很自在,我觉得嘉义鹿草乡是个很值得居住的地方,虽然买东西有点不方便,但是有时居住在这里,却可以踩着轻松的脚步过日子,很令人感到愉快!
我的布丁和果冻我的两个不孝子一早起床对我说,他们要回家找舅舅,他们要打电动。
我问他们,「你们不陪我吗?」
我的甜心小果冻立刻黏上来说:「妈咪,我在家陪你!」
布丁立刻冷冷的说:「弟弟每次都骗人!」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很清楚,因为我已经被我的小甜心骗了N次!PS2与妈咪,总是PS2胜利,他永远只是会说好听话哄我而已!
纹妈咪坚持的说:「可是你们去打电动,那妈咪要干么?」
布丁想了一下问说:「你想睡觉吗?」
真是见鬼了!我才刚起床,现在又问我想睡觉吗?摆明了要我去睡觉,然后他们去找舅舅就好,果然妈咪我败得很彻底!
「我不想!」我立刻回答。
「那你可以去洗头发!」布丁立刻说。
「我昨天才洗!」我否决。
不过被他们鲁到最后,他们还是去了舅舅家,去玩那种我看都看不懂的奇怪3D电动,只要我跟他们约定的时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