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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混小子》最新评论
混小子六岁时,就跟爷爷习武,八岁时就有模有样,他从小调皮捣蛋,偷过人家的苹果,杀过人家的鸡,十岁时强拉同村的小女孩要给他当媳妇,被父亲知道后暴打一顿。
十二岁时,他已成了村里的孩子王,领着一群小屁孩整天为村人行侠仗义。
因看不惯张寡妇的烂情,就摸了她的屁股,成了村人饭后茶余的笑谈。
混小子名声已传的十里八村皆知,好人爱他,坏人恨他,因他并不是真混,他懂得尊老爱幼,不惧强权恶霸,不欺弱小。
十八岁开始,他南下深圳,东到上海,北上北京,西到新疆。
他做过生意,做过社会混混中的老大,做过企业中的老板,因算命先生说他命带桃花,所以生性风流,他的身边唯不缺的就是女人。
他是穷山沟里的野小子,杀过鸡,打过狗,十岁不到就强拉着小女孩给他做媳妇。
他是横行山村的小霸王。
当年满十八岁,他走出这个巴掌大的小山村,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如此之大,人性是如此复杂,尊严是如此的不值钱。
让我们跟着作者弹剑飞的笔触,一起来看看这个野小子要如何在欲望和阴谋的都市里打出一片大大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