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落吧书屋(luo8.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又冷又明亮/作者:王小立』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余裴裴曾是一个将恋爱视为人生最高事业的女人,小说以她的某一任男友的劈腿为引线引爆出了她之前乃至之后的人生遭遇。这些遭遇有好有坏,当然以失败居多。但是无论受到怎样挫折,她都总能在之后重新振作起来。受挫、沮丧、重新振作、再次受挫——   她的人生就是按着这样的轨道行进着。而在这条并不平坦的轨道尽头,等待她的,究竟会是什么,又会是谁呢……   与其说这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关于爱情、友情、亲情的成长故事。性格截然不同的余裴裴和林艳她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人生之路,遇到不同的人……而她们会因为自己的选择,慢慢成长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吗?   』 ------章节内容开始------- 《又冷又明亮》相关资料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作者简介   :   王小立,女,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作者。《最小说》最受读者喜欢的作者之一。治愈系小说^H小说代表,同时也是个漫画家。作品充满画面感,文字细腻,风格轻松,节奏明快,是个技巧和剧情并重的实力派作者。 内容提要T   内容提要:   余裴裴曾是一个将恋爱视为人生最高事业的女人,小说以她的某一任男友的劈腿为引线引爆出了她之前乃至之后的人生遭遇。这些遭遇有好有坏,当然以失败居多。但是无论受到怎样挫折,她都总能在之后重新振作起来。受挫、沮丧、重新振作、再次受挫——她的人生就是按着这样的轨道行进着。而在这条并不平坦的轨道尽头,等待她的,究竟会是什么,又会是谁呢……   与其说这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关于爱情、友情、亲情的成长故事。性格截然不同的余裴裴和林^H小说艳她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人生之路,遇到不同的人……而她们会因为自己的选择,慢慢成长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吗? 编辑推荐   :   又冷又明亮,其实就是[光]的意思。[光]本身是不烫人的,它既不会伤害别人,却又能够照亮世界。小说里的余裴裴一直渴望能够成为像[光]一样的人,却始终达不到这个理想,现实里她一直被人格里两个迥然的自我,所割据和牵扯着。王小立巧妙地采用第一人称,将余裴裴这两个自我拉扯的种种纠结诠释得淋漓尽致,^H小说并还原了人物最为真实和细腻的心理,以此博得读者共鸣。除此之外,小说中不乏精彩绝伦又犀利风趣的对话,在博人一笑引人深省的同时诱发情节高氵朝迭起。 宣传语   :   最世文化资深超人气作者王小立新作《又冷又明亮》,深度解^H小说析挣扎于青春躁动与冷酷现实之间的都市少女一分为二的灵魂,续写《任凭这空虚沸腾》畅销神话。 《又冷又明亮》第一部分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零1.(1)   1   事情发生在三天前。   余裴裴和女伴逛街的时候,在对面商场看见自己的男友牵着别的女人。她愣了三秒,掏出手机按下对方的号码。顺道也按下了这段感情的终止符。   “……那我就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啊,他就马上说他在家。你说这人傻不傻?编个谎都不会编。靠!那我问‘怎么家里这么吵’,他说因为现在他在阳台。哈。这个倒是转得还蛮快的——”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余裴裴请了一众好友去清吧,隔着几杯红茶绿茶珍珠奶茶,口头回放当时的情景。“那然后我就说我现在在他家附近,问能不能上他家啊什么的。你猜他怎么说。”她顿一顿,啜了小口奶茶,“他说,‘今天可能不太方便。’”   “不太方便?呵呵,他也有一个月那几天哪?”好友A聪明地截进话茬。身为闺密,尖酸刻薄的评论可说是义务之一。她完成得很好。余裴裴只需要跟着笑就可以了。“哈哈哈哈哈,就是说啊!”她笑着。笑声凶狠又单薄。像空中飘下一张边角锐利的白纸。   “那然后,然后呢?”好友B问。忠实履行着每个闺密,或者说是女人的职责——对余裴裴的情事八卦,流露出一脸迫不及待的好奇。   “然后?然后当然是直接给他好看啊。”余裴裴哼一声,“其实拨他电话的时候,我就朝他那个商场走了。他说‘不方便’的时候,我就站在他身后。等他一回头,我就一记耳光给过去——”她拍拍手,清脆的啪啪声,“一拍两散。”   “做得好啊!就该这样!”A表示支持。   “应该事先买杯咖啡啊!耳光就打那么一个人,你买个热咖啡直接两个人一起泼一身才更爽!”B表示“还可以再狠点”。   “早应该甩了他的。实话跟你说,一开始我就看那男人不顺眼。要长相么没长相,要身高?也算不上很高吧?”C开始耍毒舌、翻旧账,“之前那次我们一起吃饭,你记得的吧?买单的时候AA也就算了。出来打的,一开车门直接就是朝后面坐!什么玩意儿呀?就这种货色还敢学人劈腿啊?我说那你还不如包养小白脸呢,至少还能挑个帅的呢。”   “就是,你条件又不差,真要找还怕找不到比他好的?”D结案陈词,顺便修补了一记余裴裴稍稍流失的自信。   或许所谓闺密就该是这样的存在,她们分享彼此的伤痛,并且无条件地提供以支持、鼓励、撑腰,以及不比受伤者更重的戾气。这些口头说说,没有实际的用处,却又是必不可少的——至少对余裴裴而言。那就像停车场上的P字,又或是一篇文章的句号。唯有依靠它们的指引,余裴裴才能真正拉^H小说下恋爱的帷幕,才能告诉自己:“分手是正确的。是没有做错的。”——因为无论是第一次恋爱还是第一百次恋爱,无论是被人甩还是甩别人。她,余裴裴,永远都会怀疑自己“会不会有哪儿做得不对?”   她就是这样可悲的女人。 零1.(2)   而这个可悲的女人,此刻正坐在阳台上撕照片。   撕照片是别人教她的办法——一个如何让讨厌的人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的办法:将所有与此人相关的照片,撕成碎片,烧成灰烬,倒进下水道。然后想象他是如何流入大海,如何被日光蒸发,如何化为雨水,如何在这天与地的无限循环里,最终消磨成空。   这做法颇为自欺欺人。事实是无论撕多少张照片,对方依旧能在数十公里外活蹦乱跳地和别的女人吃煲仔饭。但既然余裴裴不能拿西瓜刀把他^H小说劈成八瓣,她就只能默默地在角落烧照片。尽管很多事情上她都表现得相当随便和模棱两可,但有些时候却又莫名地注重形式——之前需要姐妹淘的安抚来确定“分手”。现在又得用烧照片的方式来确认“放下”。某种意义上,我觉得她就是个把自己催眠了的蹩脚催眠师。必须得靠自己打出些暗号,另一个自己才能慢慢恢复清醒。   眼下暗号尚未打响。余裴裴的身心还沉浸在失恋的氛围里难以自拔。她坐在阳台的板凳上,劈腿男朋友的照片摆于脚边,厚厚的一沓。由此便能看出余裴裴对于形式的重视。是的,她将电脑里的数码格式全部洗成了照片——只为了能在之后将它们彻底毁灭。   而出于形式,毁灭的过程有所讲究:不能一开始就直接撕,而是要先盯着看上个把分钟。美其名曰[重温回忆]。毕竟能被记录上照片,总归是些好的经历。对于任何人而言,一段以恶劣方式结束的爱情,能缓解情绪里的愤怒的,或许就只有回忆里的种种美好。而它们中和所产生出的伤感情绪,甚至比起单纯的快乐要更让人感觉深刻。更要能抵达到……某种活着的实质。   [活着的实质]这个短语,是余裴裴在书上看到的。她其实不太懂那算个什么意思。所以她在这个词下面画了两横,还打了个问号。但问号不能阻止余裴裴追逐它的脚步。所以,现在,她要开始撕照片了——   先将照片撕成两瓣。   再将两瓣合起来,撕成四瓣。   再将四瓣合起来,撕成八瓣。   剩余的八张纸片合起来撕不动,就将它们放置在膝盖上,挑出其中的一片撕成两瓣,再撕成四瓣……以此类推,等膝盖上的纸片都变成了掌心里的碎末。才将它们抛进手边的铁制水桶里——以便留到最后,一把火将所有烧成灰烬。   这事情既无营养也不环保,但不妨碍余裴裴为此浪费掉一个下午。她是如此投入,眼泪流了一脸也不管不顾。这些泪水伴随着压抑的抽噎声,从余裴裴的面颊流到下巴,吧嗒吧嗒地在水泥地上砸出些濡湿的水印子。仿佛是这场爱情的最终纪念品。尽管它们不久便会在余裴裴的视野里彻底消失。就像那个没交往几个月就开始和其他女人暧昧的前前男友。那个交往两年却莫名其妙甩了她的前前前男友。   以及这个,交往不过一年就被现场抓住劈腿的前男友。   “你真是个傻×。”我对余裴裴说。   她没有理我。尽管我确定她听到了。 零2.(1)   2   我觉得余裴裴傻×,不是一天两天了。^H小说   套用余裴裴的死党的话,就是:“你挑男人能不能用用脑子?别老看到个对胃口的就急急忙忙把心交出去。谁年轻的时候都爱过个把人渣,但你也不年轻了好吗?什么男人靠谱,什么男人不靠谱还分不清楚?二十五快二十六岁的人了都,还学小女生玩飞蛾扑火的那一套啊?要真想把自己嫁出去,就该好好用用脑子~”   死党说着这番话的同时,不忘屈起手指欣赏自己新做的水晶指甲。她穿一件靛蓝色的,大领口的线衣,栗色长鬈发延着耳骨垂下来,发尾扫在肩膀上,锁骨若隐若现。配合她足够白嫩的皮肤,将“自然”与“性感”这两大杀伤力的女性武器,演绎得浑然天成——无怪乎大学时期能够蝉联三年的“传播系系花”。连带着她那颇为俗气的名字“林艳”,也幻化成校园宅男耳中一个动听的传说。   我坚信一个人的衣着除了彰显身价,还能展露智商。从林艳的一身装扮,就足以看出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或者说,一个懂男人的女人。没什么区别。这样来看,她和余裴裴之间能发展出友谊,也算得上是顺理成章。这个世界是这样,傻×可以和傻×玩到一起,聪明人却大多不愿拍上同类。深怕对方什么时候朝自己放一支冷箭。所以林艳喜欢和余裴裴玩——因为她们互补。   余裴裴的朋友其实不少,同事、同学、网友、酒肉朋友,就连聊八卦的闺密也有那么ABCD号。但要说到真正的死党,那就只有林艳一个。   只有林艳知道那天晚上真正发生的事情。   我是说,那个余裴裴看到前任男友在商场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晚上。   我后来越想越后悔,那时候没买一杯咖啡。不然可以直接泼那对狗男女一身。”此刻她们正坐在路边的咖啡馆,聊着当晚的事情。林艳一边做着和之前好友雷同的发言,一边摊开手掌又用力握紧,指甲在空气里画出五道粉色的光,“只给了那家伙一耳光,真太不解气了!”   “算了……过都过去了。”余裴裴说。   “什么‘过都过去了’啊?我都还没气完呢,你这就气消了啊?真是的,还好那天晚上有我在,不然估计你连那记耳光也不会打哦!”林艳丢出一个白眼。她说得没错。那晚上在商场,余裴裴并没有如她先前描述的那般,一边打电话一边冲到对方身后直接给他一个教训——她的反应没这么快,怒气通常要等事发五分钟后才正式在脑中炸开。所以当时,在电话里听完她前男友隔着数十米的“不太方便”后,她只像个没事人一样说了句“那就算了,拜拜”,就一片空白地挂了机。等逛了好一会儿后,才意识到“这好像是件应该生气的事情”。她从来都是这样。该生气的时候不晓得要不要生气。生起气来又不晓得要不要表现。即使要表现,她也不晓得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表现。她在负面情绪的表达上,既笨拙又理智——或许这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因果。因为极其笨拙,所以才无比理智。理智得甚至能顶着一大簇怒火在心里列出:“A冲过去打B冲过去骂C打电话说分手D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的四选一。 零2.(2)   按着余裴裴的一贯风格,估计她会选的只有C和D。但因为林艳的关系,她最终还是勾上了A。“……可会不会不太好?”她始终是感觉有些“不晓得”。   林艳手一挥:“有什么不好的?有的男人你不给点教训他永远不知道错。你不闹点事出来,说不定他旁边的女人还以为他是单身呢,怎么也算是做了件好事。”   “我怕会不会是认错人了?”   “你走近点还认不出啊?而且你刚打电话,不是看着他接了么?”   “如果那女的只是他的家里人怎么办……”   “都多大的人了?^H小说就算家里人也不会拖手好不好!还是这~样~牵着的。”林艳十只手指交叉在一起,满脸不耐烦地,“你该不会还舍不得他吧?你要真不想分手,那就算了。”   “都破底线了,还怎么可能在一起。”这次回答的倒是斩钉截铁。[底线]这个词,听上去似乎很有型。但说穿了,它就是余裴裴人际交往里用来确定“绝对错误”的分割线。[底线]的这边余裴裴活得稀里糊涂,对于自己的想法做法毫无底气。但只要过了[底线]那边,她就变成了习得北斗神拳的强者,满满的都是朝对方说出“你已经死了”的自信——对余裴裴而言,很多时候结束一段感情所依据的不是感性也不是理性,而仅仅只是底线。她抓着它,就像抓着了一条关于[自我]的救命稻草。   “肯定是要分的。”她像是坚定自己的信念般地,又强调一次。   “那不就得了?”林艳说,“你自己想清楚。到底是心疼那个贱男?还是就是害怕自己出丑?别明明是软弱还要装圣母。”她一边说一边攥着余裴裴的手,朝对方所在的位置大步走去,不等余裴裴真正想清楚自己到底是“心疼那贱男”还是“害怕自己出丑”,已将对方的名字尖锐地抛进空气——   “冯,旭。”她一边叫,一边拍向对方的肩。同时不忘用眼神示意着余裴裴——都到了这份上,余裴裴也再没别的路能走。电光火石的瞬间,等她反应过来,自己的右手掌心已在[啪]的声响里炸出一丝火辣的痛。   虽然痛。但是爽。   冯旭错愕地看着自己的女友。他的脸颊上印着五个红通通的印子,看起来十分可笑。对,可笑。直到面对上这样一张脸,余裴裴才确定下自己是不心疼的。或许有一点难过。但不心疼。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愤怒?还是自己其实早已厌倦了对方?余裴裴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脸,想笑,却又不愿意真笑出来。这笑意被生生吞进喉咙,像一块巨大又冰冷的东西,沉沉又缓缓地潜进体内。   将近一年的感情和时间,换来的就是这么个东西?——余裴裴在心里问自己。越问就越搞不清楚。她当然也不可能去问林艳。对方对这类唧唧歪歪的东西毫无兴趣,而且她正忙着攻击面前男人剩余的血槽:“呦~听说阁下刚刚还在家里啊。这么快就跑这儿来啦?这是蝙蝠侠还是超人哪?内裤怎么没外穿哪?”她端着一脸犹如春风的巧笑倩兮,倒出一溜冬雪般刺骨的讽刺。 零2.(3)   “你们……怎么来了?”冯旭捂着脸,像是还没反应过来地,流露出一脸呆相。倒是身边的女人皱起眉头,悄悄松开牵着他的手。   “我们怎么来了?我还想问你你怎么来了哪?小时候是不是练过一字马啊?看这劈腿劈得~~啧啧啧,直接能从阳台劈商场了。我说你怎么不去搞体操啊?绝对为国争光啊。”林艳边说边看向冯旭身边的女人,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着,“这位同学,为了你好,我劝你还是趁早远离这个未来的体操健将。不过……如果你是明知他有主儿还贴过来的话,那为了全国人民好,以后劳烦你看紧点,他有您一个就够了,这种鸡贼又花心的极品就千万别再放出来祸害人间了呦~~”林艳拖出长长的波浪号。迷人的笑容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嘴角。这类极具反差效果的表演她向来炉火纯青,并且乐在其中。认定那是“一种艺术”。   但不是人人都懂得欣赏这种艺术。尤其是当事人。   “真是的,那个时候干吗那么早走啊,我都还没骂够呢。”林艳拿调羹搅着咖啡。对于当晚余裴裴的落荒而逃表示不满。   但余裴裴可不认为她是[逃]:“打都打了,我觉得也够了。何必把脸皮撕得那么破?反正也是分了,再吵下去也没意义。”   “有意义啊。怎么没意义。吵架这种事啊,你可以不吵,但不能不会吵。难得有个贱男人可以给你当众练习的,你还不好好把握机会多练练。切,浪费。”   “结果你帮我吵架是为了练习哦?”   “话也不能这么说。你要能吵的话我才懒得管你呢,你是不能吵我才帮你吵。说练习那只是顺便。这不是双赢嘛。”林艳耸耸肩,“我跟你说了多少次,女人不狠,地位不稳。你要想真的稳住自己在别人心里的地位,就要变狠,就要多练。那等你有一颗敢随时跟人开吵的心,就算不吵,至少内心也有底气。”   “好了好了。你去找个学校开励志演讲算了。”余裴裴打断林艳的发言。她特地在翘班出来和死党见面,可不是为了聊这种无聊的东西——她想聊的是更无聊的东西:“前天我把和冯旭的照片都烧了,我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照片……”   林艳“哦”一声。“烧了那不挺好。”她说。   “本来我都在想和他结婚也可以的了……结果连一年都撑不过。”余裴裴叹一口气。   “那你就跟他复合啊。”   “不可能!”   “那不就得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啊?”林艳扶着额头。表示不耐烦。她对此类话题没有谈论的欲望。她喜欢清晰分明的东西。喜欢[绝对]、[肯定]、[必须]这样利落的字眼。对她而言,谈一场恋爱只需要两个情绪就已足够。[高兴]。又或是,[生气]。譬如在商场发现劈^H小说腿男友就是[绝对]要[生气]。但分手之后,则[肯定]是要为摆脱了渣男而[高兴]的。林艳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哀愁]、[伤感]、[忧伤]这一类缥缈的灰色情绪——至少,别人看不出来有。   此时她正维持着一开始的样子,左手托着腮,右手在脸前翻来覆去,看不厌似的研究着那几个水晶指甲。那些指甲又尖又长,上面零零碎碎地镶着些亮闪闪的水钻。用大众的审美眼光来说,就是“华丽得不知所谓”。这大概也是林艳身上最“不聪明”的打扮。但她却始终不以为意。坚持这就是她的标志——“别指望要我做家务”的标志。这样来看,那仅有的“不聪明”又似乎是“相当的聪明”了。   和余裴裴不同。林艳对于结婚这档子事情毫无兴趣。“凭什么我要把我的自由青春,奉献给一个要我帮他做饭洗衣服的男人身上?就只为了他每个月给我那么几百块钱?”她总是大肆宣扬着这番理论,张牙舞爪着她的水晶指甲。性格传统的大男人于是被成功吓走。思想前卫的小男人和游戏花丛的富二代倒是潮水般涌来——他们懂得赞赏她的指甲、不指望要她做饭洗衣、殷勤地送她名牌包包,当然,也不会蠢到让她在商场里看到另一个女人牵着自己的手。   男人们对于林艳的疯狂,让余裴裴一度很是困惑。她隐约察觉到这个世界是存在着某种规则的。但这规则是什么?她还没能想明白。后来她的某任男友给了个解答:“因为你们不是同一类人。”然后没过多久,余裴裴收到林艳从Q上发来的聊天记录的截图。这些截图没能让她想明白世界的规则。只徒增了她想不明白的问题,譬如:为什么她会和一个调戏自己死党的傻×谈恋爱?   但无论如何,“你们不是同一类人”的评语倒是说得没错。林艳和余裴裴之间的不同,某种程度上几乎赶得上人类与猩猩的区别。那并不单单体现在“聪明”和“不聪明”上。   更重要的,是“狠”与“不狠”。 零3.(1)   3   林艳是一个很狠的女人。   不只是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这一点我可以证明。   我和林艳读的是同一所高中。因为我低她一届。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不在同一个楼层。但我却依旧注意到了林艳的存在。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她胖——一个胖到能让不同楼层的人都注意的人,想必也无须去形容程度。认识林艳的人都叫她做[肥婆]、[肥猪]。不认识的人则称呼她[那个肥婆]、[那只肥猪]。在她巨型身躯营造的阴影下,校内的其他胖子只配在“肥仔”“肥妹”“肥肥”里寻找自己的定位。   就是胖到这么抢眼的人。   可想而知,当这样的人顶着[系花]的名衔,穿着超短裙站在你面前时,究竟会有多么震撼——即便是现在,当我回想起我升上大学的第二年,听到她在阳光下以一脸迷人微笑说出的“我们好像是一所高中的哦?你还记得那个[肥婆]吗?”的时候,依旧忍不住要泛起一脊背的鸡皮疙瘩。   我很佩服她。   因为她有我所没有的力量。   如果说林艳的灵魂是一管亮晶晶的不锈钢,那么我的灵魂里,无疑塞^H小说满的都是些发霉的木头——尽管我的名字里有一个“精力充沛”的“沛”字。但那也只是源于我父亲的一相情愿。我并没有如他所期待的那般,成为一个充满朝气并且阳光积极的人。甚至恰恰相反,我的性格既阴郁又死气沉沉,不但无法成为光源,就连别人投射来的阳光也懒得接受。如果要问我下辈子想做什么,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做一条深海鱼。”   做一条深海鱼。潜进连阳光也照射不进的黑蓝深海。既不给别人带来麻烦,也不会有人来麻烦我。就这样把一辈子浸泡在深渊般的冰冷孤独里。这,就是我想过的生活。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想法。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也只告诉过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林艳。而另一个,不是我的父亲。   我不想被我的父亲了解。估计他也不想了解我——喜欢一个人才会想去了解他。但我身上没有任何值得他喜欢的东西。不。或许应该说,我本身就不值得他去喜欢。   我的名字叫石沛。   “石”源于父亲的姓。“沛”取自“充沛的精力”。石沛。无论怎么听,都是个男孩的名字。天知道我父亲是哪儿来的笃定,会在母亲怀上我的五个月后就想好这样的名字。又或许,在更早的三个月,两个月,乃至世界尚未有我的存在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全副的准备,准备迎接一个能在他回家的时候一起玩接球游戏的;能在饭后和他讨论政治局势国家经济的;能有力气帮他扛那些昂贵又重得要命的摄影器材的;能够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以照相机和摄像头作为武器的社会记者的……儿子。 零3.(2)   可我却是女儿。   既然我没有那个好运投胎成为一条深海鱼,那就注定了我余下的人生,都将只是一败涂地——至少,在我父亲眼里。“为什么这么内向?”“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会?”“为什么胆子老这么小?”“为什么这么笨?”小时候我时常要被迫面对这些无聊的“为什么”。为什么?我他妈的哪儿知道为什么?我要知道了还轮得到你来问吗?这些藏于内心的毒素,等我终于觉得自己有胆子将它们倒出来的时候,对方却已犹如先知般放弃了对我的询问——初中那会儿,哪怕我成绩差到全班倒数,哪怕我学会了翘课抽烟说粗口,他也再没有犹如小学三四年级那样,为了一根掉在地上的筷子,而朝我用力皱过眉头。   事实上,很快,我便连[眉头]本身也再未见过。   升上高中没多久,我的父母离婚了。   当然,所谓[离婚],于我也就是[接近没有]和[没有]的区别。谈不上伤害,但多少还是有些打击。适逢于青春岁月的特有的多愁善感,以至于我很是迷惘了一段时间,犹如尽职的小区保安般,时不时就在脑海里翻来覆去那一套“你是谁?”“你从哪儿来?”“你要去哪儿?”的经典。但我相对比起保安还要更倒霉一点,因为没人能回答我。   得不出答案,我唯有将注意力转移上了课本。高中之后,我便再没将[翘课]列入课程表的一栏。在我看来,[翘课]和[上课]无非就是[发呆]的地点不同而已。我也不再抽烟,不是出于[重新做人]的考量,而是单纯觉得这项活动既不有趣又浪费金钱——当然[上学]这事情也不见得有趣,但既然交了学费,上得越多,似乎也就赚得越多。   我就这样顺理成章成了一名乖学生。上课专心听讲,放学认真作业。我成为了人们眼中带有悲剧美的正面人物——因为家庭悲剧而终于迷途知返的少女。多么好听的头衔。但我自己清楚,我不过是从一个愚蠢幼稚的人,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罢了。即便之后我在高考拿到了好成绩,考上了志愿表上的第一志愿,也没觉^H小说得自己胜利了。那不是我要的胜利。我甚至没觉得自己上过战场。   直到我遇到了林艳。   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她告诉我她是“高中部那个肥猪”的瞬间。那是我见证了奇迹的瞬间。那个瞬间过后,她的姿态、她的身材、她笑起来的样子,印在我的眼里,扑面而来的都带着充沛的、炽烈的、足以将人炙伤的光。犹如一个巨大而美丽的能量球。   一个太阳。   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像太阳那样的人啊。不但如此,她居然还是个女人。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一个……曾经肥得像猪的女人。   那个瞬间过后。我终于有了战斗的欲望。或者说,希望。   我希望成为像林艳那样的人。 零4.   4   只是我终于还是,失败^H小说了。 壹1.   [从好的方面看,[背后说人坏话]这种事情,一方面既纾解了人们心中的压力,一方面又不至于让事态不可收拾,甚至还能在这一致对外的过程里,加深谈天者彼此的认同感——方便美观又环保,某种意义上简直能和那些被LV山寨过的红白蓝旅行袋相媲美。]   1   几年前,我在网上看到一张帖子。   帖子的标题是《心理学上的一张恐怖图片》。被关键词激起好奇心,我点进去。映入眼帘的,却并非想象中的剖膛破肚、血肉模糊。恰恰相反,那是一张非常干净的照片。   是一座冰山。   一座庞大而嶙峋的冰山。小半截浮于海面,更多的,将近80%则藏匿于海水。深蓝色的画面上,那块覆着阴影的巨大冰晶,就像一只深不可测的兽。一些回帖跟在下面:“真的很吓人。”或是,“看得好压抑”。   恐怖。吓人。压抑。却没有一张回帖提到[美丽]。这让我感到困惑。真奇怪,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觉得它好看?难道一瞬间感到电击般惊艳的,就只有我?后来我将这张图存进手机,同时用马甲ID回复道:“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一心指望能有高人替我分析分析。无奈刷新了几次,跟着的回复依旧是千篇一律的[不舒服]、[很吓人]——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晓得那个无厘头的测试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这张图片,一直被我遗忘在手机的某个文件夹里。直到某个晚上突然地想起,我将它翻开在林艳的眼前。   “你看。”我朝林艳晃着手机,“看这个。”   “什么呀。你晃成这样我怎么看?”林艳扮正我的手,皱着眉头凑近屏幕,“看这个干吗?”两秒后她问我。   “好看吗?你觉得。”   “嗯……不知道怎么说。”   “我觉得很^H小说好看。哈哈。”我朝林艳傻笑。   “那又怎样?”林艳问。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林艳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夏夜,空气黏稠得就像寂寞。我和她坐在学校小卖店附近的石凳上,一边看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宿舍楼,一边喝着手里的罐装啤酒——当然,只有我在喝。林艳从来不喝啤酒,一来她觉得啤酒不好喝,二来她觉得啤酒和她的形象不搭——“每次看到那些手里提着啤酒瓶或者捏着啤酒罐的男人,就直觉他们是LOSER。”她坚持着这种莫名其妙的谬论,说完不忘斜我一眼,“……女人就更别提了。”   “是啊,我就是LOSER。”我依旧傻笑着,朝林艳举高啤酒罐。啤酒独有的,带着碳酸气味的涩弥漫在味蕾。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但我依旧连着灌下了三罐,说白了,就是想醉:“可惜小卖部没有二锅头卖……”   “还二锅头呢。你真醉倒了我可不扶你回去。”林艳夺过我手里的啤酒罐,“失恋而已。至于吗?哭哭不就好了?能别把自己折腾得跟个汉子似的行不?没跟那谁分手前不是还跟个小媳妇似的吗?”   我有气无力地朝林艳挥挥手:“……别说这个了。”   林艳瞪着我,“切”了一声。   片刻的沉默,我抬眼看向她:“那个,如果有来世,你想做什么?”   “来世?没想过……嗯。做人民币?”林艳半正经半玩笑地,“多好啊,这样全国人民都爱我。”   “是啊,还全国人民都摸你呢。”   “滚!那你想做什么?”   “我嘛。我想做深海鱼。”直到说出这句话的一刻,我才承认下自己或许是有些醉了,“那样我就可以躲在深海里,不用和人类打交道了。”   “……”林艳挑起一边眉,打量着我。   “我说你这个人,真是怪怪的。”然后她说。 壹2.   2   我和林艳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性情也称得上截然相反。   会成为要好的朋友,除了“缘分”之外,或许也没有别的解释。   我们上的同一间高中。之后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虽然林艳高我一届,但无论是高中还是大学,我都对此人印象深刻,尽管原因大相径庭:高中时是因为她的肥,大学时则是因为她的美。天知道这女人究竟是吃了怎样的苦头,才能在两年的时间里,把自己的体重折腾成原先的一半不到。配合她精致的妆容。导致我在校园和她擦身而过好几次,也压根没想过对方会是自己先前的校友。老实说,如果不是林艳先认出了我,我大概永远只会把她视为一个貌美性感,但是难以接近的陌生人。   “我好像见过你哦?”这就是林艳朝我说的第一句话。她一边说,一边凑近我的面前。拨开我架在眼前的DV,“先别录了啦。”   “啊啊?可是——”我看着手中的DV,不知道是关还是不关。一年级下半学期开始没多久,出于“一生一次的大学时光不该荒废”的想法,尽管怕麻烦,我还是提着劲儿地找了个校园社团参加。社团的名字叫[电影同好会]。做好和一堆人躺在沙发上嗑瓜子喝可乐的准备,跑过去才发现所谓的[同好会],说的不是看电影,而是拍电影。^H小说社长野心勃勃,几个短片尝完鲜后,矛头便直指大制作,说是要拍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现代版校内梁祝”,甚至不惜花[半年份食堂早饭任请任吃]的重金请到了[传播系系花]来做女主角。   女主角就是林艳。而我则是摄影——说白了就是个举DV的。托这部制作的福,我们终于有了接近的机会。尽管当时的我依旧没认出她来。“见过我也正常啊。都是同一个大学的嘛。”我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说大学……”她皱着眉朝我摇头。片刻,“啊”一声睁大眼睛。香水味随动作扑面而来。很淡的甜,却足够让我的心脏在瞬间跳了一跳——当然。是被吓的——因为和这些香味一同落进空气的,还有我的名字:“石沛!你是石沛吧?”她指着我,表情里流露出一丝古怪的兴奋。   “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结结巴巴。   “我是林艳啊。跟你高中同校的啊,明兴高中。记得吗?”见我依旧一脸呆滞,对方伸出两手捏开自己的脸颊,“不记得了吗?大你一届的那个[肥婆]啊。”   “肥婆……啊!”我不确定自己的那一声“啊”究竟有多高音。但至少是让林艳将双手从脸颊移上了耳朵。“是你啊……原来你叫林艳啊。”我脱口而出。说完才觉得不太妥当。所幸林艳并不介意:“是啊,就是我。”她朝我笑着。仿佛一早预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应。我于是越发尴尬起来:“呃。我真的完全认不出是你。怎么瘦那么多啊。”   “我也认不出你了。头发都这么长了——”她伸手撩一记我肩膀上的发,又在我耳边比了个手势,“明明以前才到这的。”   “……呵呵。”我讪笑着。下意识朝后退了两步。一方面是不习惯陌生人的碰触,一方面也是觉得古怪。“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无论从性格、长相还是身材看,我都没觉得自己究竟有哪里出挑。何况,还是那个过得最正常的高中时期?   “因为——”林艳拖着长音,却并没有接着说下去,“对了。你认识傅严偕吗?”她像是突然想到似的,朝我问过来。   “谁?”我将手掌靠拢在耳朵边,表示没听清楚。事实上就算听清楚也无济于事。不要说这三个字指代出的人了。就连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我也搞不清楚:“我不记得有听过这个名字啊。”   “真的没有?傅严偕哦。”林艳看着我。   “你重复一百次也没有用。”我说,“真没印象。妇炎洁倒是有印象。”   “妇炎洁?”对方愣了愣,反应过来便爆发出一阵大笑,“不错啊。你。”她笑着,一边退回到先前的位置。朝我招招手。“好,那我们继续拍吧。”她的语气柔和,说起话来却又有一种自然的强势。我“哦”一声。乖乖按下DV的摄录键,将它重新举上眼前。透过屏幕看过去,人群中的林艳显得异常夺目,仿佛是被一层透明的光笼罩了般的。或许,那就是所谓的气场?   当时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和眼前的这个女人,变得那么熟。 壹3.(1)   3   认识林艳以前,我其实没有能聊天的朋友。   能聊天的人有。外校的男生。翘课那会儿认识的。除了发呆和聊天,我们在一块儿也没做过别的事。那时候既没有手机也没有QQ——或许就算有,我们也不会交换。后来他毫无预警地再没有出现过。是死是活我不知道,也并不特别想知道。粗俗点的比喻,我们的关系无非就是酒吧一夜情的级别。区别只在于后者做着爱人的事情而无须爱情,而我们聊着密友会聊的话题,却压根谈不上友情。   朋友当然也是有的,循规蹈矩的高中生活,让我顺理成章打进了班上某个女生小团体。“打进”这个词似乎过于积极了。或者换成[被对方接纳成为一分子]的说法要更为确切。孤僻了将近十六年,[交朋友]这种事在当时的我看来,是一件既刻意又别扭,压根无法自然而然去完成的事情。而我既不愿意主动,也不晓得该如何主动。不主动的代价就只有被动,当时一个小团体因为只有三个人,或许是出于“三个和尚没水喝”的考量,她们将我拉进了她们的圈子,以便在一些活动里能够维持2×2的平衡。   对当时的我而言,[女生小团体]其实并不意味着名词,很多时候,它更要接近一种形容——同义词之一是[麻烦]。同义词之二是[有用]——虽然有[要结伴上厕^H小说所]的麻烦,但也有[春游时不会落单]的用。虽然有[放学要逛商场]的麻烦,但也有[实心球练习很快找到搭档]的用。虽然有[要说别人的闲话来做彼此感情加温剂]的麻烦,但也有[不必显得自己太孤僻]的用。   孤僻不是什么坏事。某种程度上它几乎是[自由]的代名词。而我怀抱着这些自由过了将近十六年,终于还是决定捧出一些用以交换所谓的[友谊],好让自己和自己的高中生活看上去相对正常。所谓的等量交换。我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明白了什么叫做公平。   那个童话是怎么说来着?住在深海的人鱼公主,用自己的声音和巫婆交换了能够上岸的腿。她终于成为了人类,却也在同时变成一个哑巴。这个譬喻着实有些肉麻,但有一段时间里,我确实把自己当做这么个童话女主角。区别是在于前者是真的说不出话,而我,是无话可说——尽管在外人眼里,我们总是结伴同行。但要说到交流,无非也就是“中午吃什么?”“放学去哪里玩?”的程度。一旦真的坐下来聊天,便只有张口结舌的份儿。那些被她们佐以极大热情的明星八卦、化妆衣服,或是某出新热的电视剧,我全都插不进嘴。因为我不感兴趣。而我感兴趣的……话说回来,我感兴趣的是什么呢?我咀嚼着自己这不算长的人生,就像咬着一块被嚼白的泡泡糖。没有味道,没有口感。唯一自我口中破裂的泡泡,无非也就只有父母离婚的这么一件……自然是不可能作为谈资的。   在当时,我唯一能插上嘴的话题,或许就只有班上同学的八卦。 壹3.(2)   谁和谁偷偷交往了。谁和谁刚刚分手了。谁的^H小说外校男友长得像八两金。又是谁被街头混混勒索了将近半个月。十六七岁的年纪里,这类话题茂盛得就如雨后滋生出的蘑菇。但要说讨论得最多的,却还是班上某两个女生的八卦。对方的长相如今已有些模糊,但总归是能排上80分的程度,又经常两个人一起,气场一叠加自然更显惹眼。性格也大方,在班上算是很吃得开的类型。也就少不了几名裙下之臣。其中就包括了我们团体里的A女一直暗恋的某男——这样某一天,当她在我们面前以不屑的口吻说出“你们觉不觉得那谁谁谁,感觉很做作啊”时,出于某种微妙的默契,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地点头附和了。这无疑给了A进一步的勇气,在此之后,对方的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跃升成为当日的话题中心,翻来覆去的关键词,无非就是“骚”“装”“没品”。这样日复一日,表面上没有任何特别的事件,私下的评价里,却仿佛早已酿下了深仇大恨。   这事儿开始让我觉得可怕。但经历了几次也就慢慢想开了。从好的方面看,[背后说人坏话]这种事情,一方面既纾解了人们心中的压力,一方面又不至于让事态不可收拾,甚至还能在这一致对外的过程里,加深谈天者彼此的认同感——方便美观又环保,某种意义上简直能和那些被LV山寨过的红白蓝旅行袋相媲美。   但我终究还是厌倦起来。因为在我眼里,那两个女生压根没有任何问题。我既不觉得她们没品,也不觉得她们做作。甚至恰恰相反,我觉得她们开朗又阳光。完全是我欣赏和羡慕的类型:我羡慕她们能够轻易地交到朋友,羡慕她们能够轻易讨人喜欢,羡慕她们压根不需要觉得[合群]是一件得动用交换或是努力才能达成的事情。她们彼此之间,一定是因为真正的投契才会如此形影不离。而不是像我这样,将自己困在并不感兴趣的圈子里,内心满满的疲惫,却连挣脱也懒得——[懒得]是好听的说法。其实说穿了,就是害怕。   害怕体育课上的仰卧起坐,找不到能够帮我数数的另一个人。害怕英语课的口语一对一,找不到能够和我一起练习的拍档。害怕化学课的课堂实验里,找不到能加入的团体。   害怕,交不到新的朋友。   光是从这一点看,我就完全比不上林艳。她是那种即便在肥胖的高中时期,也能依旧过得热闹的人。尽管大家给她取了难听的绰号,但喊叫时却并没有包含厌恶的语气。好几次的下课小息,当我趴在走廊阳台上晒太阳时,就能看到她和一大群人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阳光在她硕大的背影上流淌下一片欢腾。或许是那个时候起,我就隐约察觉到她该是个颇犀利的人——我可不相信一个肥得像猪的女人,能轻轻松松获得大家的友情。不是歧视不歧视的问题,而是以貌取人是人的天性。换作我变成这副模样,难保不被排挤到教室角落,成为和垃圾桶差不多的存在。这样想起来,对于林艳的佩服,或许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吧。 壹3.(3)   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有什么难的?有资本的话端着点没关系。没资本的时候那就脸皮厚一点,主动一点呗。”后来林艳这么回答我,“不过现在想想是挺生气的,他们那个时候[肥猪][肥婆]的真是叫得肆无忌惮的。都怪一开始他们叫的时候我没发火。别人就都以为你不放心上了。那你也只好装着无所谓了。其实有谁会真的无所谓呢?但过了那个时间段,要再发火就很可笑了对吧。”她自嘲地笑笑,“自己那个时候也还是不行。”   “可我觉得你已经很厉害了。”我不是安慰。   “那是。跟你比的话。”林艳也不谦虚。“不过呢……”她拖长声音,“我觉得你也挺厉害的。”   “我厉害?”   “是啊。你看我都把你当朋友了啊。”林艳冲我笑,“我可不轻易当别人是朋友的。”   “可高中你不是……”   “高中那堆啊。”林艳用了个尖酸的量词,显然还在记恨高中时安在她头上的绰号,“得了吧,毕业后都几乎没联系的。”   “啊,我也很少和我高中的朋友联系……”我想到高中时的小团体。原来并不只有我是这样?原来连我一直默默佩服着的人,也曾遭遇过和我一样的问题?我们是同一类人^H小说吗?还是说,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有过类似的困惑?“总觉得一毕业,感情就跟骑了野马似的,‘嗖’一声的就疏了。”   “哈。这个比喻不错。”林艳笑着,一边挥挥手,“真是,有什么好联系的。又不是富二代。”——她倒是随口都能落一句刻薄话来。   “我也不是富二代……”   “不是说了吗,你是我朋友。”林艳朝我比了个手势。那时候她还没接触到水晶甲这玩意儿,但指甲油倒是涂得勤快。十个指甲一溜儿的玫瑰红,相比起前两天的大红色,要显得更妖艳抢眼。一度被吸引的我,也曾买过几瓶指甲油想跟风。但涂完一次便再没有下文。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手,当初的褐色还残留了几块在指甲边缘,看上去坑坑洼洼,像是色泽新鲜的锈斑——是的。我甚至连用洗甲水洗掉它们都觉得麻烦。   “为什么?”我抬头看向林艳。仅仅是指甲就能找出这样大的差别。我实在不明白自己究竟有哪方面让林艳觉得[能做朋友]。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会和我做朋友啊?”我问。话一出口才发觉这问题实在蠢得可以。果然,林艳笑了。“你是小学生啊?这还要问为什么?喜欢你不行啊?”她一边说一边拢紧自己后脑勺的头发。眉眼随发际的扯动凸显出某种锋利的,让人紧张的美。   某个瞬间,我确实是有些紧张了:“好吧好吧。搞得像表白一样……”我夸张地捋着胳膊,借此掩饰着内心涟漪般扩散出的情绪。是怎样的情绪呢?除了紧张以外,更多的应该是高兴吧。高兴自己能被林艳视做朋友。高兴自己能和林艳成为朋友。高兴自己终于交到一个,真正想成为朋友的朋友——尽管这高兴在某方面只能证明我早前的不堪。   “是你自己要问的好吧?”林艳撇撇嘴,“谁跟你表白啊。我对女人没兴趣。你要是男的那我还能考虑考虑。”   “那你男朋友怎么办?你不要他啦?”   “跟你比男朋友算什么啊?”林艳朝我抛了一个媚眼。   “水性杨花的女人。”我附和着笑起来,“邹鑫真可怜。” 壹4.(1)   4   邹鑫就是林艳当时的男朋友。   林艳读大三的时候,他正读大四。算是我们的学长。典型的阳光帅气款,配合一米八三的黄金身高,和林艳一起行走在校园,老土的描述那就是“一道亮丽的校园风景线”。甚至连我们的DV大片也是邀请他来担当男主角——“这样就算片子本身拍得不好,靠这对男女主角也够卖点了。”社长如是说。   但既然用的是“当时的男朋友”,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后来”。   据说两人是在林艳高三暑假时认识的。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你那时候不是应该还很胖吗?”我回忆林艳高中时候的模样,不得不对邹鑫的审美表示惊叹。   “是很胖。但也没当初那么吓人了。我从高三开始就天天不吃晚饭了,再给高考那么一折磨,到放假的时候至少瘦了10公斤。”林艳说,瞪我一眼,“而且这不是重点好不好。就算肥又怎样,你以为每个人都那么没品,只知道以貌取人吗?”   “那确实。邹鑫品格真高尚。可以打90分。”我严肃地点头。   “去死!”林艳笑着推我一把。   “那你们暑假是怎么认识的?”我忍不住八卦,“暑假就跟他认识,然后又在大学里相遇?挺有缘的啊。”   “在健身房认识的呗。说起来是挺有缘的。”林艳点点头,“暑假那会儿我几乎什么事都没做,办了张年卡,就一门心思泡那里面。跑步机、踏步机、哑铃。周末还有额外的瑜伽课程……别提了,现在想起来就恶心。尤其是跑步机,那个时候天天一个半小时,最后跑得连自己是不是人类都要怀疑了。”她朝我扁着嘴,“我现在看到那种养仓鼠的笼子就想吐。”   “……难为你了。能坚持下来很厉害啊。”我发自真心。   “是啊。还好后来认识了邹鑫。你看他现在身材很好的样子,还不是后来练出来的。”林艳说,“我见他那会儿,就是瘦猴子。你猜他那个时候朝我问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林艳模仿着当时的情形,故意压低声音,“他问啊,‘你是不是二奶啊?’”   我“哈”一声:“这什么问题……算是变相赞美?”   “不知道。”林艳耸肩,“我那时候也还没太瘦。估计他就是找话题吧。不过确实啊,我去那家健身会所挺高档的,听说是有很多二奶来做会员。保持身材、消磨时间、顺便钓钓下家什么的……你懂的,还不就那回事儿。”   “嗯。那然后呢。你怎么答的?”   “^H小说然后我就问啊。”林艳嘴角勾出一抹邪恶的弧,“‘那你是GAY吗?’”   “哈哈!好问题。”   “然后一来二去就这么认识了呗。不过当时也没想太多。等后来有一天在大学里又撞到了……女的看男的变壮了,男的看女的变瘦了,才觉得‘哦,真有缘分哪’。”   “好现实的缘分啊。”我笑起来,“给你说的一点都不浪漫了好吗?”   “本来就是。他要没后来那六块腹肌,我能理他啊?”林艳翻了个白眼,表情里却透出一丝甜蜜。这也正常,据说每个女生在看到邹鑫后,都会有冲动扯着男朋友的耳朵叫出“学学人家!”。而每个男生在看到邹鑫后,都会忍不住想要揪着他的衣领质问“为什么你不是个女人?”。从课前送饭,到课后接送,如果校园要举办[二十四孝男友]的大比赛,邹鑫必定会是全票通过的那一位——何况,他还那么帅。   但话说回来,邹鑫的这一套在我这儿其实并不受用——“我看他就差站你身后帮忙扇芭蕉扇了。”我总是这么对林艳说。我觉得与其说她是找了个男朋友倒不如说她是找了个男保姆。但林艳倒是不以为意:“男人对你好还不满意,非要家暴你才爽?你犯贱啊?”她说。大肆模样地沉溺在邹鑫的温柔乡里,心满意足地上演着《女王与男仆》的戏码。这戏在我眼里称不上好看,但至少证明了林艳和邹鑫,确实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天上一对地下一双的金童玉女——直到某个晚上我收到[玉女]打来的电话,这么个美丽的配对才终告破裂。他们完好的时候仿佛在演偶像剧。破裂了也没让大家失望,活脱脱就是一出“反应当今社会”的现实题材连续剧:邹鑫毕业走向社会后,还在大学的林艳遭遇有钱佬的追逐,终于拜倒在对方的鳄鱼皮钱包下,无情地抛弃了邹鑫,成为社会前进的滚滚浪潮里,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的“被包女”。   这事情因当事人双方的低调处理,并没有掀起太大波澜。但林艳依旧收获了不少诸如[贱人]、[毒妇]、[拜金女]之类的头衔。对此她表现得云淡风轻。持着“爱怎么说怎么说”的态度,横眉冷对千夫指。而底气,我想,或许是来自那栋即将纳入其囊中的,市值近250万元的房子。 壹4.(2)   “120平方米的。他说如果我答应和他一起,就送给我。”那个晚上的电话里,林艳这么跟我说,“林源小区那儿的。”   ^H小说“啊!那里的房价不便宜啊。”我下意识捏紧话筒,“那……你答应了?”   “我只是觉得,我花那么多力气瘦下来,变好看。并不是为了让一个男人娶回家,做他老婆,给他做饭洗衣服生孩子的。”林艳并没有直接回答我,“所以继续在一起其实没什么意义。”   “但邹鑫现在对你这么好,就算你们结婚,估计做饭洗衣服的也是他来啊。”   “是啊。‘现在’。”林艳抓住关键词,叹一口气,“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就算我真的愿意和他一辈子,他说不定还不愿意和我一辈子呢。这不是靠我一个人就能控制的。”她的声音渐渐沉下去,我几乎能想象出她在对面的表情,“爱情这东西太虚了。但房子不同。是我的,那就是我的。”   “……看来以前邹鑫在健身馆里问你的问题是问对了。”我没有想讽刺,只是单纯地想起这个典故。   “呵。”   “那……打算分手?”   “你觉得好吗?”林艳问。那是她第一次对我用征询的口吻。也是最后一次。由此可见当时的她确实是陷入了某种前所未有的纠结。但,我又能给出什么意见呢?她所表露出的迷惘,说到底也只限于迷惘而已。那个真正的答案早已预设在她的心里,从她决定打电话给我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暗暗勾下了选项——还是用的圆珠笔。我即便是要反对,估计也就是拿橡皮在上面擦两下的效果罢了。   更何况——为什么要反对?林艳的论调虽然冷血,但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有着无懈可击的正确性。尤其在半年后,当我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恋,便更是对她的这一番话深感认同。   “傻×男人去死吧!我早该像你一样先甩了他的!”那个晚上,我就是这么一边举着啤酒罐高呼口号,一边朝林艳展示着手机里的和前男友的合照,乃至翻出那张深海冰山的照片,就这么一路将话题延伸上了“想做深海鱼”的无厘头。   “我说你这个人,真是怪怪的。”然后林艳说。   “什么深海鱼啊?还不和人类打交道呢!真想这样那你谈个屁的恋爱啊?还为一个男人哭成这样?”她看着我,脸被夜色掩去大半,“你怎么回事啊?大学改个名字就真的人格分裂了?啊?余裴裴。” 贰1.   [虽然是沉默着的,却并不让人尴尬。甚至,我甚至觉得那有一点迷人了。很多年后,我或许会明白这其实就是生命里美好的真谛。但在当时,它只让我觉得害怕^H小说。可就连这害怕也似乎是迷人的。仿佛蕴涵着一股什么力量。带着毁灭。又有生机。]   1   秘密揭晓得有点早。   但这算什么秘密?[余裴裴]从来不是我的秘密。它不过是我人生里的第二个名字。   至少,最开始是的。 贰2.(1)   2   [余]是我母亲的姓。[裴]取自[沛]的谐音。会用叠字,单纯是想让它听上去更为女性化——从父母离婚后就开始酝酿的这三个字。在高考后的最后一^H小说个暑假里,我将它改上了自己的身份证。本以为从此再不用听到那个坚硬的、男性化的、让我感觉挫败的两个字。却不想会重遇上同高中的学姐。更没有想到,我会和她成为要好的朋友。   “‘石沛’这个名字不是挺好听的吗?”在我将新名字告诉林艳后,她皱着眉头表示,“余裴裴?一点性格都没有。”   “……我最不需要的就是性格。”再有性格又怎样,终究不过是在提醒我的失败而已,“所以不要再叫我那个名字了。”   “私下叫也不行?”   “别吧。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的这个名字。现在全大学就你一个知道而已啊。”   “真的假的?这么荣幸。”林艳眯了眯眼睛。   “当然是真的。”我说。我没有说谎。在我们进行这段对话的时候,确实,没有其他人知道我的这个名字。因为在我们进行这段对话的时候,我还没认识方宇。   方是正方形的[方]。宇是宇宙的[宇]。方宇。   端端正正的两个字。我初恋男朋友的名字。   我是在重遇林艳之后,才和方宇结识的。或者说,我是因为重遇了林艳,才有机会和方宇结识。这倒不是说林艳是我们的中间人——方宇读的是00新闻系。我和林艳则分别读01和02传播系,无论科系还是学届,他和我们都相隔着八竿子的距离。之所以后来会扯到一起,完全得归功于那个传说中的“集合了各大痴男怨女”的校园联谊会。   这个所谓的[联谊会]始于校内BBS的[吃喝玩乐]版,最开始只是版内几个活跃分子的小聚,之后随着参与的人数增多,陌生人的比例上调,自然而然就过渡成为半交友性质的聚会。聚会平均一个月一次,主办人会事先在论坛发帖确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办法也简单,只要在规定人数到达前回复帖子就可以。但简单归简单,要真能抢到位置还挺不容易——“配对率高达四成呢。比《非诚勿扰》还靠谱!当然大家都抢着想参加!”[电影同好会]的会长曾经如是说。他半年前参加过一次,至今念念不忘,遗憾那一次之后就找到了合适的主儿,从此再没机会踏入江湖。只好将精力用在怂恿别人上。“去吧去吧!趁年轻!去参加一下没坏处啊!女生要拿参加的名额,比咱们男的容易得多。”他总是摆着一张老脸这么对我说。   “有什么好参加啊?互相都不认识的。”对当时的我而言,根本无法想象和一堆陌生人吃饭玩乐的场景,“太奇怪了。”   “啧啧啧。裴裴你就是太内向了。就是大家都不认识才好玩啊。新朋友不就是这么来的嘛。”对方朝我摇着手指。   “你们就是我的新朋友啊。”我说。当时我还没认识林艳。但靠班级、宿舍加社团所延展出的人际圈子,于我已经大得足够跑上一回马拉松,“不需要更多了。”   “我说的是男朋友。”   “……我谢谢你。” 贰2.(2)   “我说真的啊。”会长一脸认真,“大学能做什么?不就是用来谈恋爱的吗?你现在不谈难道还等以后进入社会了才来[纯纯的初恋]啊?我是有伴了所以没办法。你不同啊,长得又不差,还孤家寡人一个的。青春易逝年华易老啊,再不抓紧时间,我跟你说以后肯定后悔。”   “这口吻……居委会大妈?”   “当然不是!”   “那你是那聚会活动的托儿?”   “怎么可能^H小说?”   “我知道了。是想让我参加的时候,能顺便帮你物色有没有什么新的单身美女对吧。”   “你真是……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会长捂着额头叫,片刻又凑到我面前,“当然如果能物色到就最好。我们的新片子正愁缺个女主角。”   “你还是自己找吧……”我干笑了两声,“我帮不了你。我对那种聚会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是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无论是认识新朋友,还是找什么所谓的[恋爱对象]。通通没有兴趣。前者我觉得已经足够。而后者,我找不到自己需要它的理由。恋爱对象?说白了不就是多个能陪自己吃喝玩乐的男人么?然后?吵架劈腿分手。又或是结婚摆酒生子。无非如此。我想象这种种场景,既感觉不到幸福,也体会不到悲伤。对我而言,那与其说是[幸福][悲伤],倒不如划分成[幸运]和[倒霉]要更贴切。而既然有50%甚至更高的机会[倒霉],那恋爱又有什么意义?更何况,我也不觉得那[幸运]就有多好。说到底,还不是会离婚?我如此认为着,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理解那些因为失恋而流泪心碎的人:“不过就是倒霉了一回么。到底哭什么呢?”   抱持着这般想法的我,面对会长的种种说服自然无动无衷。直到某一天,对方终于放弃了努力——因为他找到了片子的女主角。而我也决定试着去参加一次聚会——因为被女主角刺激的。   女主角,当然就是林艳。   认识林艳后的第二个月,我在当月的聚会帖里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主题是去校园后的食街吃火锅。我对火锅这玩意儿没太大想法,也不指望能从一堆羊肉肥牛萝卜香菇里捞出段轰轰烈烈的邂逅。之所以会参加,无非就是被林艳那巨大的转变激发出了斗志,一时间心血来潮,想借此机会也试着[改变改变自己]罢了。   嗯。改掉自己的孤僻。改掉自己的自卑。改掉自己的冷漠阴郁和不知所措。然后,如果可以的话。变成一个爽朗的、自信的、阳光积极的人。   变成那样的人。理想中的自己。   就是这么简单的原因。 贰3.(1)   3   我的记性很差。一天前发生的事情也时常记不住。但直到现在,我依旧能清晰回放出聚会当天的情形。我甚至还记得那晚马路边的路灯的模样:银灰色的钢质,高却笨拙的柱身,椭圆蘑菇状的灯罩,橘潢色的光。   我就是在这橘潢色的灯光里,看到方宇的。   那是在去火锅店的路上。时值吃饭的点,食街两边的大排档坐满了人,熙熙攘攘的。我一个人走在路上。不确定具体的位置,只好到附近的士多店里询问老板。“请问”的“问”字尚未脱口,就被另一个声音盖了过去:“请问福幸火锅店怎么走?”和我脑海里一样的问题,却是更低沉的声线。   然后我转过头,看向身后那个眉眼清淡的男生。他穿一件浅灰的T恤,无论款式花样都非常普通。一如他的整个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他站在那儿,表情空白而温和,平淡就像一杯清水。却反而得以从四周油腻的背景里跳脱出来——[跳脱]这词儿用得有点过,像是在描述一见钟情。但当时我应该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不可能有的吧?一个那么冷漠的我和一个那么普通的他,怎么可能一见钟情?但这片段在我的脑海里重播了那么多遍。时光将它磨得退色,又被岁月添上新的柔光。以至于如今的我早已无法辨别当时的心情。那就当是一见钟情吧。也行。无所谓。回忆是美好的东西,它不需要有多真实。   但有一件事我可以确定。当时的我,确实对方宇产生了一种近似于“直觉”的东西——直觉告诉我,他会是和我参加同一个聚会的人。而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决定朝他搭讪。这之前我从未试过主动向陌生的异性搭讪。但方宇有些不一样,他的气场像是被谁的手温柔拢过,陌生人特有的锋利锐角,在他身上被通通抹成软和的圆弧。这让我觉得放心。觉得……能够从他身上迈出[改变自己]的第一步。   “你也去福幸火锅店吗?”我朝方宇的位置迈前一步,问。   “‘也’?”他轻松抓住问句里的关键字,朝我看过来,“你也是么?”   “嗯。我去那儿参加个聚会。”我点点头,主动抛出自己的目的作为试探。不出所料,对方拉出一声长长的“哦——”,他就这么看着我,表情里渗出一抹隐约的笑意:“那估计我们会是同一桌。”   “嗯。说不定哪。”我跟着笑起来。   “那一起走吧。”他说。口吻里没有疑问也不带祈使。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陈述句。但是,感觉很好。“行啊。”我走近方宇身边。   “我叫方宇。你——?”   “余裴裴。我叫余裴裴。”我说。下意识地将名字重复了一次。像是给自己打气。   既然林艳能够从[肥猪]跨越为[系花]。那么我,也应该能从[石沛]变成[余裴裴]——就算没办法马上改变也不要紧。至少,至少我还可以伪装。[余裴裴]就是我手里的面具。我为她描上花朵般的唇角,带着星光的瞳孔,碧蓝天空一样的笑颜。接下来需要做的,只是将它套在那张原本灰败的脸上。   ——所以,没关系。   ——^H小说可以的。   ——你已经是余裴裴了。   或许当我们真正将自己视做另一个人时,确实是能做到一些平时以为做不到的事。隔着一张面具,我看着余裴裴。看她和方宇一边聊天一边走进火锅店。看她自然地朝其他参与者打招呼。看她在席间和别人谈论着最新的电影资讯。看她朝身旁替她倒满一杯橙汁的方宇报以灿烂的笑。 贰3.(2)   看她和方宇一前一后走出了火锅店,然后对方朝她问出“要不要一起去喝点什么”。   那是在聚会结束后。没记错的话,已将近十点。大部队散得三三两两。食街上大部分的餐馆都熄灭了招牌上的霓虹灯,只有几间大排档和路边的烧烤摊子可见人声。那当然不是可以“喝点什么”的地方。即便没什么被男生邀约的经验,但我还没蠢到听不出方宇话中的意思——那无非就是“对你有意思”的意思。没到表白的高度,至少,算个试探。   球抛到自己手上,是直接丢开还是就这么捧着?我看着方宇,在心里问自己。^H小说参加这个聚会的目的,不过就是想让自己变得开朗。我压根没打算要和谁发展出“喝点什么”的关系。喝点什么?有什么好喝的?这大晚上的。再说,我也一点都不渴——“好啊。”但我听到我这么说。不,应该是余裴裴这么说。然后她又飞快补充一句:“不喝酒。”   毫无意义的补充。   后来每当我想到那个夜晚,都忍不住觉得自己傻×。什么喝不喝酒,喝什么根本不是关键。关键是,你最终还是给了让方宇接近你的机会。就是因为你给了他这个机会,他才在之后有了那个权利。那个……该死的可以伤害你的权利。这两者间的距离,很多时候相隔不过一副蝴蝶的翅膀。你难道就不知道?   但当时我是真不知道。或许有那么一点预感——从那些唧唧歪歪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集里。我晓得爱情是怎么一回事儿,也晓得爱情将会是怎么一回事儿。但这些风景毕竟太过遥远。像搁在白纸上的照片,鲜艳斑斓色彩缤纷。只是照片拿开,白纸还是白纸。在尚未被真正的颜料泼上去之前,一切似乎都没什么大不了。   和方宇待久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何况当时的我确实有些想和方宇待着。我想和方宇继续多走一段路,多说一些话。为什么?不知道。我只知道在火锅店里,虽然自己唧喳得开朗,内心某处却像是压了块铁似的慌。但当我独自面对方宇时,这重量就像是被谁的手拨弄走了。这突来的轻松让我觉得享受。此时我依旧是活泼开朗着的,但我总算能真正接纳这开朗,并且承认这样开朗的自己了——换句话说,我终于觉得这副叫做[余裴裴]的面具变服帖了——因为方宇。   那么,或许这就是原因了。   所以,尽管并不口渴,我还是任由[余裴裴]跟着方宇,漫步上了那条夜晚十点的食街。食街很长,却没有适合休憩的清吧,最后两人去便利店一人买了瓶饮料,就决定原路返回。走过的路总能发现更多的风景:地上被踩烂的果皮。贴在路灯杆上的[办证]和[诚聘公关]。路边塞得满满的垃圾桶,泡沫饭盒从桶缝里挤出大半个身子。不是什么美好的细节。但橘潢色路灯的光那么温柔,它软软又暖暖地从天空按下来,一切的肮脏也就仿佛都能被原谅了。 贰3.(3)   “总觉得有点不真实哪。”我听到余裴裴矫情地感叹。   “嗯?”方宇说。其实也不算“说”,不过是从鼻腔里应了一声。尽管主动提出了邀约,但这一路相处下来,我发现方宇其实并不怎么说话。我向来反感话痨,缺乏重点的啰哩啰唆,除了让我心烦几乎没有别的用处。但另一方面,我也有些害怕话少的人,他们的沉默让我无所适从。但方宇不同。他话虽然不多,却总能在冷场前率先制造出新的话题。我不知道这算一种技巧,还是纯属天分。总之,他成功地让余裴裴在那天晚上说了很多话。多到……即便她不过是个[面具],我也忍不住要为之吃惊了:“我真的没想过自己参加完聚会,还会和别人在这儿逛街。而且还能聊天聊那么多……”   “不好么?”方宇问。   “也不是说好不好……就是,怪怪的。都快十一点半了。这个时候一般我已经睡觉了。”   方宇笑起来:“嗯。其实你已经睡着了。现在这里,是个梦。”   “嗯……有可能。”我下意识地揪一把自己的脸颊,“啊。痛的。”   “动作太快了。”   “啊?”   “我刚想帮你证实,就被你抢了。”方宇手伸到我脸边,比出[捏]的手势。他的手指很长。骨节突出。有一种叫人喜爱的清洁感。我“呃”一声。不晓得该给什么回应。傻乎乎地看向方宇。看他站在路灯下朝我微笑,像一团温柔的光。   沉默。   和沉默。   虽然是沉默着的,却并不让人尴尬。甚至,我甚至觉得那有一点迷人了。很多年后,我或许会明白这其实就是生命里美好的真谛。但在当时,它只让我觉得害怕。可就连这害怕也似乎是迷人的。仿佛蕴涵着一股什么力量。带着毁灭,又有生机。我隐约察觉那应该是我所无法掌握的。这让我想尽快摆脱它,却又有些不太舍得。至少,余裴裴不舍得。以至还不等我真正作下决定,她就率先自我的体内破土而出了。   她朝方宇露出了甜美的笑。   她指着方宇手中喝了一半的饮料问:^H小说“哪。这个好喝吗?”   她明明只是我挂在脸上的面具,却又在那一刻,[破土而出]。 贰4.   4   “如果有一天,有个很有钱的人追你。你会不会抛下我跟他跑啊?”   想起来,这句话大概可以列入方宇对我说的话里,[印象最深排行榜]的前三甲——因为它的傻×。尽管说者在当时故意撑出一脸漫不经心,努力想将它掩盖作一次闲聊,却始终遮不住其间弥漫出的,浓郁的脑残气息。但这不能怪他。某种意义上,恋爱里最叫人追求的,也就是这么个活生生血淋淋看自己退化成弱智的过程。不仅仅是他,还包括了当时的我——或者还是叫她余裴裴吧,这会让我觉得好过些。   当时的余裴裴听完这个问题,不但没觉得方宇无聊,反倒对他溢出了满怀柔情。她其实知道为什么对方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因为她的死党林艳在不久前为一套房子甩了交往三年的男友。“哦?你怕?”她笑眯眯地问方宇。   “没。”方宇先是摇头,片刻,又像是有些垂头丧气地,改成了点头,“嗯。”   或许就是这一声“嗯”。将余裴裴本就不多的脑水,彻底兑成了一摊巧克力糖浆。她并不觉得林艳的选择是有错的,她也不是没有暗暗纠结过“金钱”和“爱情”的命题。但是那一刻,当方宇在她面前表现出脆弱的那一刻,她是发自内心地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让她松开他的手。脑海里的那一汪糖浆,汹涌得足以淹没掉这世间的一切俗物。所以,房子算什么?车子算什么?钞票算什么?她站在甜蜜的浪尖上冷眼俯视着它们,这俯视让她觉得自己^H小说充满力量。   “除非他知道我的秘密。那我就跟他跑。”余裴裴笑着说。方宇抬眼看向她:“什么秘密?”   “你猜。”   “既然是秘密。那要怎么猜?”   “也对。那我告诉你吧——”余裴裴装模作样,持着一脸神秘,靠近方宇耳边,“我其实不叫余裴裴。”   “嗯?”方宇朝她扭过头。他们之间的距离那么近,余裴裴几乎能从他漆黑的瞳孔里辨别出两个小小的自己。“余裴裴是我上大学后才改的名字。我以前的名字叫做‘石沛’。”她将额头抵上方宇的肩膀。从对方的格子外套上嗅到一点阳光的香味。   “石沛?这名字真像男生哪。你该不会以前是男……”方宇大惊失色。话未说完就被余裴裴擂了一拳:“想象力能别那么狗血行吗?就是改名字而已!”   “连姓都改了。”方宇说,却也没问为什么,“这就是你的秘密?”   “是啊。现在整个大学,只有林艳和你知道。”余裴裴点点头,又补充一句,“不过林艳是因为以前和我认识才知道。我主动告诉的,就只有你一个哦。”   “哦……”方宇搂过余裴裴的肩,声音比之先前多了一丝微妙的柔软,“那我以后叫你‘石沛’?”   “才不要呢。”余裴裴缩在方宇怀中,一边伸出两手的食指,在空中交叉出一个[×]型,“不准叫这个名字!我已经把它封印了!”   是的。她把我封印了。   在那个食街的晚上,在她朝方宇手中的饮料问出“好喝吗?”的时候。我就发现,她已不再是一副面具了。不。或许从一开始,她就不是我的面具。那她是什么?是冬眠在我体内的蛇吗?而那仿佛即将要到来的暖意。终于要让她苏醒了吗?   “要试么?”那个晚上,方宇笑着将饮料递给即将苏醒的她,然后她接过,指尖擦过对方的掌心。有什么,就被点燃了。先是火星,再到火苗,乃至最后的熊熊大火。这都是属于余裴裴的。而我被她远远隔离在火的这边。吹灭不了,也无法跨越——或许是这火势过于强大。又或许是,我太弱小。 贰5.(1)   5   花两个星期熟络。花一个星期暧昧。花四天衡量。   花三分钟表白。   花一年半的时间来交往。   最后,花一分钟结束   “我觉得……我们可能不太适合。”   方宇在电话里用这句话解开了我的封印。在他毕业工作后的第五个月。   “什么?”我听见余裴裴问。   “不如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什么?”   “对不起。”   “什么?”余裴裴还想这么说。她只能说出这两个字。她的脑海里除了这两个字什么都没有。但我不能允许她继续糟蹋我的形象。挂电话吧。我命令道。   余裴裴将电话挂了。   但五分钟,她又重新将电话拿了起来。重新按下方宇的手机号码。我阻止不了她。那13位的数字像是新被挠破的痂,鲜血源源流出,将我的脑海洗成一片血红。火的颜色。却又是雪的冰冷。   “为什么?”电话接通。这次她终于可以说出别的话了。虽然只比先前多了一个字。   “因为……”方宇支支吾吾。   “你有其他的女人了?”——别问了。   “……”   “是不是?”——别问了你他妈的!   “嗯。”   “谁?”——是谁已经不重要了好吗?还问什么啊?   “公司的……”对方的声音传过来。停顿了片刻,又像是要辩解什么般的,“你不要误会……我没有脚踏两条船。我和她还没在一起。”   “所以你现在就要来跟我分手。然后跟她交往了?”——你要确认什么?当被狗咬了一口行吗?   “……”   “是不是我上次见过的那个?你叫她李经理的?”——好了。够了。   “她哪里比我好?你们一起了她就会升你职?给你加工资?你害怕我跟着有钱人走,结果你自己跑去搞女上司?你什么意思啊你?”——够了。给我住嘴吧!   “以前你说过的那些话你都忘了?就这么快?才五个月?”——忘了就忘了啊。要每个人都记得自己爱情里说过什么这个世界上还他妈有谁会失恋啊?   ^H小说“……对不起。”   “我不想分手。”——你是白痴吗?你是白痴吗?你是白痴吗?   “……”   “……你去死吧。”——对。就该这样。这样才对。 贰5.(2)   在第二次挂下电话前。我总算从余裴裴口中夺回了话语权。但我依旧没办法控制余裴裴。她在那天晚上抱着电话,哭掉了将近一年份的泪水。光是用来擦眼泪鼻涕的纸巾,就足够装满一个垃圾桶。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哭成这个样子——至少,没想过会为了[失恋]而哭成这个样子。失恋而已。不就是倒霉了一回吗?有必要吗?哭什么啊?我这样想。我真的是这样想的。但是没有办法,这些想法渺小得就像一阵微风——在那巨大的冰冷面前。   实在太冷了。   为什么会这么冷。   只是火焰熄灭了而已。只是回到了原点而已。可是,为什么会这么冷。心里像是开了个巨大的洞——它要只是个洞,或许我还可以忽略它。但是不行啊,它还在嗖嗖地冒着冻彻骨髓的寒气。像是要无时无刻地提醒着我的无能为力。   对方宇的无能为力。   对余裴裴的无能为力。   对这个世界的无能为力。   我要怎样做,才能将它重新封上?   “如果是我先甩了方宇,估计也不会这么难过吧。”后来我对林艳说。在那个坐在便利店旁喝啤酒的夜晚里。   “得了吧。就你这样子,你能先甩那男人我头给你。”林艳一针见血。她说得没错,和方宇在一起的时候,尽管时有冷战小吵,但我从未想过要真正和方宇分手。不。是余裴裴那个傻×从没想过会和方宇分手。她脑子里上演的,全部都是“王子和公主一起幸福生活”的戏码。她是那么坚定,坚定得足以抹消掉我仅存的顾虑。我有多相信余裴裴,就有多相信方宇。可惜这信任终究只是一相情愿的产物。它的力量那么小。就像一块OK绷,粘不回方宇那颗被所谓[现实]和[社会]摔破的信心——“行了。别帮他找借口了!那家伙就是贪新鲜又没担当好吧。”林艳“嗤”了一声,“才半年就搞上同事。还是自己的上司?‘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晓得。这种脑残早分早好。总比你们以后结婚了他再来跟你离婚得好。”   “所以我说我应该先甩了他啊。”我捂着额头,啤酒让我有点晕晕的,“至少不会那么伤。”   “别脑残了。这招没用。你到时准后悔。”林艳说。   “你怎么知道?”我看着林艳,“你后悔甩了邹鑫?”   “嗯?那倒没有。”林艳耸耸肩,“但我有房子。你如果甩了方宇,你有什么?”   “……”我无语凝噎,只能狠狠再灌下一口啤酒,“有必要这么现实么?”   “我是就事论事。他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你就莫名其妙甩了他。还拿不到什么好处。你不后悔谁后悔?”林艳说,顿一顿,“但是你如果不甩那男人,最后就得被他甩,你不生气谁生气。”她笑着,“反正恋爱到最后,不是[后悔]就是[生气]。选哪样都是伤心。对吧?这样想不就得了。”   “什么‘不就得了’啊……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我嘟哝着。却也反驳不了林艳的说法。事实上要换作两年前的我。估计也是这么个调调。但……“就不能[不后悔][不生气],两个人一直幸福到老啊?”我用力抹一把眼睛。   “可以啊。彩票不也有人中么?”   “靠。你就不能乐观点?”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乐观才举彩票的例子。”   “算了。”我打开一罐新啤酒。白色的泡沫从罐沿稀里哗啦地涌出来,“爱情这东西真没劲。不碰了。”   嗯。不碰了。   ^H小说既然我没办法真正变成太阳——我试过了。我那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开朗积极,那么努力地将自己投入进热闹的人群。我几乎以为自己成功了。但结果,结果却是让我遍体鳞伤地想要重回孤独。真可笑。不过也好。至少它让我看清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对,我果然还是想要做一条深海鱼。不打扰别人,也不被别人打扰;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消极就消极吧。骂我没用也没关系。我就是想过这样的生活。这才是,最适合我的生活。   ——不。   但是有声音对我说。   极其微弱,却又无比强韧。它穿过黑暗、穿过冰冷、穿过孤独、穿过自由、穿过心脏、穿过思想、穿过我体内那个冒着寒气的洞口。它说:   “不。” 叁1.(1)   1   眼前的这个人,头发浓密,却不见光泽,两拨黑色死气沉沉垂在肩上。刘海遮到了眉毛近眼皮的位置,让这个人看起来,有三分之一的脸是乌压压的模糊。鼻子和嘴巴的轮廓倒是不错。但也就是“不错”了。全没有任何值得浪费笔墨去形容的特点。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此人穿的衣服:一件印着[和平鸽MIX橄榄枝]徽章的黑色T恤——据说那是她被迫参加某次校内活动后拿到的赠品。   “我——真是谢谢你了。出来逛街穿个什么学校的鬼T恤。好歹也是个女大学生啊!能别这么糟蹋自己吗?”林艳的声音传过来。她一边说,一边将一件浅条纹衬衫比上我的身。试衣镜映出她的脸:尚未烫染的直发垂坠在脸颊两侧。像两把滚着光的刀,将她的五官闪出一种近乎霸道的美。但足够饱满的脸颊和水嫩的皮肤,又透着一丝天然的柔弱。除了[完美]这么个俗气的形容,我也想不到还能用什么词去描述这张脸。我只知道,自己那张被刘海儿模糊了三分之一的脸,在林艳的对比下,眼下模糊得像要全数消失。   啊啊。那就消失吧。   从头到脸。到脖子到胸口。从手臂到指尖。从腰腹到脚踝。   全部全部。从世界上消失。或者,和这个世界一起消失。   类似的想法涌进脑海。我下意识将视线从镜子移到别处。倒不是因为忌妒或是自卑——人会对某人感到忌妒自卑,无非是因为[赢不了]和[输掉了]。但眼下我和林艳的差距远得根本不在同个战场,也就不存在什么“输赢”的念头。其实要是有,倒还好了。至少那会让我提起些干劲来——就像那时在大学重遇林艳,而燃起“要变成像她那样的人”的斗志一样。   而眼下,在和方宇分手后的这一个多月,我只觉得自己倒退回了高中——那个浑浑噩噩的、毫无目标的、对任何事物都不抱期待和兴趣的时期。不,甚至还要更糟糕。那个时候尽管活得超级无聊,但那无聊尚还平静。可现在,它却变成一只巨大而尖利的爪子,在空白里拉出一串串尖细的响。就像是指甲尖划过黑板,听着叫人泛寒。我从小就最怕这种声音。我想逃。但又能逃到哪儿去呢?那折磨人的噪音,来自的地方,是我的体内啊。   所以才会想消失吧。[消^H小说失]是一个好词儿。它能把“逃避”的本意修饰得像是一种勇气。我想消失,不过是因为我想逃却逃不了罢了。这种不合时宜的清醒真叫人讨厌,除了让我越发地自我厌恶,就没有别的用处。   或许也是感觉到我这些天的委靡不振。林艳才会硬把我拉出来逛街。当然,她也确实是喜欢做这事儿。“我觉得你比较适合暖色系的衣服。”她将先前的浅色衬衫丢一旁,又开始在我身上比试另一件骆色外套。“冷色系配你现在这个气质简直就跟从寒冰洞里出来的似的。还是暖色好,能中和一下。”她评价道,煞有介事地点着头。我看向她,看她瞳孔里闪出的亮亮的光。真是莫名其妙,这个女人的眼神怎么能在任何时候——哪怕看上去明明一脸的慵懒——都能滚动出光来?对我而言,这源源不绝的精力简直就像个奇迹。也只能是奇迹了。因为我做不到。   我试过了。可是我做不到。 叁1.(2)   “搞得你像我女朋友似的……”我开玩笑。自己却没能笑出来。眼前的这幅情境,轻易就让我回想起和方宇约会的自己。当时的我,也曾拿着几件衣服在对方身上比来比去吧。是怎样的衣服呢?不记得了。当然不可能记得^H小说。我对衣服缺乏兴趣。我感兴趣的只是[帮方宇试衣服]这件事而已。现在人都不在了,衣服又还有什么紧要呢?老天爷灌在我体内的精力就那么一点两滴。用完了,就完了。   “算了,别试了,我一点都不想买衣服。”我说。听见自己喉头里恹恹的声音。无须照镜子,也能想象到这张脸上,眼下挂着怎样一副要死不活的讨嫌表情,“好想回家睡觉啊……”   “睡什么啊?就知道睡……你是猪啊?!怎么跟男人一样懒?”林艳将不相干的两个名词放进同个句子,逻辑倒是莫名其妙地毫无纰漏,“去试衣间试试这几件!”她将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朝我怀里一搡,“失恋了更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好不好,看你现在穿的这个鬼T恤我就火大。”   “这么多啊……”我低头看着手里的衣服。一件粉绿碎花的连身短裙、一件暗红格子的圆领小衬衫、一件印着几个烟蓝色字母的大领口T恤。   “这算什么多啊?我是觉得这几件都应该蛮合你的。”   “这两件就算了。”我将其中衬衫和T恤挑出来。单单拿着短裙走进试衣间。也懒得理会身后林艳气急败坏的“为什么啊?”。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因为暗红格子的衬衫,方宇也有一件类似的。而那件T恤上的烟蓝色字母,和我织给方宇的围巾的颜色一模一样。我想到那条围巾,那是去年圣诞节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照着网络下载的教程织给方宇的礼物。在那之前我从未织过围巾。不,不要说围巾了,任何和[女红]沾边的事情我都没干过。这让我在那一个月里,觉得自己活得很有些荒诞——当我站在女人街的档口为了一卷毛线和档主讨价还价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当我对着电脑屏幕的视频一针一针地挑着线头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当我在平安夜的傍晚将这条针脚不齐的围巾围给方宇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后来,不知道是毛线买得不好还是怎么,方宇居然围出了过敏,脖子起了一圈红红的疹子。以致他每次戴我的围巾,都必须在下面配上一件高领的毛衣或是戴个围脖——“有点呼吸困难……”他总是一脸痛苦朝我说着这样的话。却又不肯将围巾从脖子上解下来。多荒诞?太荒诞了。可是……真好啊。   简直就像一场梦。   梦里的男主角是方宇。而女主角,叫余裴裴。   试衣间亮着惨惨的光。我看向镜子里那个穿着短裙的自己。我向来少穿裙子。类似这种颜色粉嫩的连身裙则更是第一次。以至于有那么一会儿,我几乎要对着镜子问出“你是谁啊”来。   ——你是谁啊?   ——你是,余裴裴吗?   男主角虽然不见了,但我很清楚,余裴裴她还在。荒诞吗?为什么梦醒之后,世界还是这么荒诞?但没办法。她就像是童话里那个被王子吻醒、从此再也无法沉睡的公主,天天在我的体内折腾来去。她释出巨大的寒气。她挠出刺耳的噪音。她看到暗红色的格子要闹,看到烟蓝色的字母要闹,看到帮自己试衣服的好朋友要闹。她把我烦得筋疲力尽。可我逃不了。我怎么逃得过我自己?   她甚至,就连路过×业银行也是要闹的。   因为那是方宇毕业后工作的地方。 叁2.(1)   2   方宇的工作地点,是×业银行的银水路支行。   我在×业银行开过户。虽然大学附近就有一家支行,但银水路那一间的环境好,人也少。和方宇分手后,我去过那儿三次。当然不是为了见方宇,纯粹是去办事。存个钱,又或者,汇一下款。   但我还是见到方宇了。在第三次去的时候。   隔着一扇玻璃窗,我看到他站在对面屋子的某个角落,规规矩矩的一身黑色西装。方宇穿西装其实挺好看,虽然我也没见过几次。我看到一个女人拿着沓文件交到他手上。女人穿一身粉紫色的套裙,化了淡妆。称不上漂亮,但眉宇间总有一种挠人的妩媚。[李经理]。我见过她两次:一次是和方宇吃饭时,她路过我们桌子,一脸惊讶地问方宇“和女朋友吃饭哪”。她说“女朋友”时看了我一眼,用俯视的角度。但这也正常,因为她站着,而我坐着。另一次是在方宇手机里看到她传来的彩信——一张她和方宇肩膀挨着肩膀的合照。“因为是合照所以才传给我啊。公司迎新会上照的。唉。要应酬的嘛,前辈说要一起合个照能不答应吗?”方宇那个时候是这样说的。[迎新会]、[应酬]、[前辈],多么正常的关键词。余裴裴怎么会允许我去多作怀疑?   我就这么坐在银行的大厅里,一边回忆着过去,一边看着彩信中的二人在玻璃窗的对面说话。不知道是聊到什么,李经理笑着捶了一下方宇的肩膀,方宇也挠着头跟着傻乐起来。他向来只在关系亲密的人前,才会流露出这种憨态——至少,在没毕业之前,是这样。   我不太记得自己在那天看了多久。   可能是两分钟吧。虽然感觉像是看了二十年。然后老了二十岁的我站起来,走出银水路的支行,下定决心再不踏足那里。   ——这下满意了吗?   ——什么[环境好],什么[人也少]。现在给你见到你想见的人了。你满意了吗?余裴裴?   室外的阳光犹如一汪发光的热水,却没办法将我的手脚浸泡温暖。那些冰块般的四肢就像被身体抛弃的死物。躯壳里全部的血液,都朝着脑子涌去。烈日下,它们岩浆般在我脑子里冒着愤怒的泡泡。我很愤怒。愤怒方宇,愤怒李经理,愤怒余裴裴。但那^H小说又能怎样呢?我唯一能做的报复就只有[将手机里方宇的号码丢进黑名单]而已。而这只能让我更加愤怒。   “有什么好怒的。你想想看‘怒’这个字。呶。‘奴’+‘心’。只有奴隶的心里才会觉得愤怒。多形象啊~这就是古人的智慧,古人就是告诉你:越是没有力量的人才越会愤怒。懂?”林艳说,一边托着下巴看向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我,“不过女人嘛,跟男人不同,最有用的力量就是[漂亮]。”她抚直我裙子背后的褶皱,打了记响指,“嗯,就这件。这件你穿超正的。买了它你就不是奴隶了。”   “‘奴隶’这个说法都跑出来了……你不去做销售真是这个世界的损失。”我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觉得里面的那个女人很滑稽。 叁2.(2)   “那是。我要真早出生个几十年,《人性的弱点》哪儿还轮得到卡耐基写~”   “啥?”   “书的名字啦。你个没文化的。”林艳朝身旁的售货小姐指指我身上的裙子,“这件,M码,拿条新的来。”   “喂,等等!”我急着阻止,“我还没——”话未说完便被林艳截断过去。“别管她,就拿这件。”她朝售货小姐挥着手,示意对方快点去拿。一边蹙着眉头转头看我,“我跟你说!这件真的很好看,又女人又够清纯。你平时就是太不会打扮了。我看你那个方宇也不可能完全是为了什么前途什么工资的才搞上那个老女人吧。还真当他穷到揭不开锅啊?别傻了。肯定还是因为对方比你骚!”她顿了顿,像是怕我理解不了似的,又换了个文雅的说法,“我的意思是,比你有女人味儿。”   “你……”我应该是想反驳的。可大脑却在当时自动导出了[李经理]的模样。那张不算美丽却足够风情的脸,就像一个巨大的靶子。林艳的话戳在上面。好吧。10环。“但……”我用力挠着后颈,一时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确切地说,过了半个小时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当时想说什么。我是想说“一个因为我打扮的好看,就喜欢我的男人,我才不稀罕”——没办法。有时候我的反应就是很慢。而等这句话终于跳进我脑子的时候,我也已失去了将它从嘴里抛出去的机会——   因为半个小时后,我不但买下了那件衣服,还被林艳拉进了某家据说“很多明星都来这儿弄头发”的高级发廊。   这间发廊位于闹市区某间五星级酒店的12楼。走的是高级低调路线,做的是名人熟客生意。光是看门口那晶光澄亮的大理石地板,就知道里面的价格能把颈动脉割得多深。如果不是因为林艳说她想烫个头发要我陪她,我压根就不会上来这种地方。“不过在这干等着看你烫头发也太无聊了吧。我先回家算了。”直到被拉到理发店门口,我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早点说出这^H小说句话。   “谁说让你干等了。你也一起弄弄啊。”林艳伸手撩一把我的发尾,“我早就想叫你换个发型了。看你现在这个披头散发的,真是……”她定了三秒,或许是想不到更好的比喻,于是一脸放弃地用了最传统的描述,“跟鬼似的。”   “……钱你帮我给啊?”我朝她晃一晃手中的购物袋。里面那条见鬼的裙子花掉我将近半个月的生活费。现在我连朝发廊价格牌上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行啊。帮你给呗。”林艳倒是答应得很爽快,一边指了指不远处某个正在忙的理发师,“那个是我朋友Peter,等会儿让他帮你剪,他手艺超级好。而且会根据你的整个气质来设计发型。”   “是吗……”我朝向[Peter]。他高大的背影给了我看价格牌的动力。抬起头,[洗剪吹]后面标着的三个数字跳进眼帘,我不得不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靠……太贵了。还是算了吧。”——这个价格让我觉得就算是别人请客,也一样会折寿。   “没事。我有这儿的VIP。两个人一起打七折。”林艳说,朝我眨了眨眼睛,“反正花的我老板的钱,不心疼。”   “啊。”我愣了半秒,片刻明白了她的所指,“……那好吧。”我朝林艳点点头。话已至此,还能说什么?一个背着老婆在外面包养女大学生的老男人的钱。花了就当是替天行道。应该……嗯,不会折寿吧。 叁3.(1)   3   掐指算一算。   从林艳打电话给我的那天晚上,到现在。过了也有将近大半年的时间。   尽管那通电话一度在我心里惹了不小的涟漪,但这大半年里,林艳的生活和以前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她照旧每天来学校上课,照旧会参加她感兴趣的校内活动。身上衣服包包的LOGO也没见得比以前闪亮多少——总之,和我想象中“全身裹着CHANNEL,提着LV皮包,戴着GUCCI墨镜,校门口停着BENZ等候”那种金光闪闪的场面不同——“你脑子被枪打了?网上炫富帖看多了是吧。”直到林艳一语惊醒梦中人,“哪儿来的那么夸张啊?我就是一想要顺利毕业的女大学生。”   “一出手就送你这个女大学生一套林源小区的房子……这个本身就很夸张啊。”我说。先前就听林艳这么说着还没觉得什么,之后越回想越觉得了不得。二百多万欸,一个月赚两万的话,要一百多个月。一个月赚一万的话,要二百多个月。一个月赚五千的话……够了。“我都不敢想象他到底多有钱。”   “也就还好吧。”林艳一脸淡定,也不晓得她把“有钱”的标准定到哪个星系的高度,“再说什么叫‘一出手’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我们可是正规签了合同的。”   “还有合同?!”我叫道。不愧是商品社会。   “你以为那些生意人商场打拼摸爬那么多年是白干的?八年呢。八年到了房子才算真正到手归我自己。”   “八年……”我张大嘴。居然要八年?这样算下来,一年也就只赚二十五万而已。不过等等,二十五万也够多了。什么都不用做一年就二十五万呢。但这可是女人最宝贵的八年……我脑子一片乱糟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我本来是想说最多五年,但对方不答应。”林艳声音传过来,“不过说好了,五年后房产证就得归我手上。所以想想也就算了。合同的条款还算自由。不至于说要天天关在家里。反正我也没想着要结婚。再多三年给我从对方手里多榨点钱也挺好的。而且有时候老板会带我出去谈生意,还能顺便累积点社会上的人脉。”林艳说。她在我面前称呼对方,从来就只用[老板]两个字。她是纯粹将它当成了一份工作,一份兼职。撒娇甜嗲全因职业道德。“不然还‘真爱’哪?”林艳笑。也不晓得有什么好笑的。不过确实,有时候越不好笑的事情,反而越是让人有发笑的冲动。我这样想着,也跟着莫名其妙笑起来:“那万一被他老婆发现,闹上门了怎么办?”   “能怎么办?如果他真的蠢到泄露了行踪。那我也只能自认倒霉了呗。”   “……压力还蛮大。”   “不然你以为钱这么好赚啊。不过她老婆真的要来闹就闹吧。至少房产证放在眼前,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而且合同上也都写清楚了。我因为他而受到伤害是要给赔偿的。”   “功课做得真足……你以后哪天变成千万富婆我绝对不会奇怪。”我说。真心实意。顺便也真心实意地放弃了“求包养”的念头。门槛太高,风险不小。不但要会演技,还要有够高的心理承受力。甚至,还得抱上赔了婚姻的觉悟。上百万的房子固然吸引人,但代价太大。总之,我觉得我不行——“尤其我最怕是他从哪儿惹了什么暗病传染我。这个就算赔钱也感觉得不偿失。”像是要加固我的这种观点,林艳继续说道。然后她顿一顿,“不过要真说得了暗病,那他老婆应该更惨。说不定还拿不到什么赔偿呢。”她这样说着,脸上又露出先前那种不明所以的笑容。   但这次我真没办法跟着笑了。沉默地看向林艳,不知道能说什么。^H小说   是的。从很早以前我就发现,林艳这个人,对于诸如[永远]、[不变]、[一生一世]之类的词,隐约抱着一种厌恶和抗拒的态度。尽管她总是用“不想将青春浪费在做饭洗碗上”的说辞来拒绝[婚姻],但从她日常的态度细节里,我知道,她其实就是不相信。她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王子公主幸福一辈子]这样美满的结局。所以她才会和邹鑫分手,才会让人包养,才会在我和方宇还交往的时候,朝我灌输着一些“别对他太好了”或是“备胎越多越好”之类的[恋爱教学]——以致在我和方宇感情最好的时候,甚至一度想和林艳绝交。不,不是我。是余裴裴。 叁3.(2)   我怎么会想和林艳绝交呢?我向来都认为林艳的话是有道理的。林艳的话从来都没有没有道理过。但是。但是余裴裴她就是不喜欢听。[王子和公主幸福一辈子]的这种事情,这个世界上但凡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怀疑。只是有的人在怀疑里选择了不相信。而有的人,他们选择相信——譬如余裴裴。   可为什么努力相信的结果,却是眼见着[不相信]的人得到二百多万的房子。而自己只能坐在银行大厅里,两手空空地看着前男友和另一个女人调情?   ——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余裴裴你告诉我啊。这他妈的是为什么?!   “小姐您是有急事吗?看你很紧张的样子?”陌生的男声将我的思绪拉回现实,“啊”了一声,我看向镜子里那个穿着黑色紧身衣,拿着剪刀和梳子的高大男人。Peter。这个[超厉害]的沉默发型师在帮我剪了将近二十分钟的头发后,终于开口跟我说了第一句话。   “没,没有啊。”被他一说我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直在无意识地抖腿。烦躁或焦虑的时候我就会有这种习惯。用林艳的话说,就是“穿个夹指凉鞋你就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原因不清楚。或许只是因为心里的噪音难以传达上面部,就唯有从脚后跟流泻出来。   “呵呵。我还以为你急着上洗手间。”Peter在镜子里对我笑笑。我于是也跟着尴尬地牵起半边嘴角:“……不是的。”   “不是就好。快剪完了。”Peter说,“小姐你的发质很不错哦。”   “谢谢。”   “是林艳的朋友吧。”   “啊……嗯。”我意识到[林小姐]指代的对象,点点头。   “林艳经常来我们发廊。”   “是哦。”   “她对时装造型这些东西好像很感兴趣。还说以后有钱了要自己开个形象设计沙龙,找我去做他们那儿的头牌发型师。呵呵。”   “呵呵。”我附和着笑。形象设计沙龙?倒满像林艳会干的事情。原来她已经有了奋斗的目标?难怪那个时候会说什么“可以累积一点社会上的人脉”。是这样吗?已经想到这么远了吗?意识到这一点,我的心情瞬间低落起来。   “很可爱。”Peter说。   “嗯……”我点头。我当然得点头。虽然[可爱]这个形容有点怪怪的。但那又怎样呢。有什么赞美是林艳配不上的呢?“我也很佩服的。”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夹杂进[哗啦]的声响。感觉到脖颈处的松落。黑色的丝布从我眼前晃过。眨了眨眼睛,我看向Peter。他站在我身后。一手拿着黑色的遮肩布,一手拨弄着我耳下的发尾。朝我露出微风般的笑:“你自己觉得呢?”   嗯?   什么意思?   刚刚的形容……是在说我吗?   “我觉得……”我喃喃着看向镜子。那里面,熟悉又陌生的脸^H小说,顶着一头圆蓬蓬的齐耳短发,刘海齐齐地被剪到额头中部。眉眼清清楚楚地露出来。眼神有点呆滞。但是却黑白分明得足够清澈。   这是我吗?   还是——   “哦哦,好可爱!果然很棒!”不远处的林艳顶着一头银光闪闪的锡纸朝我转过头,我听到她兴奋的声音,“我就说Peter好嘛!这个发型超适合你的啊!余裴裴!” 肆1.   [是的。我早该发现的。我唯一能真正控制的,不过是那个叫做[余裴裴]的面具。我想什么时候戴,就什么时候戴。想什么时候脱,就什么时候脱。但,另一个藏在我心底的[余裴裴]。有时候我希望她离开,她却不离开。有时候我希望她出来,她却又不出来。]   1   [可爱]这个词,到底算什么?   依稀记得以前看到过的一个说法,大意是教导男人们“如果一个女人不够美丽,可以赞美她们有气质。如果连气质也缺乏,那么,就说她们可爱。”——照这样来看,[可爱]俨然是贬义了。但,又怎样呢?在从别人口中听到它时,我依旧是感到高兴的。尤其,当[别人]还是个帅哥的时候。   “头发长了。”Peter的手指抚过我的发端,“不过长一点,更可爱。”   “每次见面你都是先看头发。”我说。看向身旁的玻璃墙,里面映出的女人此刻正流露出一脸莫名其妙的傻笑。“呵呵……职业病。”Peter也跟着笑了笑。或许不该说是“笑”,只是点到即止地勾了下嘴角。“这条裙子也很好看。”然后他说。伸手扶过我的背——同样的点到即止。   裙子就是半个月前我和林艳逛街时被迫买的那条。买下后我便将它收进了衣柜的角落。如果不是今晚答应了要和Peter来酒吧,很有可能它会连着标签被我转送给未来的儿媳妇(如果有的话)。   “嗯~你喜欢就好~”我笑道。这种肉麻又暧昧的话,即便面对方宇我也不大可能出得了口。现在却朝一个认识没多久的男人说了出来——我甚至不知道该不该称他做[朋友]。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事实上正是因为[认识没多久],我才能顺利将它说出来。只要^H小说戴上[余裴裴]的面具,什么话我都说得出来。   我是故意的。   “我喜欢。”Peter说。先前扶于我背部的那只若即若离的手,在此刻贴紧了些。掌心间的炙热自裙面传递上肌肤。这热暖让我感觉僵硬。这僵硬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紧张。而这紧张,我又要怎么描述它呢?我无法定义它为好或是不好,我只知道,此刻,我大概是需要它的。   我需要它。 肆2.(1)   2   重遇Peter,是在上个星期的K歌局上。   局是林艳组的。除了校园,我和林艳的人际圈子其实没有重合的地方,彼此也从未想过要涉足对方的世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或者应该说,正是因为有着这般的默契,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朋友。所以那天晚上,收到林艳的邀约电话,我其实颇为惊讶——“有两个朋友临时放飞机,所以想问问你来不来呗。”林艳在电话里给出原因,然后她顿一顿,“失恋嘛,就应该多出来玩玩!”   没有拒绝的理由。所以我去了。所以我就看到了Peter——当我推开包厢的门时,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他。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因为在这之前我们不过只见过一次。而Peter尽管称得上高大英俊,但在林艳那堆金光闪亮的朋友里,其实并不见得出挑。性格也安静。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独自坐在角落里酌着酒。身上一件黑色外^H小说套,在灯光昏暗的包厢里,看上去就像融进了背景。是这样的一个人。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够一眼就将他从人群里分辨出来。更重要的是,当我视线朝向他的那一刻,他竟也恰好抬头看向了我——如果将我的人生分散成一帧帧的胶片,那么当时的那一格,无疑是值得放大50倍挂在墙头的一张。我会在它的左边挂上士多店前的方宇。在它左边的左边,挂上说着“我就是那个肥婆”的林艳。它们之间共同的特征,就是都让我在彼时感觉到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玩意儿。诸如[命运],诸如[天意],又或者更好听点的,[缘分]。   我其实不太信这个。但无可否认地,这个词的存在本身,就像一块带着浓厚血腥气的生肉。我知道迟早会有猛兽循着这血味,找上门来。   事实上她已经来了。她本来就没有远离过。   “余裴裴你终于来啦!还半个小时呢,这都快一个小时了!你还能再晚点吗?”林艳的声音朗朗传来。她化了比平时浓至少一倍的妆。新烫的头发打着卷儿地垂在肩上,两个亮晶晶的银质耳环在亚麻色的发丝下若隐若现。“跟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余裴裴。”她女主人般挽过我的手臂。不等我分辨清话中的重音究竟是落在“大学”还是“最好”,对方已将我拉到了点歌处。“快点歌快点歌!”她一边叫一边递来一杯酒。“喝酒喝酒。”此时新的旋律响起,她一声“啊,我的!”便拾起话筒跑去了中场。剩我一人傻乎乎地对着点歌台。弄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连唱个K也能搞得这么雷厉风行。然后我点了一首歌。喝了两口酒。犹豫片刻,又喝了两口,才站起来朝Peter的位置走去——在这片灯红酒绿的吵杂里。似乎只有他所处的那一小块范围,能让我稍微感觉安静。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所以我只能再次将原因归类进那些玩意儿里:   命运、天意。或者更好听点的,缘分。 肆2.(2)   “Hi。”靠这三个词撑腰,我朝Peter主动打了招呼,“是Peter吧?”   “你是——”对方看着我,语间停顿了大约一秒,“上次剪头发的那个林艳的朋友。”他边说边挪出一人的空位,朝我比出“坐^H小说”的手势。   “这名号太长了……叫我余裴裴吧。”我说。这话就像一句咒语,每每当我说出口的一刻,就仿佛有一只天降的大手拿着面具朝我脸上盖去。“真没想到你居然还记得我呢。”面具后的我听到余裴裴这么说。她一边说一边笑起来。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笑得很甜。   “呵呵。记得。你挺可爱的。”Peter说。语气和表情却很平稳。大概对一个发型师而言,朝女人说出“你挺可爱的”,就跟说出“今天天气不错”一样没有区别。他一边说,一边前倾着身子看向余裴裴的正脸:“刘海稍微长长一点了。”   “当然会长咯。我毕竟也是人类嘛。”余裴裴接一句自以为是的俏皮话。换来Peter两声平淡的“呵呵”——可能觉得不好笑。也可能是压根没听明白。这让余裴裴觉得有些无趣。无趣里她于是想到了方宇。如果是方宇的话,他才不会“呵呵”呢。如果是方宇的话,他一定会装出一脸惊骇地说“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或者用一副好色大叔的表情奸笑着“我不信,这得要好好检查一下”;又或者……等等,余裴裴你在做什么?你干吗在这个时候想起那个男人?我可不是为了让你怀念前男友才坐到Peter旁边的。   我是,我是想让你忘了他。   但这似乎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情。是的。我早该发现的。我唯一能真正控制的,不过是那个叫做[余裴裴]的面具。我想什么时候戴,就什么时候戴。想什么时候脱,就什么时候脱。但,另一个藏在我心底的[余裴裴],有时候我希望她离开,她却不离开。有时候我希望她出来,她却又不出来。   我指挥不了她。   我能怎么办?我只能喝酒了。芝华士兑绿茶的味道称不上喜欢,但总算比啤酒好入口。三四杯灌下去,脑子里的某个地方也就变得混沌起来。我喜欢微醺的感觉,它能让我觉得这世界上的很多事都变得不值一提。譬如现在,当我看到不远处的林艳被一个陌生男人搂进怀里,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尽管据我所知,她同时还和我们大学某个新入学的帅气小学弟,以及某个不知道打哪儿认识的IT精英打得火热。但那又算得了什么呢?照林艳的说法就是“管别人怎么想啊,反正我自己觉得开心就行~”。我向来认同这句话。尽管我自己做不到。   “你和林艳关系很好?”Peter的声音传过来。   “嗯。我们是大学同学。高中也是读的同一间。不过她一直高我一级。”我答。余裴裴的面具不知什么时候被我丢到了脑后。出于某种源于天性的尴尬,我详细得有点莫名其妙。或许也是因为如此,Peter朝我坐近了些:“没听清。”   “……我是说,我们关系是挺好的。”这次我决定长话短说。   “呵呵。怎么这次的回答变得这么短了。”   “喉咙干。说太多话累。”——说白了就是没有聊天的兴致。   “那喝酒。”Peter替我倒满一杯酒。他倒酒的时候表情认真。侧脸的线条冷峻而刚硬。我还留意到他的手,他的手很大,拿着酒杯时掌心与杯子隔了空。莫名其妙地,看起来就多了一份男人味的性感。这性感将我先前的厌倦击退不少——我向来觉得女人是比男人更胜一筹的视觉动物,只是很多时候她们的注意力被衣服包包珠宝首饰分散了而已。   “想灌醉我?”我接过酒。学Peter“呵呵”了两声。   “不需要我灌吧。你自己也喝得不少。”Peter朝林艳的方向仰一仰下巴,“比她还能喝。”   “林艳本来就不太喝。”她无须酒精的点拨也能naturehigh。她比我强得多。   “呵呵。因为你们不是同一类人。”Peter说。   我愣一愣:“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Peter看着我,眼神透出一股似笑非笑的意味,“你比林艳要……”适逢震耳欲聋的音乐前奏响起。我“啊?”一声:“你说什么?”   “我是说……你手机,多少?”   Peter的声音比先前还要低沉。但这次我听得很清楚。   我甚至能闻到他附在我耳边时,那股似有若无的古龙水香。 肆3.(1)   3   和Peter认识两个星期零三天的时候,他邀约我来到眼下的这间酒吧。   而在这之前,我们也曾打过几通电话,吃过两次饭。电话每通不会超过五分钟。内容无非就是问候和邀约。饭局一次中餐一次西餐。一个帅哥^H小说愿意请自己吃饭,换了谁也不会拒绝。当然,我得承认我是有那么一点期待——期待能再次重温那晚在KTV里,当他在我耳边询问我手机时的感觉。那就像冰冷黑暗里突然擦出的一道火光。某个瞬间,心里的那头猛兽便警觉地竖起了耳朵。   可惜连着吃了两次饭。过程都相当无聊。Peter身上有一种不咸不淡的特质。好听的说法叫[绅士]。难听一点,就是[敷衍]。一旦挥发出来,类似我这种天性颓靡的人,很容易就没了劲头。但另一方面,他的这种敷衍,在某些时候又叫人感觉相当危险——就像一层半透明的薄膜。远远地你以为自己能够看透它。等真把脸凑过去了,才发现什么也看不清。   我发现自己看不清Peter。   最开始他在我眼里,是个有着高超手艺的发型师。英俊。寡言。设定狗血犹如所有偶像剧里的男一号。后来我觉得他不过是个徒有外表,内里空洞的绣花枕头。再后来,我意识到这男人其实将自己藏得很深——或许有些无趣。但那并不代表他就是蠢。他只是很擅长伪装:装酷。装傻。装绅士。装,没听清我的话。   哗啦啦的水声涌进耳中。我站在酒吧厕所的洗手台前。冰凉的水柱冲洗上双手,被酒精搅浑的大脑也随之清醒了些。我回忆起先前,Peter朝他的朋友们介绍我时,说的那句“她叫余裴裴,是林艳的高中同学和大学同学”,当时我没多想,脑海里也就一个“看来他的朋友都认识林艳”的念头。但现在,现在我却突然意识到:   “我是林艳的高中同学和大学同学。”——这明明就是之前唱K时我告诉他,然后他回答“没听清”的一句话。   这算什么意思?那句“没听清”是骗我的吗?为什么要骗我?是为了要靠我近一些,而耍的小伎俩吗?嗯。倒是可以理解。但,现在他将这句话在我面前复述出来又算什么?他明明可以只说“她是林艳的朋友”。但他却选择了特意复述我的话?纯粹的脑容量不够?还是——   “够了。”酒精下的过度思考只会让人想呕。我很想掬一捧水洗个脸。但又怕洗脱了脸上的妆。和方宇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没化过妆,了不起也就是在有痘痘的时候上个遮瑕粉底——“所以你被甩是正常的嘛!换你,你愿意天天对着一个秃头的男人啊?”分手后林艳曾这样“安慰”过我。举的例子虽然夸张得像个神经病(可她说这话的表情很认真……),但确实成功让我咬牙买下了一套MaxFactory。我还记得自己在宿舍试着化完人生第一次的全妆后,舍友们纷纷比出的大拇指。当时我在想什么呢。我想的是……嗯。我在想的是:可惜,方宇看不到了。   方宇。   方宇。   又是方宇。   你他妈的干吗老是要想着他?!你他妈的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肯将他从我的脑子里抛出去?比起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更让我气愤的,还是这个对那种男人念念不忘的自己。是余裴裴。   耳边冲出一阵[哗]的声响,意识到时,我已经捧着水泼上了自己的脸。重新再抬头,镜子里的女人已是一脸的水珠。先前蓬松的刘海,此刻软软地贴在她湿漉漉的脑门上,眼圈四周花出一圈淡淡的黑。看起来狼狈又滑稽——我终于惩罚了她。   “嘻嘻。活该。”我对着镜子傻笑。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想哭。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我知道我不能哭。不可以哭的。哭了,我就输了。输给方宇。输给余裴裴。   但我还是哭了。在我走出洗手间。看到在门口抽着烟等我的Peter之后。 肆3.(2)   “真久。你没事吧。”他朝我走来。顺路将手中的烟头熟练地朝身旁垃圾桶口按下。“你啊,怎么老是穿黑色哦?”我扯着他黑T恤的一角,答非所问。脑海里的下半句是:“你是想将自己隐藏起来吗?”但这句我不记得自己到底问没问了。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反正Peter都没理会。“你醉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扶过我的肩。   “我没醉。”   “醉了。”“没醉。”“醉了。”“……”   好吧,我懒得和你辩这个。那就当我醉了吧。如你所愿。我放慢脚步,将额头抵上Peter的背。他很危险,但他的后背却宽阔得足以让我感觉安全。尽管我很清楚,这[安全]正是构成那[危险]的一部分。如同搁置在陷阱上的一张结实的沙发。但,随便吧。反正我醉了。既然醉了,那么做什么都应该能被体谅。被Peter体谅^H小说。或是,被我自己体谅。   “怎么了?”我听见Peter说。贴着背脊的关系,这声音听起来像是从他体内发出来的。然后他停下,转身朝向我,“你哭了?”他将手绕到身后,确定衣服后那一小块的濡湿。   “……”我不说话地站在原地,任凭着眼泪肆虐。低着头的关系,它们甚至不需要经过我的脸颊,就能直接从眼眶跌落到地板上。此时我们正处在洗手间到大堂的过道上。过道很长。来往的人也不多。灯光是带着忧郁感的暗蓝。一切都是如此完美。就像一部伤感而烂俗的电影——清醒的时候,我总是羞于让自己沉浸于这种矫情的幻想。但是现在不同。现在,我醉了。醉了的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投入进[女主角]的角色。并在五秒钟后,毫无意外地,被[男主角]搂进怀里。   男主角是Peter。不是方宇。   但这没什么不好的。他比方宇高。他比方宇结实。他比方宇性感。他身上有方宇没有的,古龙水夹杂着烟草的淡淡香味。他抱着我的同时,还会抚摸我的头。他那么有力又那么温柔。方宇跟他比,什么都不是——至少,这一刻。   这一刻,我终于成功让余裴裴转移了视线。这一刻,她终于忘记了方宇。足够了。我知道自己其实没醉——至少没醉到失去理智的地步。尚未失智的我会将眼泪流成自来水,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说到底,我会去林艳的K局。我会和Peter吃饭。我会答应他来这间酒吧。无非,也就是为了这一刻吧。   这一刻,我哭了。但我赢了。   “我的妆应该都花了。”我将脸埋在Peter的胸口。听到自己闷闷的声音。   “看看?”   “不要。”   “……”   “哪。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你问。”   “那个时候,在KTV——”   在KTV里,你是装作没听清我的话吗?——我想这么问。但话到唇边,却莫名转了方向:“在KTV里,你说的‘你比林艳要……’是‘要’什么?你到后来都没说清楚。”   “呵呵。是‘你比林艳要可爱’。”   “可爱。”我咀嚼着这个词。从对方怀里抬起头。“‘可爱’的意思是……‘好泡’?”   Peter“哈”地笑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他“呵呵”以外的笑声。   “不是的。”然后他捧起我的脸。俯下身。   “是——‘想泡’。”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自己脸上花了的妆。   但在这一瞬间的下一秒,我的大脑便只剩下一片空白。   ——带着淡淡古龙水和烟草香味的,窒息的空白。 肆4.(1)   4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只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答应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去酒吧。又和他在里面接了吻——某种意义上,还是我自己主动诱惑的。我是不是太随便了?是不是太不矜持了?但,得了吧。凭什么男人做这种事情就是“风流”、就是“魅力”。女人就变成“随便”和“不矜持”了?别搞笑了。就算我真的纯洁如初雪,忠贞如烈女那又怎样?^H小说最后还不是一个伤心又伤身的苦逼收场?什么做错不做错的。世界上哪有什么真正的“对”和“错”?说到底,人生里唯一能确定的,只有快乐不快乐罢了。   只是。   等等。   ……我,快乐吗?   按下车窗时会听到玻璃[刺啦]滑动的声音。夜风顺着窗口呼噜噜灌进来,将我脑海里那团剪不断理还乱的什么吹出个口。“你真的没醉?”朝窗外黑压压的街道发了会儿呆,我扭头看向驾驶座上的Peter。   “嗯。我就喝了两杯。”Peter双眼直视着前方。表情专注。手腕却像是没使力地,懒懒搁在方向盘上。想来所谓“性感”,也就是这么一份介于“认真”和“慵懒”间的产物——而Peter无疑是拿捏这两者的高手。“还不如打的呢。专门来酒吧,结果为了开车喝这么少。不是很无聊吗?”我说。   “呵呵。不无聊啊。你不是喝醉了吗?”   “……我喝醉关你什么事?”我下意识地皱起眉头。   “不关我的事吗?”Peter朝我看一眼。月色透过玻璃窗,将他的瞳孔抹进一丝冰凉又深邃的亮意。我于是又一次想起先前酒吧里发生的种种。心情顿时复杂起来。的确,我和Peter之间是有过那么一时半会儿的愉悦。但也只是[一时半会儿]。就像吃了两口便掉落下地的冰激凌。本质依旧是甜美的。但于吃的人而言,却只剩“弄脏了地板”这么一个意义。甚至还会让她厌恶起这个笨手笨脚的自己——一旦厌恶了,又还怎么能快乐呢。只是,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快乐]到最后不会让人自我厌恶?和方宇在一起的时候我不也很开心吗?到最后还不是……妈的。给我够了。我用力咬一记下唇,在那个熟悉的名字再次放大进脑海前,将注意力集中上Peter的脸——他是个怎样的人都无所谓了。至少,眼下,他的侧脸确实算是道不错的风景。   “嗯?”察觉到我的视线,Peter看过来。 肆4.(2)   “你一定经常带女孩子去酒吧吧。”说完我才发现自己用了陈述的语气。   “呵呵。没有啊。”   “……骗人。”   Peter没理会我。朝眼前的路口仰一仰头:“这里,左转还是右转?”   “左。”我比一个手势。虽然想回宿舍,但因为学校的位置太过郊区,三更半夜的毕竟不太安全。想想还是决定回市区的家里过夜。   “呵呵。真不去我家?”这是他在出酒吧前就问过一次的问题。   “滚!”我是真的恼火——恼火Peter。也恼火这个会让他说出这种话的自己。   “那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我“哈?”一声。以为自己听错了。   “做我女朋友吧。我挺喜欢你的。”   Peter重复了一遍。却依旧让我忍不住怀疑自己的听力——因为他^H小说实在说得太溜了,溜得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事实上他朝我说的每句话都很溜,溜得都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这句话是表白啊。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表白,怎么可以溜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一个连表白都溜得像是说“今天天气不错”的男人,凭什么让人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不可能的。别开玩笑了。   “……我考虑一下吧。”但我听到自己这么说。   嗯。是我说的。不是余裴裴。   当然不会是余裴裴。她在先前那一连串“今天天气不错”的质疑里,又想起了方宇。她想起方宇在那天晚上,对她的表白——那是他们认识快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方宇站在学校便利店的一角,拨通了正对着雪柜专心挑饮料的余裴裴的手机:   “如果你肯做我女朋友,就买雪碧。如果你不肯,就买轩尼诗XO。”   他这么说。努力将电话那头的声音伪装得平静。却还是泄露出一丝想笑不敢笑,不怕却又怕的笨拙。这笨拙让余裴裴一口气买了三瓶雪碧。然后她兴高采烈地举到方宇的面前。她说:“一口气喝掉的话,我就答应你!”   于是半个小时后,她有了男朋友。   于是,两年后的今天,我说出了“考虑一下”。   蝴蝶翅膀扇动的微小气流,吹向彼岸就变成狂暴飓风。   我没办法凭一己之力去抵抗它。   我知道我没办法。 伍1.   [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愚蠢,自己就是聪明的。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盲目,自己就是理智的。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寂寞。自己就能有足够的坚强去抵挡它。]   1   忘掉一段感情的方法。无非两种:   交给时间。又或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老实说。我不知道那些选择前者的人,是怎么做到的。   是怎么做到的呢?他们是怎么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将这份由[失去]带来的痛苦与愤怒吞咽进体内,直至它们最终在时间里发酵成为染着温度的回忆?怎么做到的?天天打坐?斋戒诵佛?还是……还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本来就比我强大?因为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操心?因为失去一段感情对他们而言,与其说是[痛苦],不如说是[解脱]?   ^H小说我想到林艳。   和邹鑫分手后,她就再没和谁谈过恋爱。[身份不方便]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她压根就没想过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她在分手这事上,除了那晚电话里的一点小小迷惘,便没有更多的表现:没有忧伤,没有颓废,没有愤怒。甚至连传说中那些外强中干的女人特有的[故作快乐]都看不出来。我想她就算是丢了一双袜子,反应也该比这个大——又或许邹鑫的存在,对她而言确实就是连双袜子都不如。毕竟少了一双袜子你还得花钱再买,但没了邹鑫,不但能到手一栋房子,还能收获无限的自由和一团队的追求者。只要林艳的水晶指甲挥一挥,无论荷包还是荷尔蒙,他们都能心甘情愿奉献出来——虽然奉献前者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能奉献后者。   好吧。我承认自己有些刻薄了。   我刻薄是因为我从邹鑫身上看到了自己——那个坐在银行大厅里,空有愤怒却无能为力的自己。这样的我,在当时眼里只有[李经理]的方宇面前,存在价值无非也就是双袜子的程度吧?……该死的。我是有毛病吗?用得着这么卑微吗?干吗非得把自己贬低到这个地步?一棵树把你甩下来,眼下不还有另一棵更高更茂盛的树,等着要你去爬吗?   钥匙插进门锁时,撞击出细碎的金属声。五分钟前,Peter的那句“做我女朋友吧”随这声响挤进脑海。我和邹鑫不熟,不清楚他究竟是选择了哪种方式让自己[忘掉一段感情]。但我很清楚自己的选择:   我,没办法[交给时间]。   ——在我打开家门的第一秒,就清楚了。 伍2.(1)   2   和方宇分手后的这两个半月里,我只回过四次家。   相比起以前一个星期回一次而言,次数是有些少了。但这不能怪我,因为每当我回家,每当我待在那个只有我一个人待的卧室,用着那台只有我一个人用的电脑,面对着那个只有我一个人面对的夜晚时——怎么说呢,它们就像变身动画里的特定道具,瞬间,就能将我改变成另一个人。   另一个,叫余裴裴的傻子。   第一次回家,她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从下午三点一直闷头睡到第二天的下午四点。睡前她还特地哭了一场。导致^H小说起来后,光是眼睛就肿得能跟猪头媲美。   第二次,她对着电脑上了整整一天的网。反复刷的网页却只有一个——方宇的微博。她把那上面的内容,从最近期那条“听说王小立的《下垂眼2》今年年中会出?”,一直温习到最早期的“我也来微博啦”。犹如得了手贱强迫症的神经病,就连下面跟着的[评论]都依数点开看了个遍。直到被她刷出一条对方新更的[和李经理二人甜蜜手机照]后,才终于有了离开电脑的理由——因为怒火遮眼下,她用鼠标直接砸烂了键盘,又用键盘间接摧毁了鼠标。   第三次。第三次稍微有点进步,她将房间大整理了一次。顺便将方宇送给她的所有礼物,都打包扔了出去。为了防止自己后悔,她甚至没有选择楼道的垃圾桶,而是特地拎到了小区楼下的大型垃圾池——并在一个小时后,在邻居大叔的奇异眼光下,戴着一双胶皮手套,灰溜溜地将它们从垃圾堆里重刨回家。   而前不久的第四次,她将电脑里和方宇的照片,用打印机全部打印了出来,剪成照片的尺寸,再一张张撕成碎片。最后扔进铁桶里烧成灰烬。她是那么地全神贯注一丝不苟,仿佛桶里烧的不是纸片,而是方宇本人。这方法是我以前翘课时认识的那个男生教的。哦,也称不上是“教”。他不过就是在我眼前做了一次——“这是我消灭他的第一步!”我还记得那家伙当时是这样跟我说的。   在我还是个穿着肥大校服,会把上学的一半时间用来翘课的初中生的时候。   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还记得那天阳光很好。我坐在当时翘课必去的长凳上,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眼前的风景发呆——长凳位于学校附近某座购物广场的天台。天台很大,也足够干净。一半的面积铺了人造草坪。四张带着遮阳伞的长凳设立在天台四边上,隔着一张铁丝网,可以俯瞰到大半个城市。夜晚或周末,它们通常会被那些成双成对的讨嫌人类所霸占。但白天,尤其是上午,它们就都只属于我。至少,也有四分之三。   第一次见到男生的那天,他就是坐在那张四分之一的长凳上,埋头撕着照片。他留着颗毛茸茸的刺猬头,侧脸的嘴角处贴了块OK绷。大概是用力咬了牙,下巴线条看上去绷得很紧。那些照片在他的手中被撕出“嚓嚓”的脆响,声音大到连两米外的我也能听得真切。 伍2.(2)   “受什么刺激了?”当时应该是有过类似的疑惑吧。但我终究是憋着没问。初中时的我,几乎从不和别人主动说话。有些时候是不想,有些时候是不敢,还有一些时候,是因为[不敢],而干脆变得[不想]。所幸刺猬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他将撕好的碎屑拢在手里,跑到我面前。“借个火。”他说。   “啊?”我有些吃惊地朝向他。先前看侧脸以为只贴了一块OK绷,等对上正脸,才发现足足贴了三块——不,是至少三块。具体我不太记得了,但我记得他那道伤疤。长长的触目惊心的一道。从他右边的额头一直划拉到了眼角下方。“你在抽烟。应该有打火机吧?”他看着我。伤口下的右眼半眯着,那些少年特有的清澈的光就全数集中进了左眼。明亮得让我有些不敢正视:“有是有,但……”   “有就行了。来这儿,来这儿!”刺猬头走到铁丝网前,蹲下的同时朝我甩甩头,我皱一皱眉,跟上去。“你要干吗?”在看到眼前男生将纸屑堆在铁丝网下方的浅水道上时,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这里很潮湿,应该没问题。”刺猬头拍着手,等纸屑全数从掌心跌落干净后,他朝我摊开掌心,“打火机?我要把它们都给烧了。”   “……”我犹豫了一下,将打火机递过去,“为什么?”   “那些家伙都是傻×。”刺猬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回答我。他边说边将纸屑堆拢一拢紧。几块纸片随动作被翻出,肉色的,估计是人脸的一部分。“不就是仗着人多么,有本事单挑。我迟早会收拾干净他们。”他嘟嘟囔囔着。话虽说得没头没尾,但我多少还是听明白了——   显然,这又是一个[校园欺负]下的倒霉者。   其实从看到他那张脸的那刻,我就该猜到是怎么回事儿了——那张满是伤口却不见沧桑的脸,一看就是个和我一样的初中生。在我印象里,初中向来是[暴戾]的代名词:那些家伙。那些我的同班同学。愤怒、狂妄、自以为是。脱离了少儿的稚嫩,却尚未拥有成年人的自控。怀抱着独属于人类的[恶意],行为却低等犹若野兽——成人世界固然不干净,但好歹大家还懂得人模狗样地藏着掖着。哪怕伤害,多数也是建立于自身利益的实现。但初中不同。那些殴打、那些嘲笑、那些针对,毫无意义,也无须意义。它们演戏般被疯狂搬上台面,又或许那就是演戏——一场无聊的、跟风的、只为证明自己存在感的戏。   这些戏,在我初中的班级隔天就会上演一回。想来当时我会热衷翘课,或许也不全是因为父亲,还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我不想看戏。我既不想看到那些欺负人的,也厌烦那些被欺负的,他们不懂反抗的嘴脸,就像在提醒我的软弱。这让我觉得反胃。   但,刺猬头是个例外。   听他话间的意思,明明是个被欺负的。可他给我的感觉,却明朗蓬勃得像个少年英雄。“这是我消灭他的第一步。”等纸片都烧成灰烬,刺猬头直起身子,碾灭脚下的火星。   “消灭他的第一步?”我跟着重复一次。隐约对这句话产生出些微妙的好感。但没等我想明白这是为什么,就被刺猬头的发言打断了思路:“你也是学生吧?”他看着我。一脸的不确定。   “我看起来有那么^H小说老吗?”我有些没好气,从他手里夺过打火机。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奇怪而已……普通女学生哪会一个人坐这里抽烟发呆的?”刺猬头挠挠头,以一脸“你别生气”的表情,说出更让人生气的话来,“感觉你像个老人家一样。”   ——“感觉你像个老人家一样。” 伍2.(3)   当时我是给的什么反应呢?生气,困惑,还是哭笑不得?不太记得了。但我记住了这句话。在时隔六年后的这个夜晚,当我在卧室里踱完两圈,发完一条[我答应]的短信后。它从我的脑海里跳出来,以一种无法回避的滑稽姿态,让我看清了排演于自己身上的黑色幽默。   [黑色幽默]的意思是:它很可笑。但它并不有趣。   是的,可笑。如果说人生是一个出生连接死亡的圆。那以前的我不过就是个站在连接点上,朝左边的[幼稚]跨出两步,就被吓得转头朝右边的[衰老]迈回三步的人。我明明是在倒退地活,却因为站在那个别人花了一辈子才走到的位置,就自以为是看破了人生。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愚蠢,自己就是聪明的;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盲目,自己就是理智的;我以为看破了别人的寂寞,自己就能有足够的坚强去抵挡它。直到我被[父母离婚]的大手推上成长的弧道,又一个趔趄被那劳什子的[爱情]绊了一跤。才终于发现自己的体内,原来一直就藏着那样一个愚蠢、盲目、周末宁愿和舍友窝在宿舍也不想回家独处的家伙——一个和大多数人一样,甚至比大多数人都不如的家伙。   而我却连这种家伙都战胜不了。   手机响起来,音乐进入第二个循环时,我按下接听——“短信看到了。呵呵。”听筒对面,Peter的声音。   “……看到就好。”我说。   ^H小说   “我本来还以为你会拒绝。”   “你希望我拒绝?”我刻意沉着嗓子,“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哈”的笑声传来:“明晚一起吃饭吧。想吃什么?”   “无所谓,你定吧。”   “那我到时候打电话给你。”   “嗯。好的。”我说,顿一顿,想不到更多的话题,“那就先这样吧。拜拜。”   “好。拜拜。”   挂了机。屏幕显示的通话时间是一分二十三秒。我低头盯着这个数字发了会儿呆。将手机甩向床头。那么,这就算是[确定交往]了?他就是我的[第二任]了?算了,有什么好纠结的。与其烦恼这个,还不如想想明天该穿什么。T恤牛仔裤?不行不行。Peter好歹也是个发型师,发型师最注重外表了。哦,上次酒吧穿的那条裙子他貌似挺喜欢。或许,我该再买几套类似的?对了,还得化妆。只是吃饭的话,淡妆就够了吧。但吃完饭呢?还会有别的节目吗?嗯……戴不戴美瞳好呢?   对,就是这样。继续想下去吧。这样不是很开心吗?毫无诚意的表白或者一分二十三秒的通话记录,这些算得了什么?别在意了。不管怎么说,只要那家伙能让你不再想方宇。只要他能让你对眼下的生活燃起一丝热情。那他,就是对的人啦。 伍3.(1)   3   “为什么会想我做你的女朋友呢?”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Peter这个问题。在某次从餐厅回去他家的路上。交往后,我们约会的地点无非就是餐厅到他家,或是电影院到他家的两点一线。或许一旦跳出校园,交往就会变成这般模式化的单调。又或许,单调才是交往的本质,只是很多时候,那上面蒙着一层名为[爱情]的炫亮的壳。“需要原因吗?”Peter看我一眼。   “不需要吗?”我反问。其实确实是不需要。在和方宇一起的时候,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个问题,因为我知道自己回答不了。所有的答案都被埋在余裴裴那儿,她觉得“就是他”,那么,就是他了。但Peter不同,我很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因为他高大英俊,因为他出手大方。最重要的,因为他出现在一个我恰好需要他——或者说,像他这一类的人的时间里。   我有多清楚自己的答案。就有多想知道Peter的答案。“原因啊……觉得你可爱咯。”Peter懒懒地揽过我的肩。   “就这样?”托Peter的福,我现在算是彻底厌倦“可爱”这个形容了,“你的字典里没其他的词了啊?”   “你想听什么?”   “不是我想听什么。是你就没别的可以说了吗?”我有些气急败坏……等等,气急败坏?   “还要我说什么?”Peter松开搂着我胳膊的手。神色里流露出一丝浅淡的不耐。显然,他不想继续在这个话题上深入——是啊,他有兴趣[深入]的,从来就不是我们之间的话题。这不是我从一开始就清楚的事情吗?   所以气急败坏什么呢。有什么好刨根问底的。反正他不过就是个我用来忘记方宇的工具,反正我压根没想过要和他过一辈子。互相取暖罢了。他越是这样的态度,以后我要甩了他,也就越是心安^H小说理得。我冷着脸走在Peter身边,隔着一片沉默,假想着我们日后分手的场景。   会是在马路上吗?他扯着我的胳膊,而我在用力挣脱后甩给他一个最后的耳光?还是在他的家?在为他做完一顿他最喜欢的饭菜后,微笑地说出“不如我们分手吧”。又或者,凌晨五点的时候,打通他的电话,抽噎着告诉他“我想了一个晚上,觉得我们这样下去是没有结果的”……我想象着这些狗血的画面台词,居然就有些为之动容了。或许伤害、暴力、毁灭都不过是[美]的另一种形式——前提是,它们能带着温度。   可惜大多时候,现实只有冰冷。   [看到了吧。这是他前两天晚上跟我聊的。我那个时候根本不知道他和你交往了。]   [Peter这个人,做工作伙伴一流,做朋友挺好的,玩玩也不错。但我劝你别跟他来真的。“爱情”这方面,他是一点责任感都没有的。]   在和Peter交往的第三个月,我收到了林艳从Q上砸下的信息。连着一共三条。最上面的那幅聊天截图,我只扫了一眼,就被里面那几句[昨天梦到你了]、[最近过得蛮无聊的]、[总觉得内心没什么激情],给恶心得想把整个QQ就这么拖进回收站。 伍3.(2)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Peter不会是什么安分的人。我也没指望过他会有多专一,但我真的想不到啊,他居然会过分到去勾搭林艳。他明知道林艳是我的好朋友,他明明就知道的——“你到底在想什么?”我用力捏紧手机,朝Peter问去。换来听筒对面一声迷惘的“啊?”   “你知道林艳是我朋友的吧?”我问。其实我很想大吼大叫。但那些本该高亢的语气和音量,都被此刻体内蜂拥而上的寒气给冻住了。真冷啊。上次那么冷是什么时候?对了,是那次在银行大厅的时候。回忆肆虐进脑海。我用力咬着唇:“你前两天Q上跟她说那些话算什么意思?”   “嗯?什么话?”   “装什么傻啊?林艳都把聊天记录的截图贴给我了。”   “聊天记录?”大概是在回忆。Peter的声音停顿了几秒。片刻,以一种恍然大悟又像是不明所以的语气“哦”了一声,“有什么问题?”   “什么问题?!你——”我用力吸一口气。刹住了话闸。我脑子一定是被擀面杖碾了。我干吗要质问Peter这些有的没的?我难道还指望他会自我检讨吗?他明知道林艳有可能把记录传给我,他还有胆子和她搞这套有的没的。他从一开始就压根没把我放在眼里——他的敷衍,他的随意,还有他之前在酒吧里介绍我时,那不晓得是有心还是无意的说漏嘴。一直以来,他不都是在用这种方式提醒着我,告诉我不能对他上心吗。那到底还在期待什么?   你在期待什么?余裴裴?   ^H小说真可笑。我怎么居然就以为自己赢了呢?那个时候,在酒吧用眼泪换来Peter的拥抱的时候,我怎么就以为自己是赢了余裴裴呢?放不下的是她,不甘心的是她,我不过就是个被她操纵用以摆脱寂寞的傀儡。我还以为只要自己不去期待和Peter的未来,就不会有受伤的一刻。却忘了他手中那条让我动起来的线,本来,就叫做[期待]——哪怕它再细、再透明,它必定都是,存在着的。   “是我自己脑子进水了。”我说。   “如果你没打算认真的话,那一开始就别跟我说什么做不做女朋友的。”我继续说。我知道我其实没立场说这句话,但我受伤了,被伤害就是最大的立场。对面传来一阵沉默。我抿着唇聆听了两秒,按下挂机。   “结束了。”我对自己说。说完又有些后悔,不是后悔[结束],而是后悔没能在挂机前,多骂几句难听的。所幸电话又响了起来。哦,称不上是[幸],因为屏幕上显示的名字,并不是Peter。   “怎么?”犹豫了半晌,我接了电话,对面女人的声音不客气地冲进来:“聊天记录看到了?”   “嗯。”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我说你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你怎么就和Peter搞一块儿了啊?啊?还不告诉我。如果不是今天让我在餐厅撞到你们,你是这辈子都不打算告诉我了是吧?有没有当我是你朋友啊。” 伍3.(3)   “这些话,你在餐厅洗手间里就说过了。”我回想起林艳中午看到我和Peter的那一瞬间。杏目圆睁的表情很有些好笑,但我笑不出来。Peter的聊天记录摆在眼前,再好笑的表情都只能让我觉得自己很蠢。也不只是表情。当她拉着我去洗手间盘问的时候,当她对我说出“回家上Q给你看些东西”的时候,乃至她打电话给我的现在。全部全部。都让我觉得自己就是头喝了三鹿奶粉的猪。“也没什么好告诉的……我本来就没打算和Peter在一起多久。”说了以后又分手那不是自找丢脸?   “那你们就是玩玩?中午你不是说你们在交往吗?‘交往’和‘玩玩’的定义不同的。懂?”   “……”我什么话都不想说。   “你要玩我不管。你要是跟Peter认真的话,那我劝你可千万别。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个人,看起来超脱得跟什么似的,其实一点都不理智,还脆弱得要命!他以前的那些女朋友——就我知道的,没有一个提到他不说点难听话的。有一个还被他搞大过肚子堕了胎,我可不希望你步她们后尘。”   “呵呵。原来他这么厉害的啊?”我想挂电话了。   “你还笑?我说真的,他这方面口碑真的很差。”   “口碑?呵呵,说得他像是间饭馆一样。”我真的应该挂电话了。   “余裴裴!”听筒对面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你以为我跟你开玩笑啊?我跟你说真的!你别韩剧看多了以为只要掏心掏肺地犯贱,他就能被你的真心打动浪子回头了。我告诉你,Peter那种男人,他真要回头那不是因为后面有座提款机,就是被人一棍子从前面打歪了脖子。你这没钱又没棍子的,就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我知道跟方宇分手你很难过,但你也不要……”   “不要什么?不要随便找个男人作践自己?是啊,要找也该找个大款让他包养我才好。对吧?”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我在说什么?“我还是要多跟你学习学习。为了一套房子,交往三年的男朋友说甩就甩。枉费邹鑫当初对你那么好,你甩起他来眼睛不眨一下。你多理智啊,你多了不起啊。你跟方宇就他妈是一路货。能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好的不就是你们这种人吗?像我这种韩剧看多了的脑残儿,你操那么多心做什么呢?”   这大概是我活到现在,说过的最刻薄的长句。真奇怪。我的口才有那么好吗?还是说……还是说这段话其实早就预设在我心间的一隅。它们被余裴裴握于手心,不需要大脑的反应。只要一个恼羞成怒的颤抖,就能把它们撒豆子似的通通给撒^H小说出来?   它们终于被通通撒出来了。   听筒对面,难堪的空白。但很快,就转变成更难堪的忙音。   我呆呆地拿着手机。反应过来时,它已被我掷上了对面的墙。电池壳随着“啪哒”的脆响摔落下来。原本光亮的屏幕瞬间一片漆黑。好了。这下好了。先是Peter。再是林艳。然后,现在,是手机。   我早说过我该挂了它的。 =已完结=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落吧书屋(luo8.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