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工作是这样找到的》》TXT全集
《好工作是这样找到的》
书籍作者:徐中奇
书籍类别:其他书籍
书籍格式: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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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字数:46393 字
更新时间:2010-09-07 12: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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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同样是在工作,甚至是做相同性质的工作,或者更巧的是当年还是毕业于同样的学校,或者同样的专业,甚至是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专业,为什么有的人锦衣玉食,有的人聊以维生?
    工作究竟是什么
    同样是在工作,甚至是做相同性质的工作,或者更巧的是当年还是毕业于同样的学校,或者同样的专业,甚至是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专业,为什么有的人锦衣玉食,有的人聊以维生?为什么有的人在工作中充满激情,有的人却总是无精打采?为什么有的人一辈子没有换过工作,有的人过几年就要换一次?为什么有的人因为职业的成功在社会上广受尊重,有的人一辈子在工作上没有赢得社会的认可?
    工作对于我们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找工作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工作对于我们是如何的重要!
    通常,大家都认为“择业”就是找工作,其中存在一定的误解。“业”和“工作”并不完全等同。大家普遍认为无论是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还是博士毕业的最终出路都是“找工作”。其实不然,在每一个学习阶段结束后,在继续深造和找工作两条道路上都有一个选择的过程——包括对下一个学习专业的选择,这些都是对“业”的选择,而不仅仅是对工作的选择。
    工作决定着社会地位和家庭认可
    工作满足了我们得到社会认可、家庭认可的需求。人的社会地位、家庭认可往往是建立在其工作的基础上。而社会对于不同单位、不同职位也存在不同的尊重程度。这些往往取决于一个单位在社会上的口碑,取决于单位对员工的管理理念,而这恰恰也是我们选择工作时密切关注的。在工作中位高权重者、事业有成者,往往得到社会和企业的尊重,而在工作中碌碌无为、前途渺茫者,大家就会评价他“混日子”。
    工作是实现事业理想的平台和载体
    我们常常说要干一番事业,“事业”往往是抽象的,需要具体的职业目标去支撑,而职业发展的基石是工作,工作是我们实现事业理想的平台和载体。无论是打工,还是自己创业,都是工作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有很多富人,他们可谓富可敌国,之所以仍然在勤奋工作,奋斗终生,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事业理想,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
    单位业务、岗位调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卦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形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因单位接近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这种情形需要提前30天说明情况。
    但是实际操作中,一般以多弥补一个月工资作为使员工提前离职的条件,而不会提前通知。当员工具有下列情况时,不得因单位原因以及需提前30天通知本人的原因解雇,但不受因个人原因无条件解雇情形的制约。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离职违约金
    离职违约金包括公司赔偿员工和员工赔偿单位两种情形。
    单位赔偿员工的情形包括:①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单位提出解除合同,②单位因需提前30天通知本人的原因提出解除合同,③因单位原因提出解除合同,④员工因无条件就职原因导致的离职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额外的弥补。弥补规范一般为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弥补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月工资的概念指辞退前12个月总收入的平均水平。
    员工赔偿单位的情形一般只有一种,即辞职。赔偿的内容一般包括招聘费用,培训费,给单位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关招聘费用弥补方面目前缺乏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合适的数目,单位有义务出具招聘费用合理性的证明。培训费要以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与培训相关的交通费用等)及已经服务的期限为依据进行赔偿,没有任何培训的不应弥补,培训后服务过一定时间的要予以酌减。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在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薪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规范。通常情况下,累计赔偿单位的费用不应逾越前12个月收入的总和,大额的培训费用可以另行计算赔付金额。
    有的单位有延迟支付奖金制度,员工就职不影响这部分奖金的发放,可以以此作为赔偿单位费用的一个支付途径。但是单位规定年底不在册员工不予分配奖金的不在此列。
    劳动争议的救济措施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其救济途径和措施较之企业单位都存在更多的困难,一般需要到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企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向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进一步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劳动仲裁为必经程序,遵循先仲裁,后起诉的原则。
    劳动争议应当注意法律救济的时效性,员工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会面临无法申请救济的危险。仲裁判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做出。对仲裁判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需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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