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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宪法讲义》最新评论
(1)宪法修改方式
①全面修改
即以新法取代旧法,对宪法整体进行变动。
全面修改是在原宪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的全面更新。
历史地看,全面修宪一般是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或即将发生重大变化时而采用的方式。
在形式上表现为通过新宪法,对原宪法结构,条文作出重大变更,实际上部分或全面否定原国家的根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
日本二战后通过的1946年宪法是对明治宪法的根本否定,重新塑造日本的战后政治格局;
我国则由于政治经济生活在建国以后三十多年的巨大变化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