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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脑海中,曹朋依旧是那个瘦小单薄,相貌清秀的少年。那里似现在,雄壮魁梧,已然是赳赳大丈夫。
“曹公子,别来无恙。”
高顺郑重其事的朝着曹朋一礼,而曹朋坦然接受。
在他而言,这一礼他受的心安理得。若非当年他私纵吕氏家眷,而今高顺,已化为一冢枯骨。说穿了,曹朋还是高顺的救命恩人。所以,即便高顺而今贵为吕氏汉国的使臣,他也可以毫无心里负担的,接受高顺的一拜。
“高将军,城中已设好了酒宴,正好与将军一醉。”
作为主人,曹朋自然要热情招呼。
哪知道高顺一摇头,“曹公子,当知我的性子。
我身负重任,滴酒不沾。所以,这酒宴就免了吧……请公子为我等准备好住所,早早歇息为好。明日一早,还要赶赴许都。若公子欲饮酒,待高顺此行圆满之后,必与公子一醉方休。”
怪不得,高顺在吕布军中的地位一直不高。
在这东汉末年,找个不好酒的人,还真不容易。曹朋身边的人,大都好酒!不管是甘宁还是夏侯兰,亦或者是潘璋庞德……更不要说,似典韦许褚这种,餐餐必有酒肉方能快意的人物。当然了,似甘宁他们,大都可以分得轻重。什么时候喝酒,什么时候不能喝,他们心里明白。可如果说,似高顺这种一旦有事情,便滴酒不沾的性格,也的确是非常的少见。
而且,这家伙说话,太直了吧!
曹朋未曾理睬身后官员的轻声抱怨,微微一笑,“高将军,一别近十载,你这认真的脾气,还是没变。”
高顺一怔,旋即哈哈大笑。
他面带歉意,朝曹朋一拱手,“公子勿怪,盖因顺此行,身负重任,故在出发时便立誓,绝不饮酒。”
“也好,这一路辛苦,车马劳顿,好好休息一下也是一桩正经事。
住所已经安排妥当,可以安置使团所有人马。请将军随我入城,咱们一边走,一边说话。”
说着,曹朋探手抓住了高顺的手臂,两人把臂而行。
曹真在这时候,自动充当起副手,下令虎豹骑在城外驻扎。
曹朋一边走,一边感觉有些不自在。
身后,好像有一双目光,一直在盯着他看。可是他又不能停下来,回头观瞧。好在,那目光中,并没有隐藏杀气,也就是说,对方并无恶意。曹朋也不担心会有危险!这里是长社,说起来是他的地盘。天底下也不是人人都是冷飞,也许只是使团的人,对他感觉好奇?
在驿馆门外,曹朋突然停步,借侧身让路的时候,猛然回头。
但见身后,全都是使团的成员。
天色昏暗,也无法看清楚,刚才凝视他那双目光,究竟是出自何人……
“高将军,请。”
“曹公子,请。”
两人相视一眼后,展颜而笑,一同走进了驿馆。
驿馆里的驿卒,早已经将房间安排妥当。长社这个地方,和其他县城不太一样,有一点军镇的性质。驿馆的面积很大,足以容纳整个使团的成员。曹朋和高顺又聊了一会儿,见天色已晚,于是起身告辞。走出驿馆大门,他突然驻足停步,仰天看着漆黑夜空,深吸一口气。
也许,很多人没有觉察到曹朋和高顺之间的称谓。
按道理说,高顺身为吕氏汉国使臣,代表着吕氏汉国的体面。他在吕氏汉国,官拜大司马之职,曹朋不应该称呼他为‘将军’;同理,高顺对曹朋的称呼,也不应该是‘公子’称谓。
这两个称呼,从某种程度上延续了当年在徐州的那段交情。
高顺没有拒绝曹朋仍称他为‘高将军’,而曹朋呢,也没有拒绝‘公子’称谓。
从这一点来说,曹朋知道,高顺此来许都,是怀着诚意。或者说,他并不单单是为了归附,更多的,则是来还曹朋当年私纵之情。两个称呼,也代表了双方都牢记着当年的情谊……
想必,此次吕氏汉国归附,问题不会太大。
曹朋的心,也随之轻松下来。
对于刚才凝视他的那双目光,也就抛到了脑后。听高顺说,他此行的使团成员,大都是当年陷阵营的将士。若如此的话,也就是说,那里面肯定有认识曹朋的人。高顺还有一个请求,那就是寻找当年陷阵营将士的家眷。他希望,能够在离开中原时,待那些家眷一同离开。
对于这个请求,曹朋满口应承。
自吕布帐下有陷阵营这个编制以后,人员一批换了一批。
吕氏一家离开徐州,远赴海外的时候,陷阵营的成员,大都是以徐州本地人士为主。其成员主要集中在下邳、彭城和沛国三地。高顺手里有一个名单,刚才交给了曹朋。对于曹朋来说,这件事并不困难。按照名单上的地址,派人查找便是。就算曹朋不帮忙,曹操也会插手。与其说是一个请求,倒不如说是一个人情……所以,曹朋丝毫没有感受到压力……
出驿馆后,曹朋立刻找来驿卒,将名单装好,连夜送往许都,呈报刘晔手里。
“请大鸿胪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递交呈报司空。剩下一份,待我返还许都之后讨要。”
“卑职明白。”
驿卒不敢怠慢,连忙备好马匹,星夜赶赴许都。
曹朋呢,则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他就住在距离驿馆不远的一所房舍里。
一进门,曹朋就看到曹真正坐在厅堂上,大快朵颐。
“哥哥,何故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
曹朋笑呵呵的走进屋中,在桌旁便坐下。
曹真也不说话,给曹朋满了一杯酒,又给自己满了一杯,二话不说,一饮而尽。他抹了一下颌下短须上的酒渍,长长出了口气,对曹朋道:“那高顺活脱脱是个木头,我陪他两天,却快要憋闷死我了。问他话,十句里面能回答一句;请他吃酒,却又是个滴酒不沾的家伙。
好生无趣,好生无趣……”
曹朋闻听,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大致上可以猜出,曹真那狼狈的模样。
“哥哥,你这话说的可就差了,我倒是觉得,高将军为人挺友善。”
“那是对你!”
曹真吐槽不止,苦笑道:“你信不信,从我接到他到方才在城外,整整两天,我是第一次见他露出笑容。平常和他在一起,总是板着脸,好像谁欠他钱似地。也就是对你,他今天笑了。若非亲眼看见,我甚至以为这家伙根本就不会笑。请他看歌舞,他不看;请他吃酒,他不吃。留宿时,就躲在住所中,不是看书,就是早早的歇息……呼,真真个无趣到极点。”
“可这个人,当年曾令叔父,吃了不少的亏。”
曹朋抿了一口酒,“高将军就这脾气,当初在吕布麾下时,以他的才华和干练,丝毫不逊色于文远。特别是临阵之机,更号称从无败绩。这一点,连张文远都佩服无比,常与我称赞。
他没什么喜好,最大的乐趣,就是演练兵马。
也许正因为这样,他不懂与人交际,更不知溜须拍马。所以,当时吕布对他,即看重,又排斥,地位非常尴尬。若不是到了海外,恐怕他也不得好下场。只可惜,他那一身兵法谋略。”
“阿福,这高顺,真有那么厉害?”
“你若是不信,等回到许都之后,去问问别人就知道。
那家伙是个天生的军人……如果没有仗打,我估计他也活不下去。留在中原,早晚丢了性命。”
曹真闻听,顿时无语。
的确,海外和中原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海外蛮荒,战乱不止。
而中原,战争总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阴谋。
高顺是个直人,恐怕是很难在那种倾轧之中存活下来。如果换到西汉初,想来他的下场,未必能比彭越英布之流更好。
曹真叹了一口气,没有继续谈论下去。
两人在屋中一边喝着酒,一边闲聊着,不知不觉,亥时已至。
“哥哥,早点歇息吧,明日一早,还要赶路。”
曹真答应一声,将杯中酒喝干净,与曹朋告辞离去。他住在城外军营当中……虽说城里已经给他准备的住处,曹朋这里,也能为他腾出房间。可曹真也习惯了,更愿意在军营里休息。
用他自己的话说:“若是听不到那刁斗声响,我可能会睡不着。”
这,也是个已经习惯了军营生活的主儿!
曹朋送走曹真,找人清理了屋中杯盘狼藉。
他返回卧房,刚准备换了衣裳,上床休息。就听门外有人轻轻叩击房门,“公子,公子?”
曹朋拉开门来,探出半个身子。
却见门外长廊下,一名驿卒恭恭敬敬的朝他行礼,“公子,吕氏汉国高使节,请公子前往一叙。”
高顺找我?
曹朋一愣,旋即点头道:“你等着。”
他和上门,对着一人高的铜镜,整理了一下衣冠。
心里面却有些疑惑:都这么晚了,高顺找我,又有什么事情?
难道说,他还有其他的事情,希望通过我,与司空托付?可即便如此,也大可以明日再说嘛。
想了半晌,他也没有想出头绪。
门外,驿卒还在等候,曹朋拉开门,迈步走下门廊。
“前面带路。”
“喏!”
驿卒答应一声,便领着曹朋,步出了住所。
准确的说,曹朋的住处属于驿馆的一部分。只是驿馆人手不够,所以基本上留在使团那边负责。
出门一拐,沿着幽静小路,很快就来到了吕氏汉国使团的驻地。
这是一个大跨院,分内外两进。
外面是使团的杂役亲随,而高顺则住在后宅。曹朋在那驿卒的带领下,来到后宅的月亮门下。
一个吕氏亲随,拦住了去路。
“是高使者请曹公子前来……”
驿卒连忙解释,以免发生误会。
那亲随一笑,用带着淡淡的下邳口音的官话道:“我知道,我在这里,正是奉高司马之命,恭候公子前来。你回去吧,这里没有你什么事情了……曹公子,请随我来,高司马已恭候多时。”
“高将军唤我,有什么事情吗?”
亲随笑道:“这个,卑职可就不知道了……
公子,顺着回廊往里走,拐过那个弯儿就到了。”
“你不领我过去吗?”
“呵呵,公子昔日曾有恩于我等,说起来并非外人,只管去就是,卑职还要在这里值守。”
曹朋一头雾水,看了一眼那扈从,点了点头,而后迈步行去。
这高顺,究竟在搞什么鬼?
第550章 时也,命也!
暮秋的夜晚,带着丝丝的冷意。
庭院中,残留着淡淡的桂花香韵,若不仔细感受,很难觉查出来。风柔柔的,万里无云……一轮皎月照映在庭院中,照映在满墙的藤蔓之上。繁星点点,风吹过,带着沁人肺腑的气息。
在门廊下,跪坐一名少女,正守着一尊土垆。
土垆有两个垆口,温两壶美酒。
酒香,花香……
还有这月光,这风……
组合成一副绝美的美人温酒图。当曹朋走过来时,少女抬起了头,脸上闪过一抹调皮的笑容。
“阿福,猜猜我是谁。”
曹朋顿时呆在了那里,愕然的看着美人。
有点陌生,又有些熟悉……但最关键的问题是,高顺在哪里?
这女子是谁?为何会在此处?而且听他话语间的口吻,似乎和自己颇为熟悉。仔细打量,美人年纪大约在二十四五的模样,和曹朋应该差不太多。站起来,约175的身高,体型高挑,又透着丰润之美。一头乌黑秀发,将发丝拢结,挽成大椎形状。椎中处结一个白色丝绳,状如马肚,堕于脑后。这正是东汉末年,女子最为常见的堕马髻发式,又称之为倭堕髻。
一袭月白色长裙,在胸口收束。
如此一来,更衬托出美人婀娜体态。
一张瓜子脸,柳眉恰似弯月,眸光璀璨若星辰。美人端坐垆旁,娇靥透出粉色。也不知,是那垆火的原因,亦或者是她内心中激动所致。眼中,闪动着一抹水色,脸上却带着灿烂笑容。
阿福,猜猜我是谁?
曹朋脑海中,灵光一闪。
他脱口而出道:“大小姐?”
“笨阿福,总算是聪明了一次。”
曹朋顿时懵了!
吕蓝,眼前这美人,竟然是吕蓝。
曹朋陡然清醒过来,倒吸一口凉气,快走几步上前,紧张道:“大小姐,你怎会返回中原?”
我的个天,吕蓝竟然来到了中原。
要知道,她可是吕氏汉国的国主,代表着吕氏汉国的国体。
别的事情曹朋不知道,但他却知道,如果被曹操知晓,就算他没什么想法,以郭嘉荀彧等人的手段,也会扣留吕蓝,以加强对吕氏汉国的统治。这种事,历史上曹操可没少做。建安中,南匈奴单于呼厨泉到许都参拜,结果被曹操一下子扣住,封了个爵位,让他留在许都。
随后,曹操趁呼厨泉不在,暗中扶立去卑,使南匈奴南迁。
他本意是想要归化南匈奴,却不成想,南匈奴竟趁机将整个并州占居,获得更大的利益。
五胡乱华,南匈奴是第一个对中原发动了攻击,消灭了西晋,建立了汉国。
可以说,把并州广袤土地交给南匈奴休养生息,是曹操决策上的一大失误。但也不可否认,当时曹操扣押了呼厨泉,扶立去卑之后,使得并州在数十年中,得到喘息,北疆从此无虞。
吕蓝竟然敢跑回中原,那不是羊入虎口?
看到曹朋如此紧张,吕蓝的心里,却不由得一甜。
“阿福不用担心,此次返回中原,随行皆我心腹。他们在归汉城成家立业,妻儿都留在那边,决不可能背叛。而且,我是以男装而来,平日里就在高司马身边。整个使团知我者,不过十人耳。而这十人,都忠心耿耿,绝无可能背叛。待此次归汉成功,我便随高司马,返回吕汉。”
“你……还要回去?”
曹朋鬼使神差,说了一句。
却见吕蓝粉靥一红,旋即露出一抹哀伤之色,“我若不回,又能去哪儿?父亲走了,母亲和小娘都在那边……我的家,也在那里,虽说中原是故土,却很难有我立足之地,我怎能不回?”
是啊,她又能去哪儿?
曹朋很想说:留下来,我保护你!
可他知道,不能!
吕蓝的身份实在是太敏感,以曹朋而今的能量,着实难以保全吕蓝。
除非……
曹朋在吕蓝身边坐下,而吕蓝也沉默不语。用托子从卡在垆中酒壶的耳下,提起酒壶,慢慢的为曹朋斟满一杯酒水。
“看看,可合适?
这是我到了那边以后,随小娘学的本事。母亲说我温酒的本领,比卓文君还要好。你试试看?”
昔年那个娇憨刁蛮的大小姐,居然学会了温酒?
曹朋微微一笑,双手捧起酒杯,先嗅了一下酒香,而后轻轻点头,慢慢的品了一口。
“大小姐的手艺,果然不凡。”
吕蓝的眼中,突然闪过一抹悲伤。
“爹爹最喜欢饮酒,我那时候还与他保证,将来定每日为他温酒。可是我学会了温酒,爹爹……”
曹朋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吕蓝。
犹豫了一下,他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吕蓝的手臂。
时值暮秋,秋夜甚寒。
吕蓝并没有穿的太后,一袭白绸裙,虽隔着长袖,却可以感受到,那犹若凝脂般玉臂的温暖。
她身子轻轻一颤,抬头瞪了曹朋一眼。
“对了,听说你已经成亲了?”
“嗯!”
“可有孩子?”
“而今,三男三女,打得已四岁,小的才几个月。”
“嘻嘻,却是好福气。”
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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