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始动起了脑筋。作为从事这一行业多年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论消息的时效性和快速报道,《时代》杂志远远不是广播、电视的对手,甚至都不是日报地对手,但是杂志有一个这些媒体都不具有的优点,那就是深度。
因为属性的限制,日报、广播和电视在深度上没有杂志来得深刻,这是杂志的最大的一个优点。
亨利.卢斯认为,如果想让《时代》杂志在这次舆论风暴中出头,就只能走深刻这条路子开始的时候,他是没有头绪的。但是当舆论发生转变,全美民州都关注到刺杀事件的真实情况的时候,亨利.卢斯显然认为机会来了。
他立刻把杂志社里面最能干的记者们召集在了一起,这些记者加在一起有二十多人。他给这二十多人全都分配了人物,然后把这些媒体地精英全部撒了出去。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寻找到和刺杀事件有关的一切事情。
亨利.卢斯和《时代》杂志的努力,肯快就收到了成果。
在这批记者派出去一天之后,大量地消息就开始源源不断地传回了《时代》杂志的总部。
第二天,《时代》杂志就出版了一本比之前要厚上足足三倍多的新杂志。
这本杂志的封面,和以前的很不同。以前的《时代》杂志,封面绝大部分的情况之下都是人物,但是这一期的封面上,却是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雪白的底色。黑洞洞地枪口,加上一行红得滴血的标题:我们告诉你安德烈.柯里昂遇刺的真相!
这样地设计,让《时代》杂志一投放市场就被疯抢一空。每一个报摊都出现了哄抢的事件,因为买不到杂志而发生的纠葛让整个美国都陷入了混乱。
《时代》杂志更是赶紧加印,当天一共加印了五次依然没有能够完全满足民众的胃口。
这一期杂志成为《时代》杂志自成立以来,最辉煌的一份杂志,也让它一炮走红,从此之后奠定了在美国杂志界以及媒体中的权威地位。
那么这一期杂志,里面到底有哪些内容能够让民众如此疯狂呢?
不得不佩服亨利.卢斯。这是一个少有的天才地媒体人。他对于新闻事件地把握程度。他对于民众心理的把握程度乃至于他对于事件地分析程度,都让人瞠目结舌。
在这份厚得如同砖头一样的杂志里面。一共有27篇文章,这27篇文章,每篇都是特稿。
在美国,在全世界,在整个人类的报刊史上,内容全部是特稿的杂志,还从来没有过,这方面,亨利.卢斯创造了一个记录。
这本杂志,除了内容全都是特稿之外,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图片!正本杂志,几乎一半是文字一半是图片,而且全都是巨大的带有冲击力的图片。这些图片内容丰富,很多都是第一次出现在报纸上面的。图片和文字融合在了一起,极大地支撑了文字的内容,增强了文字的说服力。
这样的一份杂志,光从形势上来,就已经是一枚重磅炸弹了。
当然,让这份杂志火起来的,还是内容。
这27篇文章,几乎每一篇都如同从天空之上呼啸而下的炸弹一样,绝对能把民众炸得嘴歪眼斜,瞬间就可以完成征服。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的调查实在太相信,太有说服力了。
整本杂志的第一篇,也是最重要的一片,题目是《约翰.马施是谁?》。
一开头,这篇文章就开门见山:“约翰.马施是谁?这个问题如今在美国已经变成了焦点。那天晚上,他掏出了枪对准柯里昂先生扣动了扳机,他是刺杀柯里昂先生的人。与此同时,他是佐治亚州民主党的忠实成员,他是被民主党前任领导人阿尔弗雷德.史密斯救过性命的人,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忠实拥护者,他是《亚特兰大日报》的编辑,是极端的南方主义者。他是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丈夫,他的妻子目前正在写电影《乱世佳人》的小说,并且是这部电影地顾问之一……”
文章用一连串的排比句来界定约翰.马施,接下来。文章开始老到地分析约翰.马施为什么会把他的枪对准我。
首先,文章分析了约翰.马施和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关系,而且里面说地一些故事,估计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原来约翰.马施在遇到阿尔弗雷德.史密斯之前,是一个十分落魄的人,因为欠债,他的一家都被黑帮击杀,当黑帮的一个小头头把枪对准他的脑袋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车正好从旁边经过。那是一个空空如也的巷子。阿尔弗雷德.史密斯那天让自己的手下救下了约翰.马施,同时也杀了他的那些仇人。并且将约翰.马施带回了民主党,让在党内做事。也是从这个时候起,约翰.马施把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看成了自己地救命恩人,对于史密斯。他是忠心耿耿的。
阿尔弗雷德.史密斯是民主党这么多年来少还有的睿智之人,在他的领导之下,民主党形成了几十年来少有地昌盛局面,甚至有可问鼎政权的资本,并且成功机会十分之大,但是随后一部《与狼共舞》,让阿尔弗雷德.史密斯壮志未酬,民主党的辉煌轰然倒塌,连他自己也因为中风而不得不在医院里面度过余生,不得不辞去了党内领袖的职务。
这件事情。让约翰.马施心底对我生出了无尽的恨意,他曾经找过阿尔弗雷德.史密斯,要提史密斯出一口气。他告诉史密斯他的命就是史密斯的,他愿意干一切事情。
而史密斯并没有答应他,史密斯让他继续支持自己的继承人富兰克林.罗斯福,并且叮嘱约翰.马施对待罗斯福就如同对待自己一样。接下来,文章用了极长的篇幅挤在了罗斯福和约翰.马施之间的关系。通过这些文字,人们第一次知道,约翰.马施是罗斯福地心腹之一。他亲自被罗斯福安排在民主党的最重要的一个堡垒佐治亚州。担任《亚特兰大日报》编辑地同时,他的真正身份是佐治亚州民主党总部的五个领导人之一。
罗斯福本人对于约翰.马施十分的看重。几乎每一次都到佐治亚州都会到约翰.马施家里面作客,约翰.马施也对罗斯福本人推崇备至,是他的那套政治理念的信仰者,并且坚定地认为之后罗斯福才能够领导着民主党走向胜利。
约翰.马施把对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爱、尊敬全部放在了罗斯福地身上,与对待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相比,约翰.马施对待罗斯福地感情显然深厚了一层,那就是政治信念。出任民主党官员的约翰.马施,对于罗斯福地政治理念顶礼膜拜,罗斯福的理想也是他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他可以在罗斯福的指使之下干任何事情。
阿尔弗雷德.史密斯辞职之后,民主党摇摇欲坠,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是罗斯福上台之后,不仅短时间内恢复了民主党昔日的荣光,更带领了民主党向胜利的道路上大踏步地迈进,这个时候,约翰.马施是内心喜悦的。但是接下来的一连串的打击,让他的这种喜悦很快就烟消云散了。罗斯福和民主党很快就开始一次次失败,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到最后,身为领袖的罗斯福都被人当众扒光了衣服抽得死去活来最后关进了监狱。民主党的再一次倒塌,和一个名字联系在一起,这个名字是约翰.马施熟悉的——安德烈.柯里昂。
然后,文章又分析了约翰.马施的南方主义情绪。身为亚特兰大人,约翰.马施是坚定南方主义者,因为在南北战争中,他的一家几乎全部被北方人杀掉,只剩下他的祖父,很小的时候,祖父就对他说起那场战争的点点滴滴,这让他称为了一个坚定的南方主义者。同时,到了他这一代,马施家族再次遇到了屠杀。这场屠杀的凶手,也是北方人。
所以,当约翰.马施听到梦工厂拍摄了一部名为《林肯传》的电影为南北战争大唱赞歌的时候,当他听到安德烈.柯里昂在媒体上公开赞扬那场战争和林肯地时候。当他听到这个仇人带着剧组出现在亚特兰大的时候,他的心情,可想而知。
在文章中,作者详细地记录了梦工厂剧组在佐治亚拍摄的时候发生地事情。约翰.马施带着人破坏剧组,还放过火。后来发现自己的妻子被剧组聘请当顾问并且和剧组里面的人态度亲密,约翰.马施和梦工厂剧组的人发生了冲突被暴打了一顿,接着因为煽动骚乱,他最喜欢的事业《亚特兰大日报》被关闭,他本人也被判处了几个月的监禁……
这位作者似乎对约翰.马施的感情生活十分的感兴趣,文章中记载着一大段关于约翰.马施和玛格丽特.米歇尔之间的感情故事。年轻的时候。玛格丽特.米歇尔在亚特兰大还是有些名声地,一方面,他的父亲是市里面的历史学家,亚特兰大的市民都很尊敬他。另外一方面,玛格丽特.米歇尔地容貌也比一般的亚特兰大女孩漂亮得多,而且玛格丽特.米歇尔还是个才女,因此在男人圈中很受欢迎。开始的时候,约翰.马施也把玛格丽特.米歇尔当成故事来听,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和这样的一位漂亮女人有什么关系,更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她的丈夫。
他们之间开始于一个稿件。当时约翰.马施在《亚特兰大日报》里面担任编辑,那个时候,玛格丽特.米歇尔写了一篇稿件寄给了约翰.马施,约翰.马施看完了之后。对于米歇尔十分的欣赏,就鼓励她在写一些来,两个人约定见面。彼此印象很好,在约翰.马施的鼓励之下,米歇尔写出了一些列的文章,并且以《亚特兰大日记》的总标题发表,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这也是维克多.弗莱明之所以拍摄《乱世佳人》地由头。
在交往的过程中,约翰.马施开始对玛格丽特.米歇尔展开了疯狂的准求。他采取地方式是有些专横的。但是玛格丽特.米歇尔被这个男人的魅力折服了,两个人在一起一年之后就结婚了。
结婚之后。约翰.马施的霸道性格,让玛格丽特.米歇尔成为了他的私有财产,他爱着自己的妻子,爱得发疯,也因为如此他近乎变态得禁锢着妻子的自由。
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地妻子在梦工厂地剧组里面,而且是和一个男人从帐篷里面走出来的时候,他会产生怎样地想法。
那次事件之后,玛格丽特.米歇尔和约翰.马施之间的感情就产生了缝隙,玛格丽特.米歇尔终于人受不了自己的丈夫了。不久之后,玛格丽特.米歇尔就搬到了父亲的家里,和约翰.马施开始分居,而约翰.马施自然把这件事情记在了梦工厂的账上。
这些事情综合在一起,已经能够说明约翰.马施为什么会选择刺杀了。
这篇文章最具有震撼性的地方,是三张照片。这三张照片一看就知道不是通过正常的途径获得的。照片看起来和一般的照相机找照来的照片有很大的不同,有些模糊,而且从光线上看也无法和照相机中的照片相比,而且清晰度上粉本无法达到正常的标准。
写这篇文章的记者说这三张照片不是从照相机上来的,而是从一位业余摄影爱好者拍摄的一段只有一分钟作用的胶片上抠取的。
这个业余摄影爱好者是一个电影迷,有一台小型的摄影机,这一天晚上,他的妻子过生日,一家人在华盛顿的一个餐馆庆祝,妻子吹蜡烛的时候,这位先生拿起了摄影机拍摄了妻子吹蜡烛的镜头。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拍摄的这段只有一分钟的镜头,却拍下了一段让人震惊的秘密!
今天一万三千字。以下字数免费
看了一下评论区,想说一些话。
首先是“终点之都市言情”大大的评论,还有“四郎阿福”的,呵呵,上一章小张写到了大裤衩,被你们给看到了,嘿嘿,眼睛实在是太锐利了。小张也是随便在书里面发发感想,这么含蓄都能够让你们看出来,实在厉害。佩服佩服。
然后是月影清风大大的。他的话,让小张很感动。他说“我觉得你应该继续写下去,不要在别人质疑你写的是否太长时而收手,也许他们在看你的笑话也说不定呢。这本书很耐看,在阅读疲劳时总能有新的高潮,在现在写书的人有这种构思的太少了,毕竟能不间断写出小高潮的作者太少了。希望你能继续写下去。就算现在不适应北方气候我也希望你能写下去。”,其实说我写得太长的人应该早点结束的人,真的有,当然了,这些人当中,什么样的都有。小张是固执的人,只要大大们支持,俺会按照原先的设想一直写下去。关于字数,我从来就没有怎么考虑,没有考虑多还是不多。我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尽量使这本书完美,这就足够了。
说真的,在评论区里面,经常可以看到捣乱的人,都是之前因为种种原因和小张结下梁子的比如说脏话被删帖禁言的以及在群里面别我踢出去的,基本上他们一露头大家就能猜出来,小张也懒得理。不过支持、爱护小张的大大们,还是占了绝大多数的,没有你们,小张不可能坚持下来写出这么多的字。
这些支持俺的大大们,有的疯狂砸票,有的提出很好的意见,有的更是直接给我发来长长的好创意昨天,小白大大就在QQ上给我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让我眼前一亮,大大们用各种形式支持小张,小张都记得。
你们对小张的好,小张无以为报,只有加倍写好这部小说。
这是小张的承诺。
第929章 神秘的救命血浆 第930章 大哥呀大哥!
《时代》杂志上面,头一篇文章写的是约翰.马施,文章写得十分的想尽和精彩,对于约翰.马施的动机进行了让人信服的分析,文章的最后,三张有些模糊的照片,算是震倒了很多人。
这三张照片,来自华盛顿的一个摄影爱好者的偶然拍摄。而发现这些照片,是十分偶然的。
写这篇文章的作者无意间经过一个展览厅,那是一个摄影爱好者团体内部的小展览,放映的都是他们自己拍摄得一些很短的短片。刺杀事件使得民众对分外关注,这些摄影爱好者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大好机会,所以展览里面很多短片都是拍摄刺杀事件的各种反映的。《时代》杂志的这位记者显然对此很感兴趣,就走了进去。
里面的短片展现的那种民怨沸腾的局面,让这个记者开始的时候看得很有趣,但是看得多了,就觉得有些厌烦了,毕竟这些画面和他的工作没有多大的关系了。
可就在他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一位摄影爱好者的东西引起了一帮人的大笑,原来这个粗心的家伙放错胶片了,把自己拍摄的和一家人庆祝生日的场景给放了出来。
在这些民众沸腾的短片中,这样的一个家庭短片,显然让人眼前一亮,也引起了这位记者的关注。他开始的时候,也像那些人一样一边看一边笑,但是看着看着。他就呆住了。
然后,他赶紧找到了那个摄影爱好者,花500美元买下了他的那个一分钟短片地胶片,然后坐上出租车就赶回了总部。
回到总部,他马上叫来了《时代》杂志的老板亨利.卢斯,并且召集了摄影部的人,开始对摄影机上面的一段一两秒中的镜头进行处理。开始的时候其他人都不明白他的意思,亨利.卢斯更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摄影部的人在这个记者的指使之下,一帧一帧地分析那段胶片。并且对其中地一百多张进行放大、截取,最后得到了十几张清楚的,然后又从这十几张中挑出了三张最满意的。
这三张照片一出来,《时代》杂志的老板亨利.卢斯就激动得捏着着三张照片称《时代》杂志就要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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