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狮鬃兽那张丑丑的脸,他放声大笑起来,一把抱住了狮鬃兽的脑袋。
“阿丑,你终于认可我了吗?哈哈哈,我太高兴了,太高兴了,阿丑认可我了!”
看着一人一马搂抱成一团,董玉也不禁感动的眼睛红了。
扭头看,董绿都哭成了一个泪人。这种感情很难让人理解,但是却格外的真挚。
“北宫,你看阿丑,真像是个傻子。”
董玉说着,也流下了眼泪。
傻子吗?也许吧,但如果我也能得到狮鬃兽的认可,我宁可当一辈子的傻子。
在这一刻,所有的羌人都生出了这样的念头,无比羡慕的看着董俷,还有他的阿丑。
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1) ( 3126 )
话说金城这个地方,在东汉末年属于羌人区。
按照地理方位来解释的话,金城是位于现在的西宁和兰州之间,在当时还很荒凉。
正西,是大羌人区,居住着大大小小数百个羌人部落。
向西南,则是积石山。沿洮水向东南,大约四十五天的路程,就能抵达陇西境内。
董俷骑在斑点兽上,举目向四周眺望。
天苍苍,野茫茫,那西部荒凉广袤的景色与他在临洮见过的景致完全不同。在这里,天很高,地很广,纵马驰骋,所有不愉快的心情都好像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虽然得到了狮鬃兽的认可,但董俷并不认为现在骑它是一件好事。
按照相马经中的说法,狮鬃兽真正的成熟年纪应该是在六至七岁。此后有三十年的巅峰期,或者还要更长久一些。狮鬃兽阿丑现在不过一岁多,还不适合当董俷的坐骑。这个年龄的它,正应该在广阔的天地中自由驰骋,发育的更加健全。
以最好的饲料喂养,驰骋在西北大地。
也许再过几年,当狮鬃兽阿丑真正的成长起来后,才能和董俷相得益彰。
所以,董俷不着急。
他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狮鬃兽阿丑完全成长起来。不就是五六年的时间吗?到时候董俷也不过十七八岁,和阿丑配合,一定会非常愉快。而现在,还是保持着狮鬃兽阿丑的天性,让它快乐无忧的长大吧。看着狮鬃兽,董俷就露出了笑容。
“公子,您在笑什么?”
“绿漪,你说将来阿丑和大姐送给爹的赤兔马相比,谁更厉害些?”
虽然绿漪已经改名做董绿,但董俷还是习惯于原来的称呼方式。而绿漪也觉得,老名字听得更顺耳些。听到董俷的问话,她捂着嘴噗嗤笑了起来:“奴婢又没见过赤兔马,怎么知道谁厉害?不过那赤兔马离开家园,即便是大老爷养的再好,还是少了一分原有的天性。依奴婢看,如果比较的话,还是公子的阿丑厉害。”
董俷闻听心中大乐。
明知道绿漪这话里面有讨好的味道,可他就是愿意听。
人啊,总是喜欢听顺耳的好话。再说狮鬃兽和他用的是同一个乳名,董俷对狮鬃兽的期望,自然比赤兔马要高许多。马中赤兔吗?也许到时候要改成马中阿丑。
董俷想到阿丑将来长大的样子,就快乐的不得了。
嘬口发出一声尖锐的口哨,狮鬃兽阿丑立刻以一声长嘶回应,从远处疾驰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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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丑的心情看上去好多了!”
董玉在马队中,看着董俷催动斑点兽和狮鬃兽比赛脚力。她笑着对北宫伯说:“早两天你看那他副模样,好像失了魂儿似的。这才过去十几天,好像就调整好了。”
北宫伯说:“不过是个孩子,很正常。”
董玉轻轻摇头,“真的是个孩子吗?北宫,有时候我总觉得阿丑比我们都要老呢。”
“那岂不是妖怪。”
“也许吧……不管是不是妖怪,都是我弟弟。”董玉话锋突然一转,“北宫,你这两天看上去好像心事重重,能不能告诉我,我们是夫妻,应该患难与共才是啊。”
北宫伯挠了挠头,叹了口气说:“其实当了这个西部都尉,我心里是一点底儿都没有。如今金城的情况复杂,我族中的情况也不乐观。虽有朝廷的官职,可我总觉得不好办。其实你也知道,我并不想当官,甚至连这个首领都不想担任。”
董玉的面颊抽搐了一下,目光旋即暗淡下来。
“北宫,我知道你的性子。说实话,我也不认为你适合担任这个首领。可你现在既然已经当了首领,成了朝廷的官,你就必须要负起这个责任啊。你可是担心……”
不等董玉说完,北宫伯点点头,“二弟野心很大,我知道。而且……他这个人我了解,志大才疏。野心越大,只怕会害了他,甚至害了全族。可族中有一部分人是支持他的,而且他在周围的部族中也颇有威望,我真的担心,他会带来灾难。”
“那就杀了他!”
董玉目光一冷,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若你心系全族,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他。杀了二弟,则族中的分歧自然消失。谁若再起来反抗,只怕也是孤掌难鸣。”
“可他是我兄弟,我怎能这么做?大妹,如果将来阿丑危害到家族,你会杀他吗?”
董玉犹豫了一下,目光向董俷看去。
远处,董俷正催马奔跑,不过看得出来,那斑点兽虽然神骏,可依然不是狮鬃兽阿丑的对手。这一个来回的比赛,斑点兽比阿丑落后了两个马身,胜负一目了然。
董俷丝毫没有感觉沮丧,阿丑还没有成年就有这种速度,将来更了不得。
他大笑着,不时的鼓励胯下的斑点兽加油。同时远处的董铁、董召和绿漪,也在不时的为斑点兽鼓劲儿。这么多人的支持,斑点兽竟然再次奋起,追上了一个马身。
董玉的目光很复杂,轻声道:“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死他。杀不死他,就是他杀死我……北宫,这世上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好像绵羊总会被狼吃掉一样。这次回去,你必须要下定决心,再犹豫的话,只能害了大家。”
“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宫伯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董玉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下去。
她太了解这个丈夫了,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人。可好人不适合生活在这里,西北荒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要和那西北凶残的野狼一样,否则迟早被人吃掉。
北宫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许能成为一个名士。
他是个羌人,却仰慕中原文化。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诗词流传,他总是会花大价钱求购。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这块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宫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着书卷。有时候,董玉觉得自己,比北宫伯更适合生存。
而且,这些道理北宫伯真的不懂吗?未必,他可是在这块土地上出生、成长。
也许他比董玉更清楚这里的法则,只是却不愿意承认,不愿意面对这种残酷罢了。
******
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场雪,来的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早。
几乎是一夜间,西北飘起鹅毛大雪,把个天地映衬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壮观。
那雪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打着转儿,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来。
行走在雪原上,那风,那雪呼啸而来,让人甚至睁不开眼睛,更别说在雪地中前进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足足持续了两天两夜。待天气出现好转的时候,地上的积雪已经到了小腿肚子深。马儿行进起来,格外吃力。更别说那一辆辆拉着物品的牛车,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荡,让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独爱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读,虽说不上有什么才学,但这情操却培养了出来。
想要在这时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须学会适应这个时代的一切。从前学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代究竟能有多少用处?只怕没有来到东汉末年的人是无法体会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当远远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时,所有人都如释重负的长出了一口气。
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2) ( 3207 )
终于到家了!
董俷勒住马,眯着细长的眸子向远方眺望。金城很荒凉,虽然在大汉领土上郡城是仅次于州和郡国的存在。可不管从那个角度来看,金城郡甚至还比不上临洮。
“大姐,我们怎么办?”
董玉催马来到了董俷的身边,笑着说:“别着急,我知道你想看看你姐夫的家……不过你姐夫现在也算是朝廷的官员,西部都尉府虽然是一个独立的府衙,可是按照官位,他还是金城太守下属的官员。理应先去城中拜访一下金城的陈太守。”
“那晚上我们就在金城过吗?”
北宫伯笑了笑,看了看身后的车队摇头说:“这么多人,恐怕陈太守也无法安排。这样吧,我们现在城外安营扎寨,我派人送去拜帖,然后去拜访一下太守大人。”
董俷一皱眉,轻声道:“然后呢?”
“然后,咱们就可以回家了!”
董俷并不想在金城停留太长的时间,如果不是北宫夫妇必须要去拜见上官,他甚至没兴趣在这里待。说起来,金城郡太守陈懿和董卓的官位相同,属于董俷的长辈。可众所周知,这陈懿是个清流,和董卓并不对付。自从当初蔡邕被十常侍整治了以后,清流被打击的损失惨重。说穿了,这金城郡太守陈懿,不过是个被流放的犯官罢了。
虽然在董家生活了很多年,可董俷并不喜欢和当官的人打交道。
特别是那些清流,一个个眼高过顶。搞起内讧来一个比一个精通,可要说做事情,那可就能用够呛二字来形容了。
“那咱们先搭营寨,姐夫和姐姐早早把事情解决了,咱们早点回家。”
“行,姐夫这就去安排!”
就在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暴烈的马嘶声。
那声音很熟悉,正是狮鬃兽阿丑的咆哮。别看阿丑跟着董俷,但大多数时候,董俷都会让阿丑自由的撒欢儿。跑累了,它就会回来。等休息够了,接着出去疯跑。
董俷听得出来,阿丑似乎很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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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
“伯侯、董召,随我前去探究竟;绿漪、小铁,在这里保护姐姐,我去去就来。”
董俷说完,一催斑点兽。
胯下马一声长嘶,撒欢儿的飞奔起来。董召和裴元绍跟在董俷的后面,有数十骑在后相随。马踩銮铃声,清脆悦耳。一行人风驰电掣一般的朝着阿丑咆哮的方向冲了过去。
“别愣着了……就地扎营。”
董玉苦笑一声,“北宫,我们追上去。以阿丑那性子,若是狮鬃兽吃了半点亏,他肯定会发飙的。这里不比临洮,你又是朝廷官员,咱们还是要小心一点为妙。”
北宫伯深以为然,让绿漪和董铁留下原地扎营,带着十几个亲卫就追了过去。
果不其然,阿丑遇到麻烦了!
十几个人扔出了马索,套住狮鬃兽的脖子。阿丑四蹄乱蹬,又是蹦又是跳,想要挣脱身上的舒服。但那十几个人,显然都是很有经验的牧马人,跨在马上,任凭阿丑如何挣扎,他们顺着阿丑的劲儿忽而松忽而紧,围着阿丑不停的打着转儿。
阿丑的身上,有好几处伤口。
董俷远远的看见这一幕,感觉着阿丑身上的伤口,就好像是他身上的一样。
愤怒的一声怒吼,抬手抽出一杆投枪。距离还有一百步,对方也发现了他们。有人上前想要搭话阻拦,可没等对方张开嘴,董俷猛然在马上长身,投枪呜的发出破空的历啸,把对方从马上硬生生带飞起来,蓬的就摔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
那投枪,贯穿了对方的身体,钉在地上。
“什么人敢在这里撒野?”
有人高声喊喝,但董俷不闻不问,马风驰电掣的冲过去,刷刷刷三根投枪出手,三个手执绳索的骑士应声落马。有两个人松开绳索,拍马舞枪向董俷冲过来。
而董俷此刻两手空空,那仿制的擂鼓瓮金锤并没有带在身边,只有董夫人送给他的那把阔刃大刀挂在马鞍桥上。董俷毫不惊慌,眼见将要和对方接触,双脚踩在鞍桥下的马镫上,身体猛然在马上立起,阔刃刀随着他的起身,锵的一声出鞘。
一道寒光掠过,紧跟着就听到一声如雷般的怒吼:“开!”
这一声开,可是真的‘开’啊。斑点兽比不得阿丑或者赤兔那种神马,可也称得上是罕见的大宛良驹。虽董俷时间也够长了,主人的心思又如何能不了解呢?
猛然加速,令对手的出招产生了一个时间差,错蹬而过。
董俷拔刀的一刹那,刀身向外轻轻一抹。噗的一声将对手拦腰砍断,冲到了另一人的面前。
手起刀落,把对方连人带马劈成了两半。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一下董俷手中的这把阔刃刀。不但锋利,而且是使一份力,就添一分威力。寻常的刀,哪能像董俷这样把人砍成两半,却又毫无损伤呢?
黄白且粘稠之物,喷洒了董俷一脸。
那是对手的脑浆飞溅。这时候,董召和裴元绍也带着人跟上来了。
这两个人对董俷佩服的要死。这那里是个孩子,分明是个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无敌猛将啊。才这么大的年纪就能有如此的武力,若成年后,谁是他的对手?
世人皆有崇拜偶像的习惯,董召和裴元绍也不例外。更何况,他们崇拜的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这就算是传扬出去,也没什么可丢人。谁让大家都是武人呢?
既然主公已经出手,做属下的自然也不会客气。
二十多个人如狼似虎一般的扑了过去。对手连忙松开绳索,想要抵挡一下。但一边是仓皇迎战,一边是蓄势待发。高低立刻就分了一个清楚,十几个人眨眼就丢了性命。
这战斗开始的突然,结束的也快。
对方的人并不少,只是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为首的壮年人,勃然大怒。原本想出城回家,没成想却碰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狮鬃兽,顿时生出了占有之心。可更没想到的是,这狮鬃兽似乎已经有了主人。
那丑汉子杀了自己的人之后就没有出手,横着那把古怪的奇形大刀在马鞍桥上,而狮鬃兽好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跑到了丑汉子的身边,不停的发出嘶鸣。
想他也是堂堂金城一霸,居然被人在家门口折了面子。
壮年人的脸上露出一抹戾色,拍马舞刀向董俷就冲过来。他冲过来了,手下的人自然也不甘示弱。一刹那间,双方混战在一起,人数虽然不多,可喊杀声却不小。
董俷冷笑一声,眼见壮年人距离他有五十步的时候,突然抬手。
一杆投枪历啸着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残影。那壮年人眼疾手快,抬刀向外一磕。
铛……
投枪是磕出去了,可那投枪上的力量,只震得他手臂发麻,脑袋嗡嗡直响。
几乎是在发出投枪的同时,董俷一催斑点兽,横着阔刃刀就朝着壮年人冲了过去。
前面说过,斑点兽也不是凡马,特别是短程的冲刺,可以在五十步的距离内不输狮鬃兽阿丑。那速度,套用一句老话叫做快如闪电。壮年人手臂还在发麻的时候,斑点兽就来到他的面前。董俷单臂举刀,一招抹丘式斜着就朝壮年人劈出。
那刀光的速度,甚至比斑点兽的速度还快。
寒气逼人,壮年人心道一声:完了……
也就是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有人远远的高声叫喊道:“壮士,还请刀下留人。”
第二十五章 黄河九曲 ( 4596 )
刀停住了,可迫人的刀气依然透刃而出。
壮年人被刀气催逼,一口鲜血喷出,险些从马上掉下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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