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的框子里就会冒出一种真正的科学。老母鸡“格格”地叫一阵,挣红了脸,就能生一个蛋,但科学不会这样产生。人会情绪激动,又会爱慕虚荣。科学没有这些毛病,对人的这些毛病,它也不予回应。最重要的是:科学就是它自己,不在任何人的管辖之内。
对于科学的好处,我已经费尽心机阐述了一番,当然不可能说得全面。其实我最想说的是:科学是人创造的事业,但它比人类本身更为美好。我的老师说过,科学对中国人来说,是种外来的东西,所以我们对它的理解,有过种种偏差:始则惊为洪水猛兽,继而当巫术去理解,再后来把它看做一种宗教,拜倒在它的面前。他说这些理解都是不对的,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老师说得很对。我能补充的只是:除了学习科学已有的内容,还要学习它所有、我们所无的素质。我现在不学科学了,但我始终在学习这些素质。这就是说,人要爱平等、爱自由,人类开创的一切事业中,科学最有成就,就是因为有这两样做根基。对个人而言,没有这两样东西,不仅谈不上成就,而且会活得像一只猪。比这还重要的只有一样,就是要爱智慧。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做聪明人才有前途,当笨蛋肯定是要倒霉。大概是在一年多以前吧,我写了篇小文章讨论这个问题,论证人爱智慧比当笨蛋好些。结果冒出一位先生把我臭骂一顿,还说我不爱国——真是好没来由!我只是论证一番,又没强逼着你当聪明人。你爱当笨蛋就去当吧,你有这个权利。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1期《金秋科苑》杂志。发表时题目为“向科学学习什么”。
生命科学与骗术
我的前半生和科学有缘,有时学习科学,有时做科学工作,但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充当科学的辩护士,在各种江湖骗子面前维护它的名声——这使我感到莫大的荣幸。身为一个中国人,由于有独特的历史背景,很难理解科学是什么。我在匹兹堡大学的老师许倬云教授曾说,中国人先把科学当做洪水猛兽,后把它当做呼风唤雨的巫术,直到现在,多数学习科学的人还把它看成宗教来顶礼膜拜,而他自己终于体会到,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但是,这种体会过于深奥,对大多数中国人不适用。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科学有移山倒海的威力,是某种叫做“科学家”的人发明出的、我们所不懂的古怪门道。基于这种理解,中国人很容易相信一切古怪门道都是科学,其中就包括了可以呼风唤雨的气功和让药片穿过塑料瓶的特异功能。我当然要说,这些都不是科学。要把这些说明白并不容易——对不懂科学的人说明什么是科学,就像要对三岁孩子说明什么是性一样,难以启齿。
物理学家维纳曾说,在理论上人可以通过一根电线来传输。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肯定地说药片不可能穿过药瓶?爱因斯坦说,假如一个车厢以极高的速度运动,其中的时间就会变慢。既然如此,三国时的徐庶为什么就不能还在人间?答案是:维纳、爱因斯坦说话,不该让外行人听见。我还听说有位山里人进城,看到城里的电灯,就买个灯泡回家,把它用皮绳吊起来,然后指着它破口大骂:“妈的,你为什么不亮!”很显然,城里人点电灯,也不该让山里人看到。现在的情况是:人家听也听到了,看也看到了,我们负有解释之责。我的解释是这样的:科学对于公众来说,确实犯下了过于深奥的罪孽。虽然如此,科学仍然是理性的产物。它是世界上最老实、最本分的东西,而气功呼风唤雨,药片穿瓶子,就不那么老实。
大贤罗素曾说,近代以来,科学建立了权威。这种权威和以往一切权威都不同,它是一种理性的权威,或者说,它不是一种真正的权威。科学所说的一切,你都不必问它是从谁嘴里说出来的,那人可不可信,因为你可以用纸笔或者实验来验证。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有验证数学定理的修养,更不见得拥有实验室,但也不出大格——数学修养可以学出来,实验设备也可以置办。数学家证明了什么,总要把自己的证明写给人看;物理学家做出了什么,也要写出实验条件和过程。总而言之,科学家声称自己发明、发现了什么,都要主动接受别人的审查。
我们知道,司法上有无罪推定一说,要认定一个人有罪,先假设他是无罪的,用证据来否定这个假设。科学上认定一个人的发现,也是从他没发现开始,用证据来说明他确实发现了。敏感的读者会发现,对于个人来说,这后一种认定,是个有罪推定。举例来说,我王某人在此声称自己最终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我当然不是认真说的!),就等于把自己置于骗子的地位。直到我拿出了证明,才能脱罪。鉴于此事的严重性,我劝读者不要轻易尝试。
假如特异功能如某些作家所言,是什么生命科学大发现的话,在特异功能者拿出足以脱罪的证明之前,把他们称为骗子,显然不是冒犯,因为科学的严肃性就在于此。现在有几位先生努力去证明特异功能有鬼,当然有功于世道,但把游戏玩颠倒了——按照前述科学的规则,我们必须首先推定:特异功能本身就是鬼,那些人就是骗子;直到他们有相反的证据。如果有什么要证明的,也该让他们来证明。
现在来说说科学的证明是什么。它是如此的清楚、明白、可信,绝不以权威压人,也绝不装神弄鬼。按罗素的说法,这种证明会使读者感到,假如我不信他所说的就未免太笨。按维纳所说的条件(他说的条件现在做不到),假如我不相信人可以通过电线传输,那我未免太笨;按爱因斯坦所说的条件(他说的条件现在也做不到),假如我不相信时间会变慢,也未免太笨。这些条件太过深奥,远不是特异功能的术者可以理解的。虽然那些人可能看过些科普读物,但连科普都没看懂。在大家都能理解的条件之下,不但药片不能穿过塑料瓶,而且任何刚性的物体都不可能穿过比自身小的洞而且毫发无损,术者说药片穿过了分子间的缝隙,显然是不要脸了。那些术者的证明,假如有谁想要接受,就未免太笨。如果有人持相反的看法,必然和“骗”字有关,或行骗、或受骗。假如我没有勇气讲这些话,也就不配做科学的弟子。因为我们已经被逼到了这个地步,假如不把这个“骗”字说出来,就只好当笨蛋了。
关心“特异功能”或是“生命科学”的人都知道,像药片穿瓶子、耳朵识字这类的事,有时灵,有时不灵。假如你认真去看,肯定碰上他不灵,而且也说不出什么时候会灵。假如你责怪他们:为什么不把特异功能搞好些再出来表演,就拿他们太当真了。仿此我编个笑话,讲给真正的科学家听:有一位物理学家致电瑞典科学院说:本人发现了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实现受控核聚变,但现在把方法忘掉了。我保证把方法想起来,但什么时候想起来不能保证。在此之前请把诺贝尔物理奖发给我。当然,真正的物理学家不会发这种电报,就算真的出了忘掉方法的事,也只好吃哑巴亏。我们国家的江湖骗子也没发这种电报,是因为他们层次太低。他们根本想不到骗诺贝尔奖,只能想到混吃混喝,或者写几本五迷三道的书,骗点稿费。
按照许倬云教授的意见,中国人在科学面前,很容易失去平常心。科学本身太过深奥,这是原因之一。民族主义是另一个原因。假设特异功能或是生命科学是外国人发明的,到中国来表演,相信此时它已深深淹没在唾液和粘痰的海洋里。众所周知,现代科学发祥于外国,中国人搞科学,是按洋人发明的规则去比赛规定动作。很多人急于发明新东西,为民族争光。在急迫的心情下,就大胆创新,打破常规,创造奇迹。举例来说,五八年大跃进时就发明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样,上点岁数的都记得:一根铁管,一头拍扁后,做成单簧管的样子,用一片刀片做簧片。他们说,冷水从中通过,就可以变成热水,彻底打破热力学第二定律。这种东西叫做“超声波”,被大量制造,下在澡堂的池子里。据我所见,它除了割破洗澡者的屁股,别无功能;我还见到一个人的脚筋被割断,不知他现在怎样了。“特异功能”、“生命科学”就是九十年代的“超声波”。“超声波”的发明者是谁,现在已经不可考,但我建议大家记下现在这些名字,同时也建议一切人:为了让自己的儿女有脸做人,尽量不要当骗子。很显然,这种发明创造,丝毫也不能为民族争光,只是给大家丢丑,所以让那些假发明的责任者溜掉有点不公道。我还建议大家时时想到:整个人类是一个物种,科学是全人类的事业,它的成就不能为民族所专有,所以它是全人类的光荣;这样就能有一些平常心。有了平常心,也就不容易被人骗。
我的老师曾说,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学习科学,尤其要有平常心。如罗素所言,科学在“不计利害地追求客观真理”。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如此淳朴和善良。尤瑟纳尔女士说:“当我计算或写作时,就超越了性别,甚至超越了人类。”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是如此崇高的事业。我用大师们的金玉良言劝某些成年人学好。不用别人说,我也觉得此事有点可笑。
现在到了结束本文的时候,可以谈谈我对所谓“生命科学”的看法了。照我看,这里包含了一些误会。从表面上看,科学只认理不认人,仿佛它是个开放的领域,谁都能来弄一把,但在实际上,它又是最困难的事业,不是谁都能懂,所以它又最为封闭。从表面上看,科学不断创造奇迹,好像很是神奇,但在实际上,它绝无分毫的神奇之处——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科学是对真正事实的实事求是——它创造的一切,都是本分得来的;其中包含的血汗、眼泪和艰辛,恐非外人所能知道。但这不是说,你只要说有神奇的事存在,就会冒犯到我。我还有些朋友相信基督死了又活过来,这比药片穿瓶更神奇!这是信仰,理当得到尊重。科学没有理由去侵犯合理的宗教信仰。但我们现在见到的是一种远说不上合理的信仰在公然强奸科学——一个弱智、邪恶、半人半兽的家伙,想要奸污智慧女神,它还流着口水、吐着粘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配得上她!她和我一样的笨!”——我想说的是:你搞错了。换个名字,到别处去试试吧。
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
我有个外甥,天资聪明,虽然不甚用功,也考进了清华大学——对这件事,我是从他母系的血缘上来解释的,作为他的舅舅之一,我就极聪明。这孩子爱好摇滚音乐,白天上课,晚上弹吉他唱歌,还聚了几个同好,自称是在“排演”,但使邻居感到悲愤;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吉他上有一种名为噪声发生器的设备,可以弹出砸碎铁锅的声音。要说清华的功课,可不是闹着玩的,每逢考期临近,他就要熬夜突击准备功课;这样一来就找不着时间睡觉。几个学期下来,眼见得尖嘴猴腮,两眼乌青,瘦得可以飘起来。他还想毕业后以摇滚音乐为生。不要说他父母觉得灾祸临门,连我都觉得玩摇滚很难成为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除非他学会喝风屙烟的本领。
作为摇滚青年,我外甥也许能找到个在酒吧里周末弹唱的机会,但也挣不着什么钱;假如吵着了酒吧的邻居,或者遇到了要“整顿”什么,还有可能被请去蹲派出所——这种事我听说过。此类青年常在派出所的墙根下蹲成一排,状如在公厕里,和警察同志做轻松之调侃。当然,最后还要家长把他们领出来。这孩子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姐姐、姐夫,对这种前景深感忧虑,他们是体面人,丢不起这个脸。所以长辈们常要说他几句,但他不肯听。最不幸的是,我竟是他的楷模之一。我可没蹲过派出所,只不过是个自由撰稿人,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我的职业和摇滚青年有近似之处,口口声声竟说:舅舅可以理解我!因为这个缘故,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都要负起责任,劝我外甥别做摇滚乐手,按他所学的专业去做电气工程师。虽然在家族之内,这事也属思想工作之类。按说该从理想、道德谈起,但因为在甥舅之间,就可以免掉,径直进入主题:“小子,你爸你妈养你不容易。好好把书念完,找个正经工作吧,别让他们操心啦。”回答当然是:他想这样做,但办不到。他热爱自己的音乐。我说:有爱好,这很好。你先挣些钱来把自己养住,再去爱好不迟。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就听过一个“一无所有”。歌是蛮好听的,但就这题目而论,好像不是一种快乐的生活。我外甥马上接上来道:舅舅,何必要快乐呢?痛苦是灵感的源泉哪。前人不是说:没有痛苦,叫什么诗人?——我记得这是莱蒙托夫的诗句。连这话他都知道,事情看来很有点不妙了……
痛苦是艺术的源泉,这似乎无法辩驳:在舞台上,人们唱的是“黄土高坡”、“一无所有”,在银幕上,看到的是“老井”、“菊豆”、“秋菊打官司”。不但中国,外国也是如此,就说音乐吧,柴科夫斯基“如歌的行板”是千古绝唱,据说素材是俄罗斯民歌“小伊万”,那也是人民痛苦的心声。美国女歌星玛瑞·凯瑞,以黑人灵歌的风格演唱,这可是当年黑奴们唱的歌……照此看来,我外甥决心选择一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以此净化灵魂,达到艺术的高峰,该是正确的了。但我偏说他不正确,因为他是我外甥,我对我姐姐总要有个交待。因此我说: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科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瑞·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因为我外甥是个聪明孩子,他马上就想到了,虽然开掘出艺术的源泉,却不是自己的,这不合算——虽然我自己并不真这么想,但我把外甥说服了。他同意好好念书,毕业以后不搞摇滚,进公司去挣大钱。
取得了这个成功之后,这几天我正在飘飘然,觉得有了一技之长。谁家有不听话的孩子都可以交给我说服,我也准备收点费,除写作之外,开辟个第二职业——职业思想工作者。但本文的目的却不是吹嘘我有这种本领,给自己做广告。而是要说明,思想工作有各种各样的做法。本文所示就是其中的一种:把正面说服和黑色幽默结合起来,马上就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4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发表时题目为“我和摇滚青年”。
对待知识的态度
我年轻时当过知青。当时没有什么知识,就被当做知识分子送到乡下去插队。插队的生活很艰苦,白天要下地干活,天黑以后,插友要玩,打扑克,下象棋。我当然都参加——这些事你不参加,就会被看做怪人。玩到夜里十一二点,别人都累了,睡了,我还不睡,还要看一会儿书,有时还要做几道几何题。假如同屋的人反对我点灯,我就到外面去看书。我插队的地方地处北回归线上,海拔2400米。夜里月亮像个大银盆一样耀眼,在月光下完全可以看书——当然,看久了眼睛有点发花——时隔20多年,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
如今,我早已过了不惑之年。旧事重提,不是为了夸耀自己是如何的自幼有志于学。现在的高中生为了考大学,一样也在熬灯头,甚至比我当年熬得还要苦。我举自己作为例子,是为了说明知识本身是多么的诱人。当年文化知识不能成为饭碗,也不能夸耀于人,但有一些青年对它还是有兴趣,这说明学习本身就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文史知识目的在于“温故”,有文史修养的人生活在从过去到现代一个漫长的时间段里。学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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