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王。在收钩时,伊格纳齐依奇(这个恶棍)不小心也纠缠到排钩里,被拉下水去,处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这时该恶棍回想起平生所做的恶事,想到其中最卑劣的一件事是凌辱了爱他的姑娘:
他让那唯命是从的姑娘站在陡峭的河岸上,让她转过脸去对着河滩,拉下她身上的厚绒裤,裤子上粗针疏线缝着颜色杂乱的扣子,就是扣子给他的印象比什么都深。
我们也能想象到那条绒裤和那些扣子,这里深藏着多少辛酸!作家的仁厚之处在于叫该恶棍也感到了这份辛酸。虽然他还是把姑娘踢下水去了,但是在最后的时刻,他又想起这些事情,承担了自己的罪孽:
你就让这个女人摆脱掉你,摆脱掉你犯下的永世难饶的罪过吧!在此之前你要承受全部苦难,为了自己,也为了天地间那些此时此刻尚在作践妇女、糟蹋她们的人。
对于做过的恶事,不是靠请求对方原谅来解脱,也不归于忘却,而是自己来承担良心的谴责,这是何等坦荡的态度!这种良知出现在该恶棍身上,又是那样的合乎情理。所以我们可以说:江上的排钩不是道德法庭的判决,而是人性演出的舞台,这两者在文学上的分量,真不可同日而语。
沉重的段落
全书中最夹缠不清的段落,要算“黑羽翻飞”这一章开头所写的一群城里人下乡去偷鱼,然后又写当地人有一年为了挣钱,打死了很多的鸟儿。作者用卑劣行为之类的字眼儿形容这类行为,而对当地人的偷鱼和打死少量的鸟儿采取宽容的态度。细查作者的逻辑,似乎仅仅为了糊口的杀戮是可以的,而为了贪欲的杀戮是不可以的。这就让人想起朱熹对“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和“存天理、灭人欲”的调和处理:人要吃饭,是为天理;人要美食,是为人欲。这种议论简直贻人以笑柄。
内容·风格·整体结构
从内容来说,《鱼王》是一本了不起的书,包括了很多优点。一本书只要有足够的优点,就是一本好书,《鱼王》当然是一本好书。但是它也有很多缺点,有些甚至很突出。
作者同时擅长抒情和道德议论两种风格,这是很好的,但是不分章节、不分段落地写在同一本书里,我认为这不能算一个优点。我甚至认为这是作者思维不清晰的表现,当然这是有待商榷的说法。
《鱼王》虽然被称为长篇小说,实质上是集长篇小说、中篇小说、抒情散文、道德议论于一体的东西。其优点是容量非常之大,劣点是结构荡然无存。当然,只要你把一批内容汇编成集,装订成书,它自然就有了一个结构,但我说的不是这一种意义上的结构。我要说的是“条理明晰”、“层次分明”一类的东西。这本书在局部不缺少这种结构,但在整体上是根本没有的。在此提出一个设想,请熟读《鱼王》的读者思考:假如全书纯以阿基姆的经历为线索,砍去若干章节(黑羽纷飞),是不是能够组织得更好一点?
掩卷之后
掩卷之后的议论不局限于《鱼王》,但是仍由《鱼王》而起。从初读《鱼王》到这次再读《鱼王》,已经有六年左右,我对它的兴趣并未减退,这样的书并不多,拿破仑曾云:世间一切书中,我偏爱以血写成者。此话颇有道理。
用我的话来说,世间一切书中,我偏爱经过一番搏斗才写成者,哪怕是小说(虚构类)也不例外。这种书的出现,是作家对自己的胜利,是后辈作家对先辈作家的胜利,是新出的书对已有的书的胜利。
这种胜利不能靠花拳绣腿得来,也不能靠诡异的招数、靠武林秘籍、靠插科打诨得到,而是不折不扣地比拼内力。《鱼王》的魅力在于作家诚实的做人态度,对写作一道的敬业精神,抒情时的真诚,思辨时的艰苦,而不在于他使用了“象征主义、自然主义、意识流一类方法”(评论家语),所以我把它列入了不可多得的好书之列。
萧伯纳的《巴巴拉少校》
萧伯纳的剧作《巴巴拉少校》是萧翁的精彩之作,新中国出的两种萧伯纳戏剧集都收了。如果哪个热爱文学的人没有读过,实为一大憾事。青年人一般爱读小说不爱读剧本,我也如此,但是萧伯纳的剧本与众不同,不可不读。
《巴巴拉少校》剧情不算复杂,讲的是本世纪初一个军火大王安德谢夫如何解决他的继承人问题的故事。一般来说,军火大王名声不好,安德谢夫的名声尤其糟糕。资本家做缺德事时总要标榜些礼义廉耻,可是安德谢夫却言行如一,他自称“绝不要脸”,弄得声名狼藉。他的妻子薄丽夫人有心让儿女斯泰芬和巴巴拉继承他的生意,可是斯泰芬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个上流人,讨厌他爹的那股下流气。巴巴拉的问题更复杂:她加入了救世军,诚心诚意地爱上了救灵魂的事业,干脆把她爹看成个混世魔王。而安德谢夫本人恰恰是反对儿女继承祖业的:安德谢夫一家世世代代都不由亲生儿女继承,而是从大街上拾个弃儿当继承人,这一位安德谢夫也是这么想。安德谢夫并不是拘泥于这个古怪传统,而是要挑一个没受过正统教育毒害的人。其实受过正统教育与否还在其次,主要是要找个像他一样不要脸的人。他对斯泰芬评价甚低,但是却喜欢巴巴拉。为此他收买了救世军,揭露了救灵魂的虚伪,又邀请巴巴拉和大家一起到他厂里去参观。混世魔王的工厂精彩无比,连斯泰芬都倾心不已。这时忽然巴巴拉的情人柯森斯教授异军突起,跳出来宣称自己是个弃儿,通过了“绝不要脸”的考试,被安德谢夫接受为继承人。
全剧不但妙趣横生,而且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内容。其中最有力的一笔是剧中人围绕“明辨是非”问题发生的戏剧性冲突,读来耐人寻味。
第三幕。薄丽夫人要安德谢夫接受斯泰芬为继承人,可是斯泰芬坚决不肯接受这个肮脏的造大炮的生意。安德谢夫很高兴。他打算给儿子找个好职业作为补偿。他向斯泰芬建议了下列职业:文学艺术、哲学、陆海军、宗教、律师、戏剧,斯泰芬声称一概干不来。安德谢夫只好问他的儿子:“你能说说你长于什么或是爱好什么吗?”
斯泰芬:(起立,目不转睛地瞅着他)我会明辨是非。
安德谢夫:真的吗?怎么!没有做买卖的才能,对于艺术无兴趣,不敢碰哲学,却知道辨别是非的秘诀!这是考倒一切哲学家、难坏一切律师、搞昏一切商人、毁灭大多艺术家的一个问题呀!哎,先生,您真是个天才,圣人中的圣人,人间的天神!而且年纪只有二十四岁!
接下去安德谢夫又说:“拿救世军那个可怜的小姑娘珍妮·希尔来说吧。你要是叫她站在大街上讲文法、讲地理、讲算术,甚至叫她讲交际舞,她都会认为你是开她的玩笑!可是她决不怀疑她能够讲道德问题、讲宗教问题。……”
真的,论起明辨是非,儿童仿佛比成人强,无知的人仿佛比聪明人强。这真是个有趣的现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接受一个伦理的(或宗教的)体系比接受一个真理的(或科学的)体系要容易得多。一个伦理的体系能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简单明了。人们能够凭良心、凭情感来明辨是非。斯泰芬可以指出造大炮是残忍的,可以指出做买卖斤斤计较是下流的,世界在他那里是无比简单的,是非都写在每件东西上,写在每一个人脸上。世界上绝不存在一个能把他难倒的难题。
说来惭愧,十几岁的时候我也是斯泰芬一流的人物。那时我也会明辨是非,我甚至能说出:光明是好的,黑暗是坏的;左边是好的,右边是坏的;东边是好的,西边是坏的等等。所差的是斯泰芬能说出下列一些话来。
斯泰芬:您不知您那一套有多可笑,……(您就没)上那些尚有古风、不屑与时代为伍的中学和大学去看看,我的思想方法都是在这两个学校养成的。所以您觉着统治英国的是金钱,却也难怪,可是您总得承认,这问题我比您知道得更多。
安德谢夫:那么统治英国的是什么呢?
斯:品质,爸爸,品质。
安:谁的品质?你的还是我的?
斯: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英国民族一切最优的品质的结晶。
这里,我们需要研究一下,斯泰芬的品质是怎么来的。这些品质是他过的那种生活的产物,教育只是其中一个侧面而已,他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用记,只要过这种生活,品质就自然地形成啦。也可以说,这种品质不是知识,不是学问,只是一种情绪罢了。
凭着这种情绪,我们不难把世界上的一切分为好和坏两大类,不难“明辨是非”,但却不能做成任何一件事情。看到这儿真让人为安德谢夫捏把冷汗,不知他能给他儿子找个什么事做。可是他居然找到了。
噢!正合他自己要干的那一行。他什么也不懂,而自以为什么都懂,就凭这一点,到政界准能飞黄腾达。……
让我们回到关于“明辨是非”问题上去。“明辨是非”并非毫无必要,但是如果以为学会了“明辨是非”就有了什么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学会了把世上一切事物分成好的和坏的以后,对世界的了解还是非常非常可怜的。我们还要继续学习一切是如何发生、如何变化的。这些知识会冲击我们过去形成的是非标准,这时我们就面临一个重大抉择,是接受事实,还是坚持旧有的价值观念?事实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却成了接触世界与了解世界的障碍,结果是终生停留在只会“明辨是非”的水平上。可以这样说,接受了一个伦理的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
在一个伦理的体系之中,人们学会了把事物分成好的与坏的、对的与错的、应该发生的和不应该发生的,这样的是非标准对我们了解世界是有不良影响的。科学则指出事物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不发生,这些事实常常与那些道德标准冲突。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如果我们承认它,就成了精神上的失败者。如果我们不承认它,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认识世界的机会。事实上很多人为了这种精神上的胜利,就被永远隔绝在现实世界之外。在萧伯纳的戏剧中,这样的人物多得是。斯泰芬、巴巴拉、《英国佬的另一个岛》中的娜拉等人都是。还有另一种人物:他们信奉一套道德标准,在行动中却绝不遵守它。他们可以正确地认识世界,但是又不和旧有的信念冲突。他们保存了这个矛盾不去解决,结果活得很好。如薄丽夫人,《英国佬的另一个岛》中的博饶本。第三种人就是安德谢夫,他把这个矛盾解决啦。他干脆不去明辨是非,只信奉“绝不要脸”的信条,结果在那个社会非常成功。
在我们看来,安德谢夫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残酷地剥削和欺骗劳动人民。但是他在那个社会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又说明他有他的高明之处。比之那些糊涂的“善良人”,他是一个头脑清楚的坏蛋。一个坏蛋清楚的头脑中,真理的成分要比善良的糊涂人多一些。然而坏蛋终究是坏蛋。这一点提示我们,“明辨是非”的伦理体系并非毫无用处,我只是说,它不是接近真理的方法。萧伯纳在其戏剧之中,把这一点表达得淋漓尽致。
《私人生活》与女性文学
李静让我谈谈对女性文学的看法。我读过一些女作家的作品,但不幸的是,这些作品不是中国女性文学中的代表作品,真正的代表作一时又找不到,于是她给我拿来一本陈染的《私人生活》。据说这本书卖得虽好,还算不上女性文学的代表作。虽然不是代表作,毕竟还是女性文学。看过这本书之后,忽然想到前几天在报上看到一篇评女性文学的作品,说是这类作品无他,不过是披露个人的隐私,招人窥视。女性文学该如何评价暂且不论,这种批评本身是没有道理的。明明你窥视了别人,却说是人家招的,这是一种假道学。如果不用窥视的眼光来看,就该说它是本小说,按这种标准来评价。
《私人生活》是本有趣的书,讲述了一个女人成长的经历。假如我理解得不错,主要是讲她的性别意识形成的过程。类似题材的书,我以前只看过闵安琪用英文写的《红杜鹃》,这也是本有趣的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红杜鹃》,因为它的时代背景是“文化革命”,和我的生活经历比较接近。因为同样的理由,年轻人会更喜欢《私人生活》。《红杜鹃》是用英文写的,国内看不到,其中也写到了性别意识的形成,甚至也有女同性恋,不知这是不是女性文学的特征。这两本书有趣归有趣,恐怕还不能说是好小说。
《私人生活》的前半部比后面写得好:主人公童年的经历讲得有条有理,和T老师爱恨交集的感情纠葛交待得也算清楚。因为这个缘故,我说它是有趣的。书的后半部陷入了严重的混乱,主人公甚至进了精神病院——一部以第一人称写成的书出现这样的情节,应该说是失败的。听了一个故事,后来发现讲故事的人头脑有问题,这肯定不是个意外的惊喜。一般情况下,听众会感到后悔,觉得不该一本正经地听了很多疯话。所幸故事结束时,主人公的神智又恢复了,给读者一点安慰。总的来说,我不赞成这样写小说——这样对待读者是不严肃的:假如作者的态度不严肃,读者又怎能认真地对待你的作品呢?照我看这是全书最大的败笔。作为小说,《私人生活》不够好。假如《私人生活》是男作家写的书,我对自己的看法就有十分的把握。现在的问题是:这是女性文学。人家可以说,这是男性中心主义的批评,还可以说,我没读懂女性文学。所以我对自己的意见也没有把握了。
《私人生活》写了主人公的性经历,我觉得也没有写好。场面的描写本身就有问题(那些描写完全没达到陈染的水平),感情的脉络也不清楚。全书结束时,写到主人公在浴缸里审视自己,恢复了平静,我的理解是:主人公感情的主线是自恋。再翻回去看前面那些吃力的煽情描写,觉得言不由衷——和自恋的感觉很矛盾。我觉得把这些描写通通删掉会好一些。当然,都删了就会不好卖了。但想写好小说,就不能管它好卖不好卖。
《私人生活》写了女同性恋。《红杜鹃》里也写到了同性恋,女主人公和一位女指导员爱得发昏,想要做爱,又不知怎么下手,就说:“让我们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吧”——当时人们疯不疯傻不傻的劲头全都跃然纸上,这一笔很成功。相比之下,《私人生活》中禾寡妇和倪拗拗搞的那些事,倒让人看不懂了。拙劣的场面描写夹杂着一些没来由的感慨,倒像出自中学生的手笔。而《私人生活》中异性恋比同性恋写得还坏,举例来说,主人公倪拗拗和T老师初次发生性关系,是在一个叫做“阴阳洞”的地方,这个地名叫人想起了地摊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读物。这地方看上去像个墓穴,实际上却是个餐厅;在干那件事之前,先吃了十道大菜,其中包括猴子的腿……
干完之后,又来上一段哲学思辨。我不知别人感觉如何,反正我没猜出这么写用意何在。
就小说而论,我以为《私人生活》写简明些好。主人公倪拗拗是个自恋倾向很重的人,似应着重写她的内心世界,她的感觉,写她无法实现的想入非非。小说里有一笔写她单恋尼克松,就比较自然,一直这样写就好了。而把所有女人的性别意识都套在她一个人头上,当然无法收拾。主人公进了精神病院,这是感情逻辑的破产。一个感情不能自圆其说,非进精神病院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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