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明白讲就是被人把货给劫了,现在西蜀这样的强人不多了,但总归是有。
那一伙人就是如此,领头的是个矮子。一手盾牌,一手棒子。专找人下三路招呼。
不用问,就知道这人当过兵,这样的军中好手,一般都是斩马蹄子练出来来的功夫,个子不高,力气不小,还要眼疾手快,不然的话,对付不了骑兵。
当年的蜀中败兵,剿的差不多了,这不过是些漏网之鱼罢了。
东主没难为他们这些驼帮子弟,碰上这些流寇,除了向官府报备之外,也没太好的办法,让驼帮去报复,却要麻烦的多。
驼帮自己这里,损伤了人手,若是对方有名有姓,驼帮也不会善罢甘休,劫他们的货,还死了人,那是在动他们的饭碗,驼帮的人是会拼命的。
但还是那句话,这样的流寇,各个都是亡命徒,而且居无定所,驼帮也不愿轻易。
这一下,王罄就明白了。
心中也是肃然起敬,听女人的口音,应该是秦人无疑。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这才叫真叫有古游侠之风,前时走的时候,没一个谢字,回头,就斩了你的仇人,算是报答你的恩情,也顺便告诉你,我到你这里养伤,是应。
之后女人真就将这里当做了客栈或者医馆。
出去多则两月,少则数日,虽然女人不说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但王罄早已听闻,有个疯女人出现在了左近,一柄铁剑,专找有名有姓的西蜀绿林好汉的麻烦。
后来,还有了三目神剑的名号,其实,这名字是从东边传过来的,可见,女人来到西蜀之前,在东边也没少转悠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王罄这里也瞒不住了。
老爹那里发了话,赶紧把人送走,结仇太多,也太麻烦,尤其是媳妇那里,也在闹着回娘家。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三章过往(二)
长安城下,故人相逢。
妇人这里自然看的出来,悲喜交加。
任红缨嘛,有些无奈而又笨拙的应付着,但也能察觉到,她的心情也不错。
王罄在旁边看的有趣,但没一会儿,就有点烦了,更何况,那妇人显然对他并不怎么看的上眼。
于是,他便也不愿上前凑热闹,开始东张西望,挪着步子,凑到后面那三匹在蜀中难得一见的良马前面,仔细端详了起来。
若非其中两匹马上还骑着人,不怎么好招惹,他一定先要上去看看这几匹马的牙口,试试它们的腰力,顺便大致量一下它们的腿高什么的。
越看越喜欢,最终他还是抱了抱拳,“两位哥哥,这马看着是真好,应该就是河西马吧?”
那两人高踞马背之上,不管表情如何,眼神到处,总让人觉着有些揪心,不过却不是那么难说话。
其中一个轻轻拍了拍马脖子,呵呵一笑,但笑容中满是你小子没见识的味道。
“还用你说,自然是河西良驹。”
王罄搭话的本事,是在驼帮中练出来的,随即便带着些讨好的翘起大拇指,“这样的好马,河西马里也不多见才对,小子听闻,河西马以当年大宛马与天山下的野马杂之,生下的后代”
“看哥哥这马的精神,身量,长相,皮毛,就算不是河西马中最好的,也应该差不多了。可惜小子没见识过真正的河西良骥。更没见过传说中的大宛龙马。不然的话,应该能好好伸量一下。”
那人明显也是爱马之人,听了这话,翻身就跳了下马。
“呀,没想到还碰到个伯乐,某家姓张,兄弟怎么称呼?”
王罄再次抱拳,“小弟王罄。见过张大哥。”
这位姓张的汉子,也是直爽之人,一把拉住王罄的胳膊,指着自己的坐骑道:“咱也没见过大宛龙马长的什么模样,但咱家骑的也是宝贝,你看这腿,有多长,蹄子多大,蜀马,吐蕃马。还有草原马站在它旁边,一蹄子下去。就能踢死它们。”
“咱在草原上的时候,骑着它跟草原胡人打仗,那些胡人冲过来,才到咱腰间,别说正面跟咱碰了,撞不死他们,就说拿刀互砍的时候,他们才到咱腰间,马速也没咱快,上去一刀,正好能削在他们脖子上,都不用多大力气,别提多舒服了。”
“你再看看这皮毛,毛是不是有点长?告诉你吧,咱这宝贝,在冰天雪地里呆上十天半月,也冻不死。。。。。可惜,你要让他夜行八百日走一千,那是难为它了,草原矮马在这个上面,比它要强。。。。。”
“人家别看矮,随便吃着青草,喝着河水,就能一直疾奔个几天几夜,也不带力竭的,还有你们蜀马,别看小巧,但走山路,背东西,也比别的马种要强。”
“不过啊,打仗还得是河西马,骑着它,正面对上咱们的兔崽子,都白给,冲冲不过咱们,跑也跑不掉,除非不见面,见了面就是咱们的下酒菜了。”
这位比王罄还能说,一旦说起战马来,那叫个滔滔不绝。
王罄那点见识,都是从驼帮行路中摸索出来的,和人家真的没法比,用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个土包子。
这位也不是炫耀,随口道来,就让王罄缩了缩脖子,合着人家骑着好马,就是为了杀人夺命。
至于王罄喜欢好马,多数却只是为了威风。
王罄手上也不是没有人命,但自觉和人家轻轻松松露出的几句话来看,应该就像小孩子闹家家一样可笑。
说这话,这位拉着王罄来到妇人骑着的马前面。
指着它道:“看见这匹没有?看出点什么来了?”
王罄端详一下,“看着有点胖啊,也少了点精神。。。。。。”
这位扬起手来,便拍了王罄肩膀一下,笑道:“小兄弟眼力不错,这马啊,本来比咱们的马要强的多,但。。。。。。”
说到这里,声音不自主的小了起来,“给养废了,这好马啊,可不是骑着溜几圈,打打猎什么的就能养好的,就像人一样,得吃苦头,才能长进,整天呆在家里,吃好的,喝好的,时不时出来透口气,这么过活,早晚都得成了废物,这马啊,也没什么区别,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王罄大咧咧的性子这会儿就彰显无遗了。
乐呵呵的不住点头,觉着长了见识,还要附和几句,“哥哥说的不错,女人养马是不成。”
这位听了,哈哈大笑,同时也起了知音之感,瞅了妇人那边几眼,压低了声音道:“兄弟,和你一起的是你家婆娘?怎么和香侯府的人扯在一起了?”
“看兄弟你人不错,咱就跟你说一声,香侯府的女人嫁人,麻烦着呢,哥哥要是你啊,就赶紧带媳妇走,香侯府那边要是知道府中的女人在外面擅自嫁了人,那是要出人。”
这位心肠也真不错,说完了这句,还眨巴着眼睛,一副全是为你好的表情。
冷不防,后面有人当即给了他一脚,“他娘的胡说什么呢,刚才没听人家说,那是义妹来的?”
“哦,义妹啊。。。。。”这位若无其事的拍了拍屁股,神情转于猥琐,嘟囔道:“咱老张从来不听娘们儿唠唠叨叨,嗯,若是换了咱老张,这么漂亮的义妹整日里瞧着,也总要娶回家当婆娘的,我说兄弟啊,哥哥还是要劝你一句,别让。。。。。。义妹回去香侯府了,进去可就再出不来了,到时候后悔死你。”
香侯府?王罄想了想,猛的一拍大腿,“我说呢,二妹是那么个性子,原来在全都是怨妇的香侯府呆过,这可。”
张姓汉子也听的愣了,这可是头一次听人说香侯府中全都是怨妇,新鲜啊。
不提这两个活宝在这里叽叽歪歪。
那边儿妇人却在问,“你这是舍得回家看看了?”
“嗯。”
“呵呵。。。。。你回来的不巧。。。。。。你爹带着家人年前就出京了,应该是投奔你三叔去了吧?”
“嗯?”
妇人其实不是旁人,正是当初香侯府府卫统领,陆飘。
如今嫁了人,却还在香侯府中任职,只是不再管着府卫了,多是为香侯府处理一些外间之事。
香侯府中都是怨妇的话,只能说对了一小半,香侯府中女子,从来不禁婚嫁,只是嫁了人之后,受到的信任也就少了罢了,也不会再放她们进府中深处,打扰那些贵人的清净。
此时陆飘心里暗叹一声,这孩子越发清冷了。
任红缨乃将门之后,虽然家中不算高门大户,但祖上也曾做过一地团练使。
到了她爹这里,兄弟三人,都不算什么人物,她爹在京军中任职,只能算个营头,将将到了都尉,再往上也不用想了。
而且,这还是托了这些年京军变动极大的福。
不过,他们这一家,也勉强算是外戚了,和当今皇后娘娘,有些亲戚关系。
任红缨是庶出女,娘两日子都不太好过,不过她娘跟香侯府的一个府卫交情莫逆,任红缨少时,就被送到了香侯府中教养。
一来呢,不用在家中受气受苦,二来呢,也能稍稍依仗些香侯府的势,让其他人不敢过于放肆。
任红缨自小笨拙,一些人间冷暖又落在她的眼中,也就养成了倔强冷漠的性子。
其实,到了香侯府中,受到的磕打也不少,香侯府从来也不是一个温情脉脉的地方,她们的理念也从来都是想要女人刚强起来,才能立足于世。
太过柔弱的女人,在香侯府中没有立足之地,也得不到太多的怜悯。
香侯府中女子大多习武强身,像任红缨这样的将门之后,自然不会例外。
不过,年纪还小的任红缨在到了香侯府之后,一眼就相中了一把重剑,之后眼中再无旁物。
这就是缘分,重剑的份量,弥补了她的笨拙,到了她十岁那年,她已经能提着那把成年男子耍着都要吃力的重剑,舞的如同狂风一般了。
天赋异禀,这是当年头一次看到她舞动重剑的时候,她的老师第一次出口的赞语。
之前,同龄的孩子较技,她总是被人揍的鼻青脸肿,但当她能拿得起那把重剑之后,再没人愿意跟她对战了。
因为当她舞动剑器之时,带出一种难言的疯狂,也许正是这样,让她的剑法大开大合,不需战阵磨练,便生惨烈之势。
十岁的时候,她的力气其实没那么大,但她却能让重剑带着自己如狂风般旋转往来,顺便形成了自己独具一格的剑法。
这个时候,她便渐渐得到了府中器重,也体会到了除了母亲之外的难言的关爱。
不过在她十四岁这一年,回府看望母亲,正碰上大伯家的长子,也就是她的堂兄对母亲动手动脚,一怒之下,拔剑而起,一剑劈断了堂兄的胳膊,再一剑划开了堂兄的胸膛。
这是她伤的第一。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入城
任红缨的堂兄没死,但人也是废了。
闯了这样的大祸,任红缨当时是既害怕,却又感到难言的痛快。
之后,带着母亲塞给她的散碎银两,怀着对母亲的担忧,直接逃出了京师。
族中自然有一番纷乱,但香侯府这边的护短是出了名的,听到消息也是大怒,派了人到任府要人,知道人走了,追问之下,终于晓得了前因后果,差点又把她那个堂兄从病床上揪起来,送到长安令尹衙门。
不过那会儿,正是景兴末年,大将军赵石被宣召回京,之后又被关押进了大理寺牢狱,风雨飘摇之际,香侯府也不得不收敛锋芒。
不然的话,连任红缨的大伯可能都要接受香侯府的怒火。
事情其实也就这么完了,长安一场惊变,多少事情,都被许许多多的大事遮掩了下来。
不过,任红缨这一去,却再未踏入京兆地界一步。
如今已是成武八年,七八年过去,任红缨还是头一次回来。
实际上,任红缨算不得香侯府中人,只是和香侯府渊源甚深而已。
不过说起来,大秦女子中出类拔萃者,多数都会被香侯府垂顾,看着长身而立,风华难掩的任红缨,陆飘更增了几分喜爱。
琢磨了一下措辞,笑呵呵的拉着任红缨又远走了两步,离着往来的人远些。
“樱樱啊,反正你们家里也没留下什么人,不如先跟在飘姨身边走走。。。。。。”
“我娘呢?”
你娘到是留下了。就在府里。等着你回来呢。。。。。。可是吧。听飘姨一句,先别回家成不?”
“可是家里出了事?我”
“放心,你娘没事,年年都有人去看她,你娘这些年过的还算。好吧,跟你说句实话,你道你爹为何阖家出京?”
听到老娘无事,任红缨就安心了。至于家中其他人,都和仇人差不多,她是真心不惦记。
说起来也怪她自己,这些年在外游荡,打打杀杀不少,但却没在什么地方立足下来,不然的话,她也许早就回来偷偷把老娘接出去了。
陆飘见她唔了一声,便没了声儿,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也不打算再兜圈子,直接继续道:“你爹被吓跑了。他生了两个好女儿,你那个幼妹也很不错,他想将女儿嫁到晋国公府为妾。。。。。。”
“不想,晋国公不乐意,你爹哪儿还敢在京中多呆,于是带着一家子人跑了,你娘想等你回来,这才留在京中,也算看着门户,你呀,回来的有些不是时候。”
“晋国公府?”到底离开长安日久,这几个字听着有些耳生,不过随即就想起来,说的是大将军赵石的府邸。
任红缨到是没想到,刚才远远见了那人一面,现在自家就能和其人扯上干系。
想想也是,得罪了那样的门户,阖家还能够安然出京,估计已是不易,其他的也不用提了,她回来的确实有些不凑巧。
想想那个同父异母的幼妹,好像也没多少印象,同父异母,又兼嫡庶有别,在她心里,对方实在没什么份量。
“当年在香侯府中,您曾跟红缨说过一句话,红缨记得很清楚,世间有些事情,不管对或不对,都必须去做,所以,红缨做起这样的事情来,从来不多想,这次回来,红缨想瞧瞧”
“瞧你这孩子说的,又不是不让你见,只是咱们要好好合计一下是不是?把你娘接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您说笑了,这好像没什么区别。”
陆飘语塞,是没什么区别,这丫头心思转的到快。
但一些话,她也不好说,她总不能说宫内如何,香侯府如何,晋国公府如何。
这中间的曲折,说来她也知道的不多,但就算如此,事涉宫中,香侯府,晋国公府,她再喜欢眼前这个丫头,也断不会将这些事情随随便便宣之于口。
想了想,她拍拍任红缨的肩膀,温声道:“也好,那就回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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