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满面。
天色已黑,他却神清气爽,眼前的天地格外的美丽,险死还生,对这个世界的体悟更深一层。
他缓缓来到公孙青云身边,夜色漆黑,月光如水,却被树梢横斩成多块儿,落到地上时,已经消散得差不多,照在公孙青云身上,朦胧一片,看不清他的脸庞。
李慕禅眼神一掠而过,袖子一拂,五只小瓶从公孙青云身上飞出来,落到旁边的草地上,从大到小成一排,整齐划一。
……
公孙青云虽亡,李慕禅却不敢近身,公孙世家的毒药,他再不敢小觑,虽有金刚不坏护体,仍受不住。
他的金刚不坏神功,层次已达皮肉,外相发生变化,莹白如玉,皮肉坚韧如革,寻常刀剑难伤。
他金刚不坏神功仅达皮肉,还有几层,分别是练膜,练筋,练血,练脉,浑然合一,金身铸就。
他想百毒不侵,需得达练血之境,还隔着两层。
他看着死不瞑目的公孙青云,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他身上没有武功秘笈,只有五只小瓶子,大小不一。
他袖子又一拂,小瓶们飞起来,落到两丈开外,他来到它们跟前,盘膝坐下,双手结印,阖眼打坐。
半个时辰过后,他睁开眼,双眼澄清如水,波澜不生,沉静安祥,如与周围融为一体。
他右手慢慢伸出来,探向最左的瓷瓶,这只最大,往右排,依次变小。
此瓶巴掌大小,瓶身浑圆,雪白细腻,在月光下闪着莹光,瓶身绘一幅山水图,层峦叠嶂,气势森森。
他手停在半空,皱一下眉头,转向第二只瓷瓶,这只稍小一些,高颈,椭圆瓶身,雪白温润,宛如白玉。
右手依次探向五只小瓶,最终落在一只黑瓷瓶上,恰是最中间,拿了起来,拔开瓶塞,顿时清香扑瓶,精神一振。
……
他微微一笑,盖上塞子,收入怀里,凭着直觉判断,唯有这一瓶是好东西,其余四瓶,都有害无益。
凭公孙青云这一身绝顶武功,当可横行天下,可他偏偏喜欢用毒,真是古怪。
他用剑挖了一个坑,然后诵了一篇经,超度公孙青云亡魂,袖子一拂,将他入土为安。
袖子再拂,泥土纷飞,转眼功夫堆起一座高高的坟,他又用龙吟剑削一块儿木板做墓碑,刻上六个大字:“公孙青云之墓”。
一切做完,他拍拍手,冲着墓碑合十一礼,转身而去。
公孙青云的宝剑,他也收起来,挂到腰间,剑鞘古色斑斓,与龙吟剑相比,并不逊色。
如此宝剑,殊为难得,李慕禅自不会白白丢掉。
他出了山脉,施展轻功回到了小镇中,当回来时,晨曦微露,他来到小院,院内灯火仍亮着,小厅中坐着王霜凤。
王霜凤一袭绿衫,静静坐着一动不动,微微仰头,双眼望着天空,眼神迷离而空洞,身在小亭中,神已游至天外。
李慕禅皱眉,飘身进厅,哼道:“凤儿,你怎么还在?!”
王霜凤收回目光,惊喜的道:“师叔,你回来啦!”
李慕禅点头道:“嗯,你一直坐这里?……为何不先走,去南边等我?”
王霜凤道:“师叔,我走到半途,又改了主意,我总觉得师叔你能胜过公孙青云,就想看看你究竟能不能回来。”
“于是就一直在这里等着?”李慕禅哼道。
王霜凤起身,斟了一盏茶,双手递来:“是,我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从小到大还没错过,我觉得师叔你一定会回来。”
李慕禅接过茶盏,轻啜一口,摇头不以为然,心下却讶然,没想到她也有这般天赋,直觉惊人。
自己相信直觉,是因为禅定功夫深,好像有了神通一般,而看她模样,却不像修定的,只能说是天赋了。
王霜凤明眸如水,紧盯着李慕禅,待茶盏离开他嘴唇,她忙问:“师叔,公孙青云呢?”
“死了。”李慕禅放下茶盏。
王霜凤一下瞪圆眸子:“死了?!……师叔,你杀了公孙青云?”
李慕禅点头:“不死不休,只能杀了他!……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杀他实在不得已!”
“你竟杀了公孙青云,你竟杀了公孙青云!”王霜凤喃喃自语,玉脸神情古怪,似是难以置信:“师叔,你真的杀了公孙青云?!”
李慕禅笑了笑:“是,我杀了他。”
“师叔,你……你……”王霜凤欣喜如狂,忽然一下凑过来,便要亲李慕禅的脸颊。
李慕禅忙一闪,笑骂道:“别胡闹!”
……
王霜凤腾的一下红了脸,神色愕然,好像自己被自己惊呆了,随即一扭腰跑了出去,翩然而去,转瞬不见了影子。
李慕禅望着她的背影,笑着摇头,看来,公孙青云的死,对她刺激极大,以致如此失态。
他明白,这无关男女之情,而是感激所致。
公孙青云是压在王家头顶的一颗巨石,杀了王元心,亏得自己临走时将王元心救回,但救则救了,他想杀人,王家无人可挡。
如今,他死在自己手上,王霜凤自然感激之极,刚才之举无关男女之情,仅是兴奋无以宣泄罢了。
有没有男女之情,李慕禅有他心通,自然一清二楚,王霜凤对自己很敬重,却无男女之爱慕。
李慕禅坐了一会儿,唱完了茶,返回屋里,打坐调息,醒来时候,已经是半上午,推开门时,王霜凤正在门前站着。
她一袭翠绿罗衫,脸颊酡红,娇艳如花。
李慕禅招招手,两人进了小亭,对面坐下了,李慕禅打量她一眼,把她看得低下头,不敢对视。
李慕禅微微一笑,温声道:“凤儿,咱们要分头上路,你先走,直接去圣雪峰等我,我随后来。”
王霜凤不解地问:“师叔,为何要分头走?”
李慕禅道:“天下无不透风的墙,我杀公孙青云,虽在山野,难保不被公孙家知道。”
王霜凤道:“师叔是怕公孙家的人报仇?”
李慕禅点点头:“咱们分开上路,再化一下妆,不容易认出来。”
王霜凤不以为然的道:“师叔,公孙家除了公孙青云,其余人不足为虑,师叔不必这么担心。”
李慕禅摇头:“小心驶得万年船,况且,我也不想多造杀孽。”
“……好吧。”王霜凤不情愿的点头。
王霜凤先离开了小院,她扮成一个村姑,黧黑中透着几分俊俏,虽远不如原本的美貌,却也不算差。
李慕禅修了一下眉毛,加之唇上的小胡子,一下陡增了二十几岁,看上去如四十许,气度潇洒,反而比先前更吸引人。
……
王霜凤走后,他又呆了一天才出发,前往圣雪峰。
一路之上,他施展轻功疾行,奇快无伦,沿着官道走,人们见到了,也多会以为自己眼花。
他一直觉得后面有人跟着,自从埋了公孙青云,就生出这种直觉,所以才让王霜凤先走。
他这一路疾驰,轻功奇快,但仍未能摆脱跟踪,索性不理会,该走则走,该停则停,倒想看看到底何方神圣,能一直跟住自己。
傍晚时分,暮色霭霭,他停下步子,找了一座荒庙歇息,拾一堆树枝,生起一团火,驱除料峭的秋寒。
火光映亮了破庙,蛛网处处,佛像残缺,李慕禅懒洋洋的坐在火堆旁,心里格外的宁静。
这五天来,自己拼命赶路,不信邪,非要甩开身后之人,偏偏没能甩开,反而越来越近。
他能感觉得到,杀意越来越近,随着观天人神照经的精进,他心通的精进,他对危险更敏感。
“噼啪”声中,火光跳跃,照亮了他的脸,他一边添柴,一边思忖着公孙青云所施展的武功,印证自己的沧海九剑。
他以沧海九剑杀了公孙青云,对它越发迷醉,一有时候就沉浸其中,领悟其妙,滋味美妙。
他忽然抬头,扬声道:“公孙家的,出来吧!”
一阵脚步声响起,十几个黑衣蒙面人悄然钻进庙内,堵住门口,隔着火把冷冷看着他。
第221章 抵达
隔着火堆,李慕禅打量十几个黑衣人。
身上黑衣闪着光泽,却非绸缎,而似鲨鱼皮,想必有护身之功,也昂贵之极,他暗叹公孙世家财大气粗。
无论哪个世界,卖药的都不会缺钱。
脑袋,鼻子,嘴,都被包住,唯有一双眼睛,看不出他们容貌,脱下皮衣,完全认不出。
领头一人身材高大,骨骼宽阔,虽看不清容貌,自有一番威严气势,一看即知是领袖。
李慕禅摇头微笑:“公孙家的人,都这么藏头露尾,不敢见光么?”
领头的大汉缓缓道:“你是什么人?!”
他声音虽沉闷,李慕禅仍听得出,此人年纪约有四十,正是年富力强时候,一个男人的巅峰期,声音蕴着爆炸般力量,内力深厚。
……
“我是什么人,诸位不必知晓。”李慕禅淡淡微笑,又添了一根柴木,火光跳动中,他微笑问道:“你们真是公孙家的人,莫不是冒充的?”
“大公子何在?”中年汉子沉声问。
李慕禅摇头:“谁是大公子?”
中年汉子双眼精芒一闪,宛如两柄实质长剑,刺进李慕禅双眼:“咱家的青云公子!”
“公孙青云?”李慕禅笑了笑,摇头道:“他不愧是公孙家的第一高手,内力渊深,我虽非对手,但脱身不难。”
“敢做不敢当!”中年汉子冷笑,沉声道:“是你杀了大公子!”
李慕禅呵呵笑了起来,摇头不已:“我倒是想杀他,不过嘛,力不从心,只能想想罢了!”
他抵口否认杀了公孙青云,并非害怕,一者不想多杀人,再者不想节外生枝,万一因与公孙家纠缠,受了伤,耽搁了圣雪峰比武,罪过可大了。
公孙青云如今已入黄土,想找到,千难万难,他们与其对付自己,不如去找公孙青云。
不过,他也明白,自己是一厢情愿,公孙家怎么做,自己无法控制,只能尽力而为,拖过这一阵子。
但看这架式,自己这一厢情愿不能如意了,这些人黑衣蒙面,杀气盈野,显然,公孙家不会讲什么真凭实据,宁肯杀错,不会放过。
中年汉子目光一寒,冷冷道:“大公子是你杀的也罢,不是你杀的也罢,你今天都得死!”
他一挥手,十几个黑衣人齐齐抬起左臂指向李慕禅。
“嗤——!”“嗤!”“嗤!”
漫天寒芒穿过火堆,射向李慕禅,瞬间即至,如一蓬水珠洒下。
李慕禅一拂左袖,顿时火堆四散溅开,燃烧的木头化为暗器,飞向十几个黑衣人。
他同时拂右袖,漫天寒星一缓,随即反射回去。
……
趁着火光一黯的功夫,他飞身撞碎窗户,钻了出去,跃往树林方向,十几步后,他忽然停住了。
此时,树林前站了密密麻麻一排黑衣人,李慕禅暗凛!
刚才之前,那些黑衣人进庙时,他们并没过来,否则,自己能发觉,恰在动手之际,他们奔了过来,可见身法之利落。
他一眼扫去,约有一百来人,黑衣却没蒙面,露出一张张冷肃的脸庞,杀气盈野,寒气森森。
他们扼守树林边沿,想要进树林唯能硬闯,否则,只能再上官道。
他思维如电,这些念头仅是一瞬,随即哈哈一笑,一闪到了树林前,便要强行钻进树林。
“嗤!”“嗤!”“嗤!”……
漫天的袖箭笼罩过来,形成一道箭网,他想要穿过去,需得钻过箭网。
这些袖箭不大,但箭头在月光下闪着蓝芒,显然淬毒。
李慕禅身形蓦止,右袖一拂,左袖跟着一拂,一刚一柔两股力道交缠一起,形成一道旋风。
如数条巨龙盘旋,泥沙树叶盘旋而上,声势惊人,他又拂数下,如火上浇油,旋风化为龙卷风。
他处于龙卷风中心,宁静无波,漫天的袖箭钻进龙卷风中,顿时改变方向,被风吹拂卷走,在他身旁盘旋。
自上而下,数百袖箭飞舞,形成一圈银色光幕,蔚为壮观,但凡有暗器袭来,或被袖箭击飞,或被卷走,化为光幕一部分。
他袖子挥舞,不停加强风力,一边缓缓往前走,脸带笑容的迎向一百来人,脚步缓步而坚定。
有几人不服气,怒喝一声,拔剑飞身冲过来,长剑朝光幕猛的一刺。
“叮叮叮叮……”一串密密麻麻的清鸣声中,这几人长剑脱手,狼狈不堪的后退,脸色苍白。
李慕禅脚下不停,呵呵长笑,觉得有趣,自己也是灵光一现,将无情袖这般运用,龙卷风的威力越来越强,委实惊人。
他大步向前,又有数人冲向他身后,朝他脑后刺出。
李慕禅不予理会,“叮叮叮叮……”一串清鸣声中,几人抱臂疾退,鲜血汩汩流下来,手臂差点儿被绞成碎末。
再无人敢相拦,李慕禅缓步踏进树林,顿时树林哗哗作响,树叶纷飞,被龙卷风搅碎。
李慕禅拂几下袖子,无情袖内力化为大手,或牵引,或拨动,摸索着龙卷风的劲力变化,如探掌纹。
他忽然双袖同拂,猛的一甩,漫天银幕一敛,化为一道银色匹练飞出去,如一条银龙破空而去。
“喀嚓……”数棵松树折断,树枝破碎,簌簌落地,银龙也消散干净。
……
李慕禅微阖双眼,静立片刻,对无情袖领悟更上一层,劲力变化,妙契于心,如饮美酒般畅美。
他哈哈一笑,施展开身法,贴着树梢疾行而去,转眼功夫消失在夜色中,公孙家的人们追过来时,见数棵树折断,狼藉一片,心下咋舌。
李慕禅疾行了一夜,直觉仍感到有人跟着自己,大觉奇怪,想了想,钻进了一座城,买了一套衣衫,洗了一个澡。
他怀疑,是自己身上被下了特殊的药,所以公孙家一直能寻到自己。
但不曾想,即使他洗过了澡,换了衣裳,感觉犹在,未能甩去。
客栈一间屋子里,他坐在榻上静心思索,想来想去,目光最终落到了膝前的宝剑上。
古色斑斓的剑鞘,寒光四射的剑身,不逊于龙吟剑,极是罕见,对武林中人而言乃无价之宝,有此宝剑,如虎添翼。
他盯着此剑,摇头叹息,实在不舍,但是,万一真是在此剑上动了手脚,不舍此剑,麻烦缠身。
想了半晌,他一咬牙,终于下定决心,出了城,来到一片槐树林中,寻了一株不粗不细的槐树,约有大汉腰粗,将剑一掌拍到树内。
右掌离树,他长吁一口气,转身便走,离开一里远后,他心头清明,阴霾尽消,无复被人追踪之感。
他仰天长叹一口气,无奈苦笑,没想到这公孙家如此狡诈,怪不得认定自己杀了公孙青云。
人在剑在,剑亡人亡,对于一个武林中人,武器便是第二生命,不到生死之际,断不会舍了剑,况且,是那般宝剑。
他疾行两里之后,忽然一顿,转身返回,重来到那棵槐树前,探掌一吸将宝剑取回,笑眯眯的转身便走。
这一次,他拼尽全力,化为一道疾风,朝西而去。
他一眨眼想到一计,不信凭自己的轻功,不能先一步抵达圣雪峰。
……
一路之上,再没遇到过公孙世家的人,他分心二用,一边施展轻功,一边施展天元吐纳术。
天元吐纳术足以支撑他轻功,并无内力枯竭之虞,加之他金刚不坏神功护体,肉体强横,不知疲惫。
一连数天,他除了吃喝时停下歇一歇,再没停身,不眠不休,好在精神如龙,即使不睡觉,也不觉困乏。
他一路朝西,多是走直线,遇山翻山,遇水涉水,遇林掠林,十天之后,他出现在一座雪山前。
这座雪山像是银铸,闪闪放光,观之目眩。
它巍峨而立,高不可攀,直与天际相接,仰望之时不由生出渺小之感,生出敬畏之情。
他所站之处是一片草原,绿草已发黄,却没完全枯死,深秋余韵犹在,冬天还没来,气息温和中带着一丝料峭,与山上像是两个世界。
他拦着一个放牧的老者,打听这里是不是圣雪峰。
老者葛衣银髯,约有七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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