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亦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说明 我说神是绝对无限而不说它是自类无限(insuogenereinfinita)
,因为仅仅是自类无限的东西,我们可以否认其无限多的属性;而绝对无限者的本性中就具备了一切足以表示本质的东西,却并不包含否定.(七)
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libera)。
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necesAsaria)或受制(coata)。
(八)永恒(aeternitas)
,我理解为存在的自身,就存在被理解为只能从永恒事物的界说中必然推出而言.说明 因为这样的存在也可以设想为永恒的真理,有如事物的本质,因此不可以用绵延或时间去解释它,虽说绵延可以设想为无始无终.
公 则
(一)一切事物不是在自身内,就必定是在他物内.(二)一切事物,如果不能通过他物而被认识,就必定通
“各人头脑的不同,正如各人嗜好的相异”。诸如此类的谚语,最足以表示人们评判事物,只以其心理上的状态为准,他们对于事物宁愿单凭想象,而不愿加以理智的了解.假如人们果能理智地了解事物,则他们对于我的理论,应视如数学证明,纵然不觉其有趣味,至少也当认为可信服.现在我们知道,一般人所习于用来解释自然的那些观念,都不过是些想象的产品罢了;除了仅足以表示想象的情况以外,再也不能表明事物的本性. 因为这些观念具有名称,好像是表示那离想象而独立存在的事物,所以我只好称它们为想象的存在,而非理性的存在. 因此根据类似这种想象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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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神34
念来反对我们的一切论证,都可以不费力地便驳倒了.例如,有许多人常常这样辩论道:假如万物都出于神的最圆满的本性的必然性,那么宇宙间何以会有那样多的缺陷,如腐烂到发臭的东西,丑陋到令人厌恶的东西,以及纷乱罪恶等等呢?
但我已经说过,所有这些都很容易驳斥的. 因为要判断事物的圆满与否,只须以事物的本性及力量为标准,因此事物的圆满与否,与其是否娱入的耳目,益人的身心无关. 又如有人问上帝创造人,何以不使人只服从理性的指导呢?我也只好这样答道:因为上帝决不缺乏材料以创造由最高级以至最低级圆满性的一切事物;质言之,因为神的本性的法则至为广大,凡神的无限智慧所鉴照的一切,都可创造出来,像我在命题十六所证明的那样.以上这些都是我所要廓清的成见. 如果还残存着同性质的成见,无论何人只消稍微用心思索一番,就很容易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