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平实的,最伟大的
伟大的作家
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兹,侦探文学史上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名字。他很平凡,因为他不像阿加莎·克里斯蒂或埃勒里·奎因那样“如雷贯耳”;他很伟大,因为他的作品揭开了欧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序幕--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只不过是这个时代中的某个演员。福尔摩斯对华生医生的评价是:“华生,也许你本身并不能发光,但你却是光的传导者。”与华生不同,克劳夫兹绝对不仅仅是个传导者。
一八九七年,克劳夫兹出生于爱尔兰首府都柏林。他的父亲是一位英国陆军军医,一生漂泊,最终客死他乡,母亲改嫁到北爱尔兰,克劳夫兹便在北爱度过了童年。他自幼聪颖,理科成绩优异,十七岁时便在一家铁道公司当见习技师,随后很快成为正式的铁道程师。当时正值工业革命完成、英国经济高速发展,能在象征着科技与进步的铁路部门做工程师,克劳夫兹的能力可见一斑。
一九一二年,克劳夫兹结婚,但一直没有孩子。一九一九年,他生了一场大病,在病床上休养了很久。疗养期间,克劳夫兹用铅笔试着在笔记本上写侦探小说。他后来回忆,当时“完全是为了消磨时间”,根本没有希望通过写侦探小说得到什么--这从他卧病在床、使用铅笔和笔记本便不难看出。
病愈之后,克劳夫兹重读了自己的作品,觉得“还不算很糟”。当时正值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风靡全球,克劳夫兹受此鼓舞,将这部“病塌之作”投给了出版社。出乎意料的是,作品得到一致好评,于一九二O年出版,这就是举世闻名的长篇侦探小说--《桶子》。小说一上市便受到读者热捧,销量节节攀升。巧合的是,“侦探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也在一九二O年出版。这两部小说共同揭开了欧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序幕,克劳夫兹因此成为了侦探文学史上青史留名的伟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