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及律师最后答辩。传被告华伦。"法警喊道。
"被告上前台宣誓。"
"你愿不愿意郑重宣誓,你将要说的证词全是事实,完完全全的事实,绝无虚假。"
"愿意。"华伦说。
"说出你的姓名和职业。"
"华伦,在镇上开一家电器店。"
"你可以坐下。华伦,你今年多大岁数?"
"四十六。"
"结婚没有?"
"结婚二十多年了。"
"你住在哪儿?"
"新泽西州,刚好在边界上。"
"那是在大约五十里外,你是不是每天开车来回跑?"
"是的,包括星期六。我每星期来回跑六天。"
"你在卫克汉镇开店有多长时间了?"
"将近四年。"
"你怎么想到在卫克汉镇开店的?"
"我父亲去世后,我继承了一点钱,我一直想自己做生意,所以选了半天,终于在这地方开了个店,这是镇上唯一的电器用品商店。"
"生意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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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知道,其他唯一知道它是彩色电视机的,就是玛丽的情人。"
"我们是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玛丽情人的身份?"
"是的,我们早就知道,但我们无法证明。"
"我们怎么知道的?"
"因为玛丽告诉过我,他的情人是谁。"
"那么,你在以前的证词里撒谎了?"
"是的,我撒了谎。"
"你为什么撒谎呢?我可以补充说,这是在我的同意下撒谎的。法官大人,我们请求你原谅。华伦,为什么你--或者说我们--要撒谎呢?"
"因为我们知道他有权势,我们知道只有我的一面之词来指控他。我们希望……我们相信,他会说些什么,问些什么,从那些话里套出真相。"
可是,华伦,他不能猜测那是彩色的吗?现在大部分电视机都是彩色的。"
"是的,不过,只有他才会知道他第一次遇见玛丽的时间,是四个月前。关于这一点,我也很小心,没有提到。"
"没有问题了,"博斯律师说。"哈克先生,证人交给你了!"
然而,身为检察官的哈克却在法庭上哭起来。